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资源共享是电子政务建设的基本目标,也是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必然要求。企业基础信息共享与应用系统作为政务资源共享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电子政务资源整合的一个有效尝试,也是增强政府监管能力和执法水平,发挥电子政务综合经济效益的有效方式。随着信息化的不断推进,潍坊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各级政府部门已经基本建立了本部门的信息化系统,实现了内部业务的信息化高效管理。然而,部门之间信息不沟通、不共享,“信息孤岛”问题逐渐显现出来。典型的例子包括国地税的未登记户(漏管户)管理——即在工商局登记注册并正常营业,但未在税务部门登记,税收等均未纳入税务部门管理、工商的企业年度审查——即在税务部门注销、吊销,但未去工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导致数据不一致,致使管理混乱等等。这些业务都需要从其它相关单位获取特定的相关企业信息才能完成整个处理过程。为整合分散的政务信息资源,实现信息交换和共享,充分发挥电子政务的综合效益,解决偷税、漏税及不及时年检等不规范经营行为,我们结合潍坊电子政务实际,设计和实现了一个通过网络,将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质监局等部门各自掌握的企业基础信息进行采集、整理、比对与交换,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的“企业基础信息共享与应用系统”。主要工作有:通过对四部门企业基础信息的需求分析和数据考察,分析解决了四部门数据交换比对存在的概念体系不统一和数据不一致问题;以现有的联结各部门的电子政务专网为依托,搭建企业基础信息共享与应用系统软硬件与网络平台,为系统提供强有力的软硬件支撑;采取前置机模式构建了第三方数据交换和管理平台,在不影响各部门业务系统独立性、完整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实现了跨部门、异构系统、异构数据库之间的信息交换和共享;根据系统需求和目标,设计了系统架构、技术选择、数据比对和整合流程、方法以及数据比对和整合原则;使用组织机构代码标准,通过灵活使用企业名称、工商注册号等字段建立和完善了企业基础信息数据库;规范了各部门企业基础数据,实现各部门数据的共享和交换。企业基础信息共享与应用系统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一是构建了以工商部门的企业基础信息为基础、以全国统一的组织机构代码为标准,涵盖政府各有关部门的全面、准确、完整、动态的企业基础信息数据库。二是通过比对,规范了各部门数据,进一步排查出漏管企业和漏管环节,有利于打破政府部门间信息资源条块分割的现状,实现各部门之间信息网络的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的整合共享,为加强市场监管、促进财税增收、提高政府管理水平提供了有力手段。三是通过系统的开发和应用尝试,在数据交换方式、交换内容、技术实现手段、数据交换平台等各方面为今后更广范围内的数据交换与信息共享打下了一个坚实的基础,在部门协调、工作机制等方面积累了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