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复增值 降重计算公式

重复增值 降重计算公式

问:增值税计算公式
  1.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章 应纳税额的计算”
    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包括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
    1.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2.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问:增值税16降为13怎么计算
  1. 答:法律分析:增值税16降为13则所有的增值税按照13计算,同时可以减少应纳税额。一般纳税人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问:增值税计算公式
  1. 答:以下为大家解答“增值税如何计算”的问题。
    增值税的计算需区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一、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二、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税额。
    一般纳税人适用的税率有:16%、10%、6%、0%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四条,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统称应税销售行为),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第五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按照销售额和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税率计算收取的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销项税额计算公式: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重复增值 降重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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