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征地制度是整个土地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是沟通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中心环节,是联系城市土地制度和农村土地制度的重要纽带,也是调整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四者之间土地权利和收益分配关系的法律制度。我国现行农地征用制度形成于计划经济时期,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经济的高速发展和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其存在的问题和负面效应日益显现出来,各地因征地引起的社会矛盾越来越突出,特别是因为征地造成农民生活水平下降、就业无着落等问题日益严重,已成为影响社会长治久安的重要因素之一。改革和完善农地征用制度,这是确保农民土地产权主体利益,促进资源集约利用,实现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与维护社会稳定的必然要求。本文针对现实,追本溯源,通过回顾我国农地征用制度的历史轨迹,分析起步阶段、调整阶段、停滞阶段、逐步完备阶段以及大调整阶段每一阶段的相应特征,从而将历史与现实问题紧密衔接和贯通起来,进而揭示出现阶段农地征用中诸多问题产生的重要原因:首先,农地征用的集体产权制度缺陷是征地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再次,农地收益分割是征地中各种问题产生的直接驱动力;最后,现行农地征用制度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是产生问题的重要原因。通过对导致征地问题产生的三大因素的分析,笔者进而提出了农地征用制度改革的三大方向:改革集体土地产权制度;调整农地征用中的利益分配关系;推动建立农地征用的市场机制。尤其着重分析了农地征用中四大主体: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村干部和农民四者之间的纷繁复杂的利益博弈关系,并就调整土地收益关系分别对各参与主体提出了相应的政策性建议,这无疑是改革农地征用制度的一个突破口。不仅如此,本文还大力呼吁加快农地征用制度的市场化改革,以期跟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迅速发展的步伐。农地征用制度的改革,关乎农村的发展,也关乎整个国家经济政治大局的稳定。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阶段,农地征用制度的改革需要不断深入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积极推广成功模式,不断进行经验总结,以更好地适应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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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ABSTRACT第一章 导言1.1 研究目的和意义1.1.1 研究的背景1.1.2 研究目的和意义1.2 国内外研究概况1.2.1 国外研究动态1.2.2 国内研究动态1.3 研究思路和方法1.3.1 研究思路1.3.2 研究方法1.4 本研究的创新之处第二章 我国农地征用制度的历史沿革2.1 农地征用立法起步阶段(50—57)2.2 农地征用制度建设的调整阶段(58—64)2.3 农地征用发展的停滞阶段(66—76)2.4 农地征用制度逐步完备阶段(82—97)2.5 农地征用制度的大调整阶段(98 至今)第三章 农地产权制度缺陷3.1 集体土地产权主体虚置3.1.1 乡农民集体经济组织事实上不存在3.1.2 村民委员会不能作为农村土地所有权的代表3.1.3 村民小组不能作为农村土地所有权的代表3.2 集体土地产权界限不清3.3 农村集体土地产权残缺3.3.1 农民缺乏自主决定土地用途的权利3.3.2 农民缺乏土地处分权3.3.3 农民缺乏土地收益权3.3.4 农户承包经营权不稳定第四章 农地收益分割博弈4.1 中央政府4.2 地方政府4.2.1 地方政府是农地征用过程中的最大赢家4.2.2 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利益博弈4.2.3 地方政府与农民集体的利益博弈4.3 村干部4.4 农民4.4.1 农民的农地征用意愿4.4.2 农民是农地征用中最大的利益受损者第五章 农地征用制度体系的非市场化特征5.1 征地审批制度5.1.1 程序复杂、繁琐5.1.2 程序缺乏公正透明5.1.3 程序设计存在漏洞5.2 征地补偿办法5.3 征地补偿范围和标准5.3.1 征地补偿范围过于狭窄5.3.2 征地补偿费标准低、差异大5.4 征地补偿费的发放(归属)第六章 农地征用制度的规范与完善6.1 集体产权制度缺陷的对策分析6.1.1 农地产权主体的重新界定6.1.2 集体土地财产权权属完整化6.1.3 集体土地的核资清产6.1.4 集体土地财产权的确认6.2 调整农地征用中的利益分配关系6.2.1 中央政府的制度创新6.2.2 规范政府农地征用行为的思考6.2.3 加速农村基层民主进程6.2.4 培育农民利益团体第七章 推动建立农地征用制度的市场机制7.1 健全和规范农地征用程序7.1.1 公开征地过程7.1.2 建立民主决策制度和征用回转制度7.1.3 建立和完善农地征用听证制度7.2 区分公益性和经营性用地的不同征地补偿标准7.3 优先将失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7.3.1 完善失地农民就业保障机制7.3.2 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管理及运行7.3.3 稳步推进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结束语参考文献致谢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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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农地征用制度论文; 历史沿革论文; 产权制度缺陷论文; 收益分割博弈论文; 市场化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