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刑法解释贯穿于刑事法律审判实践的始终,和法律论证、法律推理紧密的结合在一起,共同解决刑事案件。刑法解释的合理性来源于很多方面,如解释方法的合理使用,刑事司法人员的素质,判决结果的社会效果等方面。但从根源上来说,刑事判决要获得良好的社会效果还是需要加强对案件的说理程度,使判决建立在合理的刑事推理过程之上。为了获得相对看起来科学的推理过程,刑事法官惯于使用司法三段论,这样似乎使得案件处理过程体现了最大化的客观性和逻辑性,可是面对稍微复杂的案件时,无论是作为大前提的刑法条文还是作为小前提的案件事实都不是简单的一一对应的,所以整合案件事实和法条最好的工具就是法律解释方法。本文以刑法解释方法实际操作为指向,从研究现状、困境和必要性、制度基础、操作技术四个方面进行系统研究。第一部分:选列了国内外学者关于解释方法选择的不同理论,通过这些介绍大致描述了方法造用规则的认识状况,并通过这些观点的罗列,总结出在解释方法上已经达成共识的方而。为了后文的论述圈定了大致的论证范围。第二部分:同过经验考察的方式主要陈述了解释方法规则的必要性,这种需要即来自于解释结论本身正当性的需要,也来自于限制解释权利之需要;第二个问题主要分析了解释方法选择所面临的困境,这种困境主要来自于刑法解释的本体、方法、人的思维方式、疑难案件的成因等方面的挑战。第三部分:刑法解释方法证明力的优先性来自于解释方法背后所蕴含的价值,本章主要对作为解释方法基础的正义价值以及和这种排序之间的对应关系做出细致的分析论证,并力图在形式主义和实质主义的解释立场中寻找规则建立的基础所在第四部分:深入探讨了在使用规则中各个解释方法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并在对这些关键问题进行闸释的基础上,尝试将各个方法各自的适用连接起来形成比较合理的、连贯性强的适用规则。第五部分:主要对本文中所建立的规则的缺陷进行逐条分析,并期望通过种理性的方式来处理解释规则内存在的一些关键性的问题。最后提倡通过实证考察的方式来促进刑法解释学更加科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