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中国古典戏曲创作理论是戏曲理论与批评的精华之所在,其成果散见于戏曲序跋、理论专著、评点、杂论、选本等多种理论批评形态中。然而传统的研究中,戏曲创作论的独立性被悬置,其系统性和规律性被淹没在整个戏曲理论研究中。专门研究中国古代戏曲创作理论,可以更为清晰地了解中国古典戏曲的发展历程,以及其在整个中国文学史中的地位和作用。而断代于明,则同明代戏曲创作批评状况紧密联系。至明,戏曲创作延续有元一代的繁荣,作家辈出,作品蔚为大观,为戏曲理论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此一时期,戏曲批评亦呈繁荣之势,出现大量理论家及理论著作,批评方向涵盖了曲、剧、创作、表演等各方面,这使得针对于明代的戏曲理论批评的批评有了可缘之木。在研究方法上,传统文学创作论,涵盖了创作的发动,创作的思维过程以及作品的落实和完成,这三个方面又分别可以用创作主体论,创作动机(目的)论,创作方法论,艺术表现手法等来予以概括。而创作方法论,则又可具体划分为语言论、人物论、结构论、情节论等。论文以传统文学创作论为理论依据,扩大创作论的外延,将舞台表演也纳入创作论研究范畴,以期从整体上对明代戏曲创作理论进行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