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公共领域是具有理性批判精神的私人对公共意见形成过程的一个理论抽象和描述,是借于国家和社会之间的,通过聚会、媒体、社团等形式进行自由对话、主体性交往、公开表达意见的场域和机制。它所形成的“公共舆论”构成了国家权力运作的合法性基础,进而使得“公众能够对国家活动实施民主控制”。本文立足于当代中国的客观现实,以西方公共领域的孕育、兴起、重建与法治秩序的构建为参照,从我国公共领域的历史与现状分析着手,对建构我国公共领域与法治秩序关系进行了论述,进而加快我国法治国家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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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Abstract绪论第一章 公共领域的理论阐释及其法治意义第一节 公共领域的理论阐释一、公共领域的理论纷争二、公共领域的主要特征三、公共领域的主要功能第二节 公共领域的法治意义一、促进社会认同和整合秩序二、奠定公权力的合法性基础三、促进对国家活动的民主监督和控制第二章 公共领域的历史发展与西方法治发展变革第一节 公共领域的孕育与西方法律观念的衍生一、古希腊公共领域与城邦整体主义法律观二、古罗马公共领域与私法观念第二节 代表型公共领域与中世纪多元权力中的法律之治第三节 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兴起与西方法律至上观的形成一、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兴起二、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兴起与形式法治合法性的生成第四节 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与西方法治的嬗变一、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二、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与实质法治合理性建立第五节 公共领域的重建与西方法治的反思与超越一、全球化时代的公共领域走向二、公共领域对交往理性法律观的支撑第三章 中国古代公共领域的缺失及其后果第一节 中国古代公共领域缺失的主要原因一、政治上的中央集权体制,消解了公共领域的社会基础二、经济上的自给自足,限制了公共空间的形成三、文化上的落后、封闭、保守状态,遏制了公共领域的现实发展第二节 中国古代公共领域缺失的后果一、导致“义务本位”法律价值观的形成二、公民参与和交往网络的等级性、依附性、封闭性三、导致无契约的法律价值观四、导致公正、平等、自由等法律价值观的遮蔽第四章 当代中国公共领域的兴起与法治秩序建立第一节 当代中国公共领域的历史与现状一、当代中国公共领域的“有无之争”二、当代中国公共领域的现实表现第二节 培育成熟的公共领域,促进和谐法治秩序一、推动多元兼容的公共理性法律精神的确立二、促进自由自主活动的多元诉求三、强化权力制约,增进民主参与、监督和制约四、保护多元权利的实现,建立新型权力制约和权利保障机制结语参考文献致谢攻读硕士期间发表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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