海运履约方责任制度的合理性及我国海商法的借鉴

海运履约方责任制度的合理性及我国海商法的借鉴

论文摘要

继《海牙规则》、《海牙-维斯比规则》及《汉堡规则》三大国际货物运输公约之后,2008年12月11日,联合国大会又通过了一部新的国际货物运输公约——《联合国全程或部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公约又被称为“鹿特丹规则”,已于2009年9月23日在荷兰鹿特丹举行签字仪式,开放供成员国签署。鹿特丹规则的出台对于整个国际海上货物运输的立法及司法实践都有重要的意义,公约针对国际航运及贸易的新发展、新变化,在兼顾平衡船货双方利益的基础上,致力于解决国际海上货物运输目前所面临的立法及司法实践不统一的混乱局面,并引入了许多新的概念和制度对上述的状况予以改善。如:引入了单证托运人的概念,以明确FOB贸易下卖方的法律地位;引入了海运履约方、控制权的概念和制度,等等。其中,海运履约方责任制度的创立可以说是鹿特丹规则的一大创举。本文第一章对海运履约方责任制度进行介绍。公约通过对海运履约方的定义、赔偿责任及抗辩权和责任限制权、与承运人的责任关系等方面的规定从而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海运履约方责任制度。公约在第一条即对履约方和海运履约方的概念和范围分别做了比较明确的界定,随后又在十九条对海运履约方的赔偿责任做了比较详尽的规定,明确规定了海运履约方承担公约对承运人规定的义务和赔偿责任的情形以及其有权享有公约对承运人规定的抗辩和赔偿责任限制。公约在二十条规定了承运人与海运履约方之间的责任关系:承运人和一个或数个海运履约方均负有赔偿责任的,在公约规定的限额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与此同时,公约还在第六十一条规定了赔偿责任限制权丧失的两种情形。本文第二章对海运履约方责任制度的合理性进行了剖析。海运履约方制度不是凭空而出的,它的出台亦不是偶然,而是国际海运立法发展的必然趋势,是由该制度的理论依据和历史沿革、其本身的先进性以及国际海运实践的需要等方面所决定的。本文第三章主要论述了海运履约方制度对我国海商法的借鉴意义。海运履约方责任制度与目前的“喜马拉雅条款”及实际承运人制度相比,其最重要的贡献在于:一方面,海运履约方责任制度明确了承运人履约辅助人的法律地位、与承运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及享有抗辩权和赔偿责任责任限制权利等问题;另一方面,海运履约方制度将班轮公司、港口经营人等在装港至卸港区间内履行承运人义务的人都涵盖在内,解决了港口经营人的法律地位问题。我国海商法可以借鉴海运履约方责任制度的相关规定,以改善我国目前立法不足及司法实践不统一的状况。

论文目录

  •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第一章 海运履约方责任制度简介
  • 第一节 履约方及海运履约方的定义和范围
  • 一、 履约方的定义和范围
  • 二、 海运履约方的定义和范围
  • 三、 海运履约方的特点
  • 第二节 海运履约方责任制度
  • 一、 海运履约方责任期间
  • 二、 海运履约方责任归责原则与赔偿责任
  • 第二章 海运履约方责任制度出台的合理性
  • 第一节 理论依据
  • 一、 民法中的债务人之履行辅助人责任制度
  • 二、 海运履约方责任制度对合同相对性理论的突破
  • 三、 法理学依据
  • 第二节 历史沿革
  • 一、 喜马拉雅条款的演变
  • 二、 实际承运人概念的出现及演变
  • 三、 海运履约方概念的渊源
  • 第三节 海运履约方责任制度自身的先进性
  • 一、 海运履约方与汉堡规则中的“实际承运人”的比较
  • 二、 海运履约方与 1999 年《美国运输法草案》中的“履约承运人”、“海上承运人”概念的比较
  • 第四节 国际海运实践的需要
  • 一、 对于承运人之履约人的责任问题目前国际上的立法现状
  • 二、 对于承运人之履约人的责任问题目前国际海运实践现状
  • 第三章 海运履约方责任制度对我国海商法的借鉴
  • 第一节 我国现行《海商法》中调整承运人履行辅助人之相关规定
  • 一、 “喜马拉雅条款”规定
  • 二、 实际承运人的规定
  • 第二节 我国《海商法》调整承运人履行辅助人制度与公约中海运履约方责任制度之差距
  • 第三节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存在的问题
  • 一、 “喜马拉雅条款”规定在司法实践中的争议
  • 二、 实际承运人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争议
  • 第四节 公约前景
  • 第五节 展望-借鉴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相关论文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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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中国海商法研究》简介[J]. 中国海商法研究 2019(03)
    • [12].《中国海商法研究》简介[J]. 中国海商法研究 2017(04)
    • [13].中国海商法国际化与本土化问题研究[J]. 法制博览 20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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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海商法中船舶碰撞法律适用条款修改之研究[J]. 法制博览 2016(16)
    • [16].《中国海商法研究》简介[J]. 中国海商法研究 2015(01)
    • [17].《中国海商法研究》简介[J]. 中国海商法研究 20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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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韩国海商法评介[J]. 海大法律评论 2008(00)
    • [21].一般海商法的回归与升华[J]. 广西社会科学 2013(03)
    • [22].漫漫修法路 海商法20年[J]. 珠江水运 20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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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4].《中国海商法研究》来稿要求[J]. 中国海商法研究 20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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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7].海商法下的熟人社会[J]. 法制与经济(下旬刊) 2009(03)
    • [28].海商法的历史与未来[J]. 珠江水运 20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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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0].论中世纪西欧城市法与海商法的发展及其影响[J].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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