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中国共产党对于政法工作的领导,主要是通过各级政法委、各政法部门内部的党组所构成的组织系统来实现的。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法部门的专门职能部门,各级政法委在体现中国共产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方面履行着比较具体的职能任务。但是,实践当中政法委职能的“越位”与“缺位”并存,如政法委对司法的不当干预导致司法不公,引发了诸多负面的社会效应。然而,政法委并不是学界研究的热点,仅有的少数评价以否定居多。一种是比较温和的批评,主张改良政法委员会制度。另一种是主张取消政法委员会制度。任何一项制度,决不会绝对有利而无弊,也决不会绝对有弊而无利。如果政法委员会制度本身有这样大的弊端,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还设置并维持这一制度?这一制度最初的形态是什么?在漫长的历史长河又经历了哪些演变?为什么要经历这些演变?它的地位、机构设置、职能、工作方式等有哪些变化?各个时期它开展了哪些重要工作?对这些问题的厘清,无疑对于我们正确认识政法委制度有着非常重要的帮助。本文试图系统全面地对政法委制度的发展历史进行梳理,为进一步研究提供一个较好的基础。为了便于论述,本文将政法委制度的历史划分“三个时期”,即:解放前、文革前和文革后,并把考察范围限定在中央层面。本文拟以“三个时期”为主线,对各个时期政法委制度的具体形态的地位、机构设置、职能、工作方式、开展的重要工作、成立原因进行探讨,最后得出自己的反思以及对政法委制度改革的展望。本论文拟共分为四部分,另加引言和结论。引言回顾了近年来学者们对政法委制度和政法委制度沿革的研究状况,指出以往对此问题研究的意义和存在的不足,提出了本论文研究的目的、试图解决的问题,对论文的研究方法作出说明。第一部分为解放前的演变,考察解放前政法委制度的发展历程。第二部分为文革前的沿革。对政治法律委员会、中央法律委员会和中央政法小组进行细致深入的考察。第三部分为文革后的嬗变。归纳总结中央政法小组(第二阶段)、中央政法委、中央政法领导小组、中央政法委(第二阶段)的地位、职能、机构设置、工作机制、开展的重要活动。第四部分为政法委制度历史沿革之思考和展望。论述通过历史考察得到的启示,结合政法委制度存在的问题,对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维稳思维主导背景下政法委制度的改革进行展望。最后得出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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