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由于我国社会出现了转型、经济也处于飞速发展的状态,社会上出现了大量的未成年人犯罪情况。因为未成年人的心理不如成年人成熟,所以在羁押场所容易受到“交叉感染”,产生“标签效应”。与当前世界法学界观点一致,笔者认为,我国应大力发展未成年犯社区矫正制度,并扩大其适用。自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开展近10年来,未成年人始终是社区矫正中的重点对象,但并没有区别性地建立未成年犯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如何构建一整套符合未成年人心理和生理特点需求,与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有所区别的未成年犯社区矫正体制,是尚待解决又是相当重要的事情。本文旨在通过分析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原因和发展趋势,说明社区矫正是让未成年犯真正回归社会的制度,在吸取台湾及世界先进国家的司法实践基础上,最终提出以教刑相辅为原则,完善我国未成年犯的社区矫正制度之构想。本文主要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通过浦东新区近五年未成年人犯罪的数据出发,分析未成年犯罪的特点、原因和发展趋势。从未成年犯犯罪的特殊性、未成年犯社区矫正的定义出发,以期对实行“教育为主、刑罚为辅”,完善我国未成年社区矫正制度,使其获得理论和实践上的支持。第二部分对我国当前的未成年犯社区的矫正情况进行详尽的论述,总结这一体制存在的不足,并学习借鉴国外未成年社区矫正的经验。通过分析未成年犯社区矫正的发展历程,指出了目前我国未成年犯社区矫正实践中的缺陷。包括:尚未转变刑罚理念,无统一明确的未成年犯社区矫正的法律体系,不合理的机构设置,未成年犯的矫正项目和矫正专业人员的缺乏等。分析借鉴台湾及其他西方国家在未成年犯社区矫正方面的做法,重点介绍台湾《少年事件处理法》的特点,从而提出我国未成年犯社区矫正应该吸取和学习的几个方面。第三部分是对完善未成年社区矫正制度的构想。联系这一体制里的法律问题和社区矫正工作实践,建议针对该制度中存在的法律问题,结合社区矫正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情况,从各个方面向未成年犯适用社区矫正提出立法、机构、实际操作一定的意见,阐释了笔者关于构建我国未成年犯社区矫正模式的设想。同时也对未成年犯前科消灭制度、恢复性司法等相关制度的完善进行了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