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县域是中国发展的基础,是城乡协调发展的纽带,如何发展县域经济关系到中国经济发展的持续性、协调性和稳定性。当前,县域经济发展面临着种种“瓶颈”,其中金融抑制是最为主要的制约“瓶颈”。如何完善县域金融制度安排、增加金融有效供给成为解决县域经济发展“瓶颈”的关键。本文以制度经济学理论、金融发展理论、金融制度结构与变迁理论及其研究方法为指导,解读了我国政府导向下的县域金融制度的供给逻辑,进而将县域金融区域非均衡因素纳入经典的经济增长模型中,剖析了其对县域经济非均衡增长的作用。在此基础上,本文结合县域金融制度动态演变,分析了我国经济转型过程中县域金融制度供给安排、需求特征及其两者表现出的总量与结构上的矛盾与冲突,进一步指出金融制度供给相对于需求不足的弊端;探讨了不同地区县域金融制度变迁与县域经济增长之间的计量关系,揭示了造成县域金融制度供求冲突的根源。本文以实现县域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为根本出发点,提出了在非均衡发展过程中和非完全竞争条件下实施有约束的县域金融制度安排的路径,以及因地制宜地加强不同地区县域金融制度支持的选择策略。全文共由八章组成,具体内容如下:第一章,导言。本章提出论文的选题背景、研究意义,并对已有的研究文献进行了综述,阐明论文的研究思路与方法、所研究的具体内容与框架,以及论文可能的创新之处等。第二章,金融制度安排与县域经济发展的理论分析。本章通过分析金融制度安排对县域储蓄总量和结构的影响,以及通过不同投资渠道对人均产出和经济增长的影响,得出初步结论:政府对经济发展的介入程度主要取决于一个社会的总体合作能力,并同其成反比。由于县域微观经济主体合作力较弱,又缺少农民利益游说疏松团体,县域金融制度改革自然在政府导向控制之下。政府主导县域金融制度改革的绩效不一定必然低于市场主导的县域金融制度,关键在于政府权重的合理边界。在DGLLS模型分析下,一个国家究竟选择何种制度结构最有效,取决于制度可能性边界(IPF)形状。在我国农民合作力较弱、依赖政府控制主导下的县域金融制度变革是沿着SCP2曲线路径变迁波动,即使不断偏离该曲线,但仍会回归并收敛于该曲线上。县域金融制度设计初衷在于利用农业剩余补贴工业发展,因此县域资金非农化倾向十分严重。中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并试图同国际惯例接轨,国家决定解决历史遗留的隐患。由于县域金融制度在政策性扶持与商业化经营之间徘徊,并出现严重的非农化贷款,账面不良资产率居高不下。政府开始审视县域金融制度的稳定运行问题和农业贷款扶持“三农”问题。在当前的县域金融制度安排下,正规金融规模跟不上需求的发展,较高的租金成本、繁琐的审批程序,使县域农户常常无奈地选择民间借贷。不同县域由于金融发展程度差异,县域中小企业融资结构相差悬殊,这使得不同县域的企业负债能力、资产扩张能力不尽相同。将县域经济中居民储蓄规模、储蓄结构、企业资本结构等因素纳入索洛--斯旺经济增长模型发现,不同县域企业融资结构,通过影响其资产扩张速度、投资效率等因素,使不同县域的经济增长、人均产出差距悬殊。在两个县域的道格拉斯生产函数分析框架下,县域之间的收入差距随着富裕县域金融发展水平提高而增大,随着贫困县域金融发展水平的提高而降低。第三章,我国县域经济发展现状与困境分析。本章首先分析了我国县域经济持续发展的“瓶颈问题”:在县域经济发展中同时存在经济发展不平衡、农民增收极度困难、农业产业化和县域工商企业发展不足等诸多问题。导致这些问题的原因包括生产技术落后、人员素质较低、财政支持不足等众多因素。但本文认为,当前县域经济发展不足的深层次原因在于县域金融支持的不足。当前我国相对落后的县域金融制度安排,使得县域金融主体不足、金融机构和信贷投放持续萎缩以及金融工具匮乏、业务单调,最终导致了县域资金资源严重流失,资金供求矛盾日益突出,农业投资增长乏力,农业产业升级和中小企业发展资金严重匮乏。这是目前阻碍我国县域经济发展的最主要原因。因此,必须设计更为合理的县域金融制度安排,破解县域资金短缺难题,以更好地促进我国县域经济的发展。第四章,县域经济发展中金融制度需求与供给分析。本章首先分析了县域农户、中小企业、城镇化建设等不同主体的金融制度内生性需求特征,进而剖析了县域经济发展中国家一厢情愿的金融制度外生性供给安排,进而比较分析了县域金融制度供给与需求间存在的突出矛盾:县级金融机构设置与县域经济发展需求的矛盾;信贷资金追求利润的最大化与县域经济效益普遍低下的矛盾;社会信用环境恶化与银行信贷风险控制之间的矛盾;商业银行经营战略调整与县域企业资金需求的矛盾;资金需求与资金外流的矛盾;金融竞争加剧与县域金融机构制度不健全之间的矛盾。第五章,县域金融制度与县域经济发展的实证分析。本章在相关理论研究的基础上,设定了分析县域经济增长中金融制度因素的相应指标,利用截面数据、时间序列数据、动态计量模型对我国县域金融制度与县域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实证研究,进而对各县域金融机构进行了效率评价,分析了在不同的经济环境下县域金融组织结构的效率。实证分析结果表明:县域金融的适应性与县域经济发展水平、产业政策和财政政策密切相关,但在当前县域金融制度下县域金融机构的适应性并不高。在经济比较发达的县域和经济发展较快的县域,县域金融的适应性相对较强,主要得益于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而引致的县域金融的较快发展,同时县域的产业政策和财政政策对于县域金融的发展具有明显的导向作用。此外,在经济欠发达地区且经济发展缓慢的县域,由于缺乏经济基础的支撑和财政、产业政策的配合,其适应性较差。因此,县域金融制度的安排须充分考虑到当地的经济基础,并与国家宏观政策和地方政策密切配合。第六章,国外县域金融制度体系的考察与启示。参照国际上成功的经验,结合中国县域实情,将其移植、改造、修补并谋划出一个体现中国县域金融制度需求特征的金融制度供给体系,不失为一个可行之举。本章以经济发展程度和金融结构为标准,分别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银行主导型金融制度与市场主导型金融制度的角度,简要地介绍了德国、日本、美国、法国、印度等国际上较为典型的国家的农村金融制度,分析了它们的起源、架构、资金来源及贷款方向,对设计我国以农业经济为主体的县域金融制度的启示是:以公平、完善的法律为依据,以政府扶持为支撑,以县域经济主体自愿合作为形式,以民间融资为正规金融制度的补充,以市场机制作为县域金融制度的调节机制。第七章,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县域金融制度选择。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金融制度变迁特征可以归纳为单纯强制性制度供给逐步向与诱致性制度变迁交互演进的过渡。典型的自上而下的渐进式制度变迁具有历史的路径依赖性,金融制度始终依赖并滞后于经济制度的变迁。因此,本文在分析县域金融监管制度、县域信用环境、经济发展水平等县域的经济特点及面临的外部环境的基础上提出:由于中国县域经济的二元性,县域金融制度很大程度存在非均衡和非有效性,根据县域经济发展现状以及金融制度的适应性和有效性标准,创新性地设计多元化金融机构体系及正规性金融制度安排、非正规性金融制度安排,通过制定扶持农村金融的政策和激励机制,建立与需求增长相适应的农村金融供给制度、农村担保和农业保险保障机制及符合中小企业发展特点的银企关系等制度安排,达到均衡农村金融供求的目的。第八章,完善县域金融制度安排的配套政策分析。为提供适应县域金融制度内生性需求的金融制度安排,本文从县域金融制度风险控制、金融监管、信用评估、财税政策支持等方面,提出配套措施跟进及制度环境的改善,使县域金融制度安排与经济制度环境建设有机统一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