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随着我国经济对外开放的程度不断提高,吸收外资的速度和规模也相应地增长,这就需要完善的外资法律制度来创造和保障良好的投资环境,进而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外商直接投资是我国引进外资的主要形式,具体分为新设投资和并购投资两种方式。在全球各主要发达国家,跨国并购越来越成为跨国直接投资的重要方式。然而,在发展中国家,新设外商投资企业仍是吸引外资的主流方式,外资并购只是近年来才逐渐凸显出重要性并引起了各方关注。所以我国在外资并购方面的法律还有很多制度空白,法律规则之间也存在诸多矛盾和冲突。另一方面,为应对这种情势,我国一直努力完善外资并购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法律政策的制定和实施。2006年,国家六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这项法规对2003年所颁布的《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进行了全面修订,不仅通过细化《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增强了法律的操作性,而且就与外资并购相关的法律制度予以了完善。其中规定了两种外资并购的方式,即资产并购和股权并购,后者是实践中较为普遍的外资并购方式,同时,由于新《公司法》和《证券法》的颁布实施,我国公司的股权收购数量大幅增长,外资股权并购遂迅速成为令人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外资股权并购涉及的法律问题较多,我国相关领域的法律规范之间协调性又较差,《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中关于股权并购的规定与其他法律法规有较多冲突,从而影响了外资股权并购的实践效果,不利于外资法体系的构建。本文拟就外资股权并购方面所涉及的法律规范的冲突以及规范与实践间的龃龉等方面的问题,进行揭示、分析、论证;在研究方法上,采用比较的分析方法,就现代主要法治国家在股权并购立法方面的先进经验予以介绍和评价。在此基础上,分析借鉴先进立法经验的可能性,进而提出完善我国外资股权并购立法方面的建议。本文共分四章:第一章介绍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下的外资股权并购制度。以“股权并购”的概念为切入点,在分析其涵义之后,通过与国内一般股权并购相比较,介绍外资股权并购的特点。第二章分析我国外资股权并购法律规范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揭示、分析了现有的外资股权并购规范在法律主体、反垄断审查及在国有股权转让方面与其他法律法规之间的冲突等不完善之处。第三章针对前章所揭示的问题,对美国、欧盟和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地区的相关法律规范进行比较法考察。同时,就其较为成熟的并购或外资并购的实践经验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论证法律借鉴的现实性。第四章在揭示和分析问题后,就外资股权并购主体、并购规则以及法律规则体系自身的不协调性等问题,提出具体的完善建议,从而为完善我国外资股权并购立法做出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