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以互联网为基础的全球化电子商务在改变传统贸易框架的同时,也给建立在有形货物与纸质凭证为基础上的税收制度及其管理手段提出新的要求和严峻挑战,使税法理论、原则受到强烈的冲击和影响。现行税法主要是针对有形产品制定的,通过常设机构、居住地等概念把纳税义务同纳税人的活动联系起来。而电子商务是高科技发展下的网上贸易,它具有无国界性、虚拟化以及数字化等特点,使得现行税法远远落后于交易方式快速演进的步伐,伴随企业通过网络贸易避税现象的逐渐增多,税法本身应具有的公平、中性、效率等原则也正一步一步地受到威胁。到底应不应该对电子商务征税,如果征税,是否应开征新税,如果不开征新税,传统的税法原则是否仍然可以有效地应用到此种新兴的商业经济模式中以及如何维护税收公平与中性的原则等等,这些都是各国政府在全球电子商务日益蓬勃发展之际所必须面对的问题。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随着世界的发展趋势,也以极快的速度在成长。电子商务交易所产生的课税问题也会在我国产生。相同地,我国的税务征收机关也会与其它各国一样面临着电子商务的税务征收问题,全球化的电子商务将不可避免的影响着我国的税收制度,也使得我国更应该注意此一议题的发展与国际间的共识。本文将参考欧、美各国与国际组织等所提供的报告或建议,探讨电子商务对于传统课税观念与课税技术所造成的冲击,并尝试在我国税法的制度下,提出各种可能的解决方法,为完善电子商务税收立法、执法提供参考,以确保电子商务的良性发展与公平的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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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Abstract前言1 电子商务税收立法的国际动态及评价1.1 主要国家的相关立法1.1.1 美国1.1.2 其他部分发达国家1.1.3 发展中国家的主张1.2 国际组织的相关立法1.2.1 经济合作发展组织(OECD)1.2.2 欧盟1.2.3 世界贸易组织(WTO)1.3 对相关立法的评价2 电子商务对税法基本原则和构成要素的冲击2.1 电子商务对税法基本原则的冲击2.1.1 对税收法定原则的冲击2.1.2 对税收中性原则的冲击2.1.3 对税收公平原则的冲击2.2 电子商务对税法构成要素的冲击2.2.1 电子商务对纳税主体的冲击2.2.2 电子商务对课税对象的冲击2.2.3 电子商务对纳税环节和纳税地点的冲击2.2.4 电子商务对税种的冲击3 电子商务的国际税收管辖权问题3.1 电子商务的国际税收管辖权冲突3.2 电子商务中常设机构的问题3.2.1 常设机构原则3.2.2 电子商务中常设机构的确定问题4 电子商务对税收征管的挑战4.1 电子商务对税务管理的挑战4.2 电子商务对税款征收的影响4.3 电子商务对税收检查、税收法律责任的影响5 我国电子商务税收法律制度的构建5.1 我国电子商务税收法律制度构建的原则5.1.1 以现行的税法原则为基本原则5.1.2 维护国家税收主权和国际协调合作的原则5.1.3 以现行税制为基础的原则5.2 我国电子商务税收法律制度的完善5.2.1 税收实体法律的修改与完善5.2.2 税收程序法律的修改与完善6 结束语参考文献致谢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学术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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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电子商务论文; 税法原则论文; 税收立法论文; 税收公平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