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侵权法上的比较过错制度 ——对受害人过错的重新审视

论侵权法上的比较过错制度 ——对受害人过错的重新审视

论文摘要

比较过错是指为了谋求负损害赔偿义务的加害人与受害人之间的公平,当受害人对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具有过错时,得减轻或者免除赔偿之金额的法律制度。通过对不同法域国家的比较观察,可以发现随着各国经济的发展,比较过错制度朝着更全面补偿受害人的方向发展。在国际上加强受害人权利保护的背景下,中国的立法和司法现状存在很多问题,立法不尽完善,司法实践不够统一,存在明显的减责倾向,严重损害了受害人的权益。而在理论上,国内学者对比较过错制度的研究不够充分,存在着很多尚待解决的问题。我国目前还没有对比较过错制度进行系统研究的成果,这也正是作者在本文中尝试突破之处。本文着眼于比较过错制度的原理和适用及其对责任分担的影响,以比较过错制度在当代的发展趋势为主线,试图从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比较过错制度的理论沿革和不同问题的争点中形成据以指导实践的理论成果,进而构建适合中国司法实践的比较过错处理框架。除引言和结论,本文分为两大部分,分别从理论和适用的角度对比较过错制度进行了论述。第一部分从理论角度分析比较过错,由对比较过错概念与性质的探析,比较过错的历史考察与实证分析,比较过错及其发展趋势的理论阐释三章构成。第二部分从适用角度论述比较过错制度,由比较过错的构成要件,比较过错的适用范围,严格责任中的比较过错和比较过错对责任分担的影响四章构成。论文第一章对比较过错制度的概念和性质进行了分析,以作为下文研究的前提性论证。第二章比较过错制度的历史考察,阐释了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比较过错制度都遵循了相同的发展趋势,即比较过错制度朝着更全面补偿的方向发展,其背后的原因在于社会经济的发展、价值观念的演化和法律政策的变迁。第三章对比较过错制度自身及其发展趋势的理论基础进行了详细论证。认为比较过错制度作为一项抗辩的合理理由是正义和公平。并指出比较过错合理性基础与侵权法功能之间存在潜在的紧张关系,特别是在严格责任中,这一紧张关系表现得更为明显,为避免这种紧张状态的存在,必须对比较过错的适用进行排除或是限制。而且在侵权法“及时填补受害人损失"这一发展趋势的影响下,现代各国基本上都选择了“受害人优位”的立法政策。比较过错制度向有利于受害人方向发展的趋势,在特殊情形下对比较过错抗辩进行限制或者排除都是这一立法政策的具体体现。以发展趋势为指导,第四章对比较过错的构成要件进行了全面分析,认为比较过错的构成要件有以下三项:即受害人须具有过错能力,受害人必须具有过错,受害人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须有因果关系,并指出了其与过错责任各要件在性质和适用标准上的不同。第五章论述比较过错制度的适用范围。第一节解决比较过错的主体适用范围,即在什么情形下,才能将第三人的过失归于受害人,从而看成是受害人一方的过错。本节着重对法定代理人之过失可否归于未成年人进行了论证,并得出以下结论:只有在那些具有辨识能力的儿童或者精神病人自身具有过失的时候,才能减轻或者免除加害人的赔偿责任。第二部分分析比较过错适用的责任类型和排除比较过错适用的情形。第六章分析严格责任中的比较过错制度,并对我国严格责任中比较过错制度进行了重构。指出在工伤事故领域,非机动车驾驶人遭受人身损害时的交通事故领域,核能等放射性物质造成损害的领域,当行为人的行为造成导致受害人损害的巨大危险时,受害人的过错不应成为免除或减轻行为人责任的事由,除非受害人的过错属于不可原谅的过错,并且是损害发生的唯一诱因,或者,受害人是自愿追求他所遭受的损害的。第二节对几种具体严格责任中的比较过错进行了分析。第七章对比较过错对责任分担的影响与实际操作方法进行了全面阐释,并认为应当区分过错责任和严格责任的不同情形来进行责任分担的操作。在过错责任原则中,应当主要考虑加害人与受害人之间的过错比例,而把因果关系看成是“守门”概念。而在严格责任中,比较理想的解决方法是依各当事人的行为对于损害的原因力大小来决定损害的分配,当加害人具有明显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这时也要考虑加害人的过错因素。最后,在过错和原因力之外,在分配责任时还应纵观案情来考量其它因素,从而对责任承担结果进行“衡平调节”。

论文目录

  •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选题意义与创新之处
  • 二、论证思路与研究方法
  • 第一部分 理论篇
  • 第一章 对比较过错概念与性质的探析
  • 第一节 比较过错的概念
  • 一、词语的选择:比较过错在侵权法上的意义
  • 二、比较过错的概念
  • 三、比较过错与相关概念之比较
  • 第二节 比较过错的性质与意义
  • 一、比较过错的性质
  • 二、比较过错的意义
  • 第二章 比较过错的历史考察与实证分析
  • 第一节 大陆及英美法系主要国家比较过错制度的沿革
  • 一、大陆法系中比较过错制度的发展
  • 二、英美法系中比较过错制度的发展
  • 三、结论及原因:比较过错的发展趋势分析
  • 第二节 我国比较过错制度的实证分析
  • 一、中国制定法现状
  • 二、中国制定法适用现状
  • 三、对中国立法及司法现状的评析
  • 第三章 比较过错及其发展趋势的理论阐析
  • 第一节 对比较过错合理性基础的分析
  • 一、各国学者对比较过错合理性的总结
  • 二、比较过错合理性基础的理论分析
  • 第二节 侵权法功能变迁对比较过错发展趋势的影响
  • 一、侵权法的功能与责任基础
  • 二、侵权法功能与比较过错合理性基础之间的冲突
  • 三、侵权法功能变迁对比较过错制度发展趋势的影响
  • 第三节 从利益衡量角度看比较过错制度的发展趋势
  • 一、利益衡量方法及其适用
  • 二、利益衡量方法在比较过错案件中的具体应用
  • 第二部分 适用篇
  • 第四章 比较过错的构成要件
  • 第一节 受害人须具有过错能力
  • 一、过错能力概说
  • 二、各国学者对受害人过错能力的态度
  • 三、受害人过错能力的学说分析
  • 四、未成年受害人的过错能力
  • 第二节 受害人必须具有过错
  • 一、过错及其与受害人过错间的关系
  • 二、受害人过错的性质
  • 三、受害人过错的注意标准
  • 四、受害人过错的类型
  • 第三节 受害人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须有因果关系
  • 一、因果关系概说
  • 二、比较过错中的因果关系
  • 第五章 比较过错的适用范围
  • 第一节 比较过错的主体适用范围
  • 一、法定代理人的过错
  • 二、雇员的过错
  • 三、直接受害人的过错
  • 四、配偶的过错
  • 第二节 比较过错的责任适用范围
  • 一、比较过错适用的具体责任类型
  • 二、排除比较过错适用的情形
  • 第六章 严格责任中的比较过错
  • 第一节 严格责任中比较过错制度的比较考察
  • 一、严格责任的基本理论
  • 二、严格责任中比较过错制度的比较考察
  • 第二节 我国严格责任中比较过错制度的重构
  • 一、立法和司法实践现状
  • 二、我国严格责任中比较过错制度的理想选择
  • 三、严格责任中限制比较过错适用的理由
  • 第三节 几种具体严格责任中的比较过错制度
  • 一、产品责任中的比较过错
  • 二、雇主承担责任时的比较过错
  • 三、道路交通事故中的比较过错
  • 第七章 比较过错对责任承担的影响与操作方法
  • 第一节 加害人或者受害人可能单独承担责任的情形
  • 一、一方当事人故意时
  • 二、一方存在严重疏忽或者重大过失的情形
  • 三、受害人对损害或者损害风险的同意
  • 四、公共政策禁止获得赔偿
  • 第二节 受害人的过错与加害人的过错共同导致同一损害的发生
  • 一、受害人一方遭受损害
  • 二、受害人与加害人都遭受损害的情形
  • 第三节 特殊情形下的责任承担
  • 一、人身伤害案件中的责任承担
  • 二、加害人为数人时的责任承担
  • 三、受害人行为违法时的责任承担
  • 四、多种原因竞合场合的责任承担
  • 结论
  • 一、本文的启示
  • 二、对中国比较过错制度的立法建议
  • 参考文献
  • 相关论文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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