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中国传统文化博大精深,“无讼”思想是其中的一枝奇葩。中国传统“无讼”思想诞生于百家争鸣的春秋战国时代,儒、道、墨、法等流派相互影响,各自形成了对“无讼”的认识。随着汉武帝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吸收了其他流派思想精华的儒家学说成为封建社会的正统思想,“无讼”成为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一个重要特征。作为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主导性价值取向,传统“无讼”思想对中国法治乃至中国社会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无讼”思想的产生有其深刻的经济、政治、社会和思想文化根源,并在中国的历史上起过积极的和消极的影响。如何对待这一传统法律思想,是摆在我们面前的现实而又迫切的问题。曾经,对“无讼”理想的过度追求阻碍了法治在中国的发展,抑制了人民的权利,带来了严重的司法腐败,是我国近现代社会发展停滞的重要因素之一。但是,当前新形势下又出现了严重的文化无序、道德失范等一系列社会问题。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无讼”思想所蕴含的调解制度与和谐之道恰恰可以有效的规范和解决这些社会问题。以调解制度为核心的现代ADR是纠纷解决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有时甚至发挥着更加重要而广泛的影响。而且,“无讼”思想在防止“法律万能主义”、保障社会的顺利转型等方面也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国家的战略目标,“无讼”所追求的境界正是社会的和谐安定有序。本文通过系统分析“无讼”思想及其成因、影响等方面,揭示“无讼”思想的现代价值以及如何实现创造性转换,从而为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现代化建设服务,促进社会主义社会的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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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ABSTRACT目录第一章 绪论1.1 研究的背景和意义1.1.1 研究的背景1.1.2 研究的意义1.2 文献综述和创新1.2.1 文献综述1.2.2 创新之处1.3 研究的方法和框架1.3.1 研究的方法1.3.2 本文的框架第二章 中国传统“无讼”思想概述2.1 “无讼”思想的内涵2.1.1 儒家的“无讼”思想内涵2.1.2 道家的“无讼”思想内涵2.1.3 法家的“无讼”思想内涵2.2 “无讼”思想的具体表现形式2.2.1 统治阶层的“息讼”之术2.2.2 人们的“厌讼”、“贱讼”、“耻讼”意识2.2.3 系统完整的调解制度2.3 “无讼”思想的成因分析2.3.1 经济根源: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2.3.2 政治根源:维持稳定的社会秩序2.3.3 社会根源:宗法制度和司法腐败2.3.4 思想根源:和谐无争的价值理想第三章 中国传统“无讼”思想的影响及转换3.1 “无讼”思想的消极影响3.1.1 个人权利意识淡薄3.1.2 抑制人们法律信仰的形成3.1.3 法律工具主义色彩浓厚3.1.4 私法文化发展极度滞后3.2 “无讼”思想的积极影响3.2.1 维护社会的长期稳定3.2.2 建立了发达的调解制度3.3 “无讼”思想的创造性转换3.3.1 实现创造性转换的必要性3.3.2 实现创造性转换的途径第四章 中国传统“无讼”思想的当代价值4.1 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和谐4.2 建构有中国特色的代替性纠纷解决机制4.3 防止“法律万能主义”4.4 有助于保障社会顺利转型结语参考文献在学期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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