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金融业混业经营是指金融机构能提供全部金融服务,以及通过持有企业股权等途径从事实业业务。商业银行视角的混业经营,即商业银行的全能化银行,指商业银行全面提供银行信贷、证券、保险、信托等各类金融服务,并通过持股等方式涉足实业。在混业经营成为全球性趋势,且中国经济融入全球经济的深度与广度因加入 WTO 而日益提升的背景下,建立金融持股公司的混业经营模式必然要成为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趋势。 中国加入 WTO 后,加速了国内金融体系国际化发展要求,金融混业是指银行、证券公司或保险公司在各自经营范围之外,彼此交叉经营对方的金融业务。对于从 1993 年以来一直是分业经营体制的中国金融领域急需注入混业经营的新动力,以迎接金融市场国际化带来的竞争急流。而基于中国现有的特殊背景,银监会的成立,仍不能有效的构建整个金融监管体系,防范金融风险。发展中国金融混业仍是一个谨慎探索实行的过程。 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模式与分业经营模式的选择研究 本文以我国商业银行经营模式的选择为研究对象,首先分析了混业经营模式和分业经营模式各自的由来、成因和特点,并在宏微观两层面、从风险、垄断、银行经营效益及银企关系等角度对两模式进行了比较评析,揭示了两模式的利弊,指出商业银行经营模式的选择是动态的过程,必须结合本国国情并与国际金融发展趋势相一致。在此基础上,文章结合我国的国情分析了我国商业银行经营模式的形成和变化过程以及存在的问题,指出我国现阶段尚不具备实行混业经营模式的条件,分业经营模式是目前适合我国国情的选择,但从长期来看,我国商业银行经营模式将以混业经营模式为选择,并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