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八桂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530000
摘要:随着投资企业的发展,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服务发挥了很大作用。工程造价咨询业到目前为止发展了近20年的时间,在建设工程造价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其主要包括概算、预算与决算等三项内容,并实现了建筑项目全过程的覆盖。最近几年,人们意识到全过程造价管理的重要性,本文主要研究了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的各项内容,指出了全过程咨询服务的重点与难点,希望有利于促进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的顺利开展。
关键词:造价咨询企业;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服务
引言
随着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推进,越来越多的建设单位产生了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的需求。于是,造价咨询企业逐渐从传统的预结算编审向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转型。全过程造价管理是指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运用工程造价管理的知识与技术,为实现建设项目决策、设计、发承包、实施、竣工等各个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任务而开展的相关工作,包括投资估算的编制与审核、经济评价的编制与审核、方案比选、限额设计、优化设计、设计概算的编制与审核、施工图预算的编制与审核、招标策划与合同管理、工程量清单与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与审核、工程计量与计价、工程价款支付、资金使用计划、询价与核价、工程变更、工程签证、工程索赔的处理、竣工结算的编制与审核、竣工决算的编制与审核、建设项目后评价等内容。笔者结合近年来的工作实践以及参与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技术规程地方标准编制工作的经历,对造价咨询单位做好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工作谈几点认识。
1关于全过程造价管理的概述
何为全过程工程造价管理,简而言之就是指在初期指定方案,对整个工程施工所需材料价格和质量的把控,对整个工程可实施性的考虑。工程全造价服务对象是施工承包单位,而工程造价管理上面的是政府执能部门。所以工程造价要与每个环节的关系搞好,这样才能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不出现其他意外。就目前的工程造价公司来说,经验和知识储备都还不够,所以目前最主要的任务还是在不断服务企业的过程中收集整理案列为以后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2造价咨询企业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服务探讨
2.1细化合同条款
造价咨询企业要结合本身专业技能、人才情况、风险应对水平、业务数量等实际情况全面评估承担项目的服务要求、施工时间、施工质量、投入成本等各项内容,并作出最终决定。
在签订咨询合同时要注意下面这些问题:
第一,全同期限。合同条款要明确不同施工阶段的时间要求,并明确提出工作时间应该处于各种资料准备齐合后。第二,工作内容。要判断是否存在“清标”,要准确规定清标应该哪一个阶段进行。第三,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编制项目资金使用计划是否只涉及建安工程费还是也涉及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第四,竣工结算。假如应用全面审核的办法,要确定是否还应用其他方法,这是合同应该规定的内容。第五,合同约定。工程质量标准要以国家与行业规定为原则,假如存在更高的要求,咨询企业则需确定费用情况。第六,咨询人赔偿金。咨询人赔偿金数量不多,全部赔偿数量要处于酬金总量以内。第七,合理化建议。奖励合理化建议要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存在不同意见可以协商。第八,营改增。包括合同酬金中含有的增值税情况,合同主体基本情况,发票种类,付款时间、违约责任等。第九,如果由于其他原因引起合同有效期延长、工程规模变化、服务范围改变等各种问题时,服务酬金必须要经过再次协商,要本着公平公正的方法,不能只考虑到减少的情况。
2.2成果文件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及委托人要求标准的双重要求
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满足现行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规定,如委托人有更高的质量标准要求,应按委托人要求标准执行。执行中,既要严格杜绝违反标准出现违约现象,又要防止过分投入人力造成“质量过剩”情况。
目前国家标准中尚无全过程造价管理技术标准,可参考的主要是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地方标准中仅有个别省市出台了相关技术标准,中价协有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行业标准。
开展业务时,主要可参考以下依据:法律包括《建筑法》、《招标投标法》、《价格法》、《政府采购法》、《审计法》、《预算法》、《会计法》、《税收征收管理法》。法规有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预算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部门规章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工程造价术语标准、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建设工程计价设备材料划分标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相应工程量计算规范、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和参数、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各类标准招标文件、合同示范文本、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及相关附件、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中价协标准、规程有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建设项目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工程结算、工程竣工决算、造价鉴定编审规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期标。各省也有关标准、条例、定额、综合单价、估价表。
2.3保证投资估算、设计概算的准确性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投资评估与设计概算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审核通过后的投资评估是总体投资目标,同时也是限额设计的主要内容,通过审核的设计概算要分别处于招标策划时期的不同阶段中,指导不同标段的造价控制工作。要想提高投资评估与设计概算工作水平,不但要应用正确的编审措施与合理的标准,还需拥有与工程相似的技术经济指标与参数。积累指标时要同时兼顾标准的相同点与处于不同地区不同时期存在的不同点。
2.4积极开展清标工作
假如咨询合同规定存在清标服务,咨询部门则需以合同规定为标准出示清标报告,并上报给委托人与评标专家。因为评标不具有较长的时间,评标专家不具备较强的专业技能等各种原因,当前大量评标没有引入清标工作,虽然招标文件中针对投票人的报价与组价提出了大量限制性条件,但得不到全面实施,因此不利于今后造价控制工作与结算工作的顺利开展。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前,要积极针对中标人商务标的清标进行研究,虽然需要投入一定的时间与精力,但有利于造价控制工作的顺利进行。在开展全面分析的基础可以明确单价组成是否合理,掌握非合理报价与出现不平衡报价的主要原因,并深入研究措施费、总承包费等各项费用是否合理,假如存在让利情况,还需考虑让利的落实措施,一旦发现存在严重问题要马上与委托人联系,在签订合同时要制订妥善的应对措施。
2.5开展竣工结算编审工作
2.5.1开展期中结算工作
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完成后,要结合合同规定进行结算,对得到大家认同的结算结果,如果不存在工程变更或返修情况,竣工结算时不再重新计算,可直接应用于最终结算当中。
2.5.2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协商
对于合同没有明确规定的内容要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协商,第一,提出议题要求大家协商。第二,参会人员必须拥有一定的权力。第三,形成书面条件。
2.5.3防止发生审计风险
最近,全国人大法工委要求各地认真审核制订的与审计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并结合实际情况予以修改。假如政府投资项目施工合同没有规定竣工结算时间,则会为造价咨询单位带来大量操作风险,因此要高度重视这一问题。
结语
近期,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各部委贯彻意见的办法、举措密集落地,对造价咨询企业做好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造价咨询企业只有迎难而上,苦练内功,锐意进取,不断创新,才能更好地赢得客户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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