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法律语言是法律规范的外在表现形式,法律规范的内容通过法律语言来传达,离开法律语言,法律规范将无从存在。在庞大的法律语言系统中,法律术语是基本的构成单位和核心内容,法律术语的准确与否,直接决定了法律语言的准确性。本文旨在通过法学的思维和分析方法,结合术语学基本理论和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对法律术语标准化问题进行讨论,主要分为五个部分:引言,主要阐述本文的写作动机和分析思路。法律的规范性质和对人们行为的调整作用要求作为其表达形式的法律语言应当尽可能做到准确,这一准确性的前提条件之一是法律术语的准确性,法律术语标准化就是实现此目标的重要方式。第一章对法律术语标准化的概念进行界定。通过对术语、标准化以及术语标准化等基本概念的介绍分析,结合法律术语的实际特点,得出法律术语标准化的定义,并对“法律术语标准化”和“法律术语规范化”进行含义的辨析。第二章分析了进行法律术语标准化工作的必要性。首先是国家标准的要求,其次是术语标准化工作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开展的要求,第三是法律术语使用现状的要求。本章对第三方面进行了重点分析,通过对我国现行规范性文件中使用法律术语的情况进行分析,认为存在三方面的不足,进行标准化工作,有助于保证立法的统一,体现法律的权威性和稳定性,保证法律的实施和法制稳定。第三章是在现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结合国家标准的要求,对法律术语标准化工作内容提出一些构想。具体包括确定法律术语的界定标准、法律术语的命名和选用、法律术语的定义描述以及类别性划分,在此过程中,应当始终将法律术语的自身特性和国家标准结合起来。最后以我国《继承法》中所使用的典型性术语为例,完成对法律术语标准化工作构想的实际操作示例。最后一部分是结语。法律术语标准化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其范围之广阔,内容之丰富,意义之重大,都需要学者们为之付出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