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根据联合国划分人口老龄化程度的标准,我国已于2000年步入了老年型社会。人口老龄化给我国社会经济和人民生活带来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老年群体已成为不容忽视的社会群体。先于我国面临老龄化的国家,如法国、德国、日本等国都相继修改了成年人监护制度,以适应老年型社会的需要。但老年人监护制度的研究在我国尚未引起足够的重视。鉴于我国老年型社会的现状和我国的特殊国情,建立适合我国社会需要的老年人监护制度已成为迫待解决的问题。本文从我国国情入手,分析了我国建立老年人监护制度的现实基础,并对各国成年人监护制度进行了比较研究,最后提出了构建我国老年人监护制度的设想,以期为完善我国成年人监护制度微献薄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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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Abstract绪论第一章 老年人监护立法的现实基础第一节 中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第二节 经济不发达,未富先老第三节 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第四节 老年人的合法权益需要特殊保护本章小结第二章 老年人监护制度研究的比较视角第一节 日本的成年后见制度一、修改前的日本成年人监护制度二、日本成年人监护制度修改的背景三、修改后的日本成年人监护制度第二节 德国的成年照管制度一、修改前的德国成年监护制度二、修改后的德国成年监护制度第三节 法国的司法保护制度一、司法保护制度二、监护制度三、财产管理制度第四节 其他国家的成年监护制度改革一、奥地利的《成年事务管理法》二、瑞典的新成年监护制度三、英国的《持续性代理权授予法》四、美国的《持续性代理权授予法》五、加拿大的《统一代理权法》第五节 监护制度改革的比较评析本章小结第三章 我国老年人监护制度的构建第一节 我国成年人监护制度的不足第二节 我国老年人监护制度的构建一、老年人监护制度的涵义二、老年人监护制度的性质三、老年人监护制度的立法理念四、老年人监护制度的立法构想本章小结结语参考文献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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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老年人监护论文; 人口老龄化论文; 未富先老论文; 成年人监护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