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在我国现行领导干部管理体制下,中国共产党党员干部监督体制存在诸多缺陷,特别是对高级领导干部的监督是一个相对薄弱的环节。上级党委、纪委受空间阻隔,难以做到经常性和全面深入地监督其下级党组织的领导干部;同级纪委处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对党委尤其是“一把手”的监督比较困难;下级对上级监督顾虑较多,在多数情况下不敢言;群众监督由于知情权尚未完全落实,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因此,党内腐败时有发生。开展巡视工作,是贯彻党章关于“加强对党的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不断完善党内监督制度”的要求,是进一步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而做出的一项重要决定,是现行管理体制下,上级对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的有效方式。它可以督促被巡视单位领导班子充分履行职责,帮助被巡视单位党委开展工作,了解被巡视单位实际存在而没有发现和暴露出来的问题,为被巡视单位解决这些问题,改进工作绩效提供指引。作为一种新型的党内权力监督制度,巡视实践在开展中还面临着诸多问题,如巡视制度的组织体制不健全,巡视制度的运行机制不灵,与巡视制度相配套的法制缺位,具体表现在巡视机构不健全,巡视主体及其功能界定不清晰;巡视的定量性评价不足,巡视结果应用不明确;巡视方法存在偏差;巡视组缺乏足够的权威,巡视的独立性也难以保证;巡视制度的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相关的配套制度体系不完善等;相关的理论探索不够深入,特别是对巡视制度的理论研究还非常缺乏。本文从法理学、伦理学、心理学、经济学、行政法学等学科探寻巡视制度的理论溯源。其中,法理学中权力制约权力和权利;心理学中需求产生动机;经济学中的委托代理理论;行政法学中的控权论、平衡论、职责本位论启示我们,要完善巡视制度必须要建立有效激励约束机制等。另从对国内外的巡视制度实践看,要建立高效的巡视制度体系应该赋予巡视人员较大的权力和相对的对立性,并且能引入公众的参与,把巡视制度纳入国家司法、监察范畴,形成完整的权力监督体系,而不是一种短期的行为。综合理论分析和对实践经验的总结,本文为完善我国的巡视制度体系作积极的探索,从准确界定巡视工作内涵,科学把握巡视工作重点;建立健全巡视信息获取机制,不断探索巡视工作思路;建立公众参与机制,实现巡视工作全程公开;建立党内巡视工作责任制,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建立被巡视单位绩效量化评价体系,促进巡视成果应用;建立健全巡视成果落实机制,巩固巡视工作成果;加快巡视制度化体系构建,强化巡视制度的组织保障等方面作较为详细的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