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水平是衡量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指标。高效、充足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对减轻农民负担,提高农业和农村的生产力水平,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基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这一问题,在回顾了我国人民公社时期、家庭承包责任制阶段、税费改革直至目前取消农业税费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基本情况下,以甘肃省为例,对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进行了较为详细的分析和探讨。研究表明:甘肃省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状况无论是在基础设施、文化教育,还是在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都有了明显的改善,但仍存在总体供给不足、供给结构失衡、供给的不公平性以及缺乏统一规划等问题。要使未来农村经济协调发展,提升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层次,这些问题均不应忽视。为了能较全面的研究其中存在的问题,在定性分析基础上,又从农民收入与现实公共产品支出的相关性这一角度,采用甘肃省1997-2006年农村居民家庭平均每人生活消费支出时间序列数据作为研究的样本,对甘肃省近几年农民的收入与现实需求支出拟合数学模型,利用Eviews3.0软件,进行回归分析,探讨甘肃省农村居民对公共产品消费的需求倾向。从模型分析可以看出,以往历年的政府对农村公共产品的投资基本上没有产生理想的投资乘数效应,每一次的投资都与解决现存状态下最为制约农村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提高的瓶颈因素关联度不大。通过对甘肃省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不足及供给结构失衡等制约因素分析,认为:长期以来我国政府实行重工轻农、重城轻乡的不均衡发展战略,形成了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结构,从而加大了农村和城市公共产品供给的差距;现行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在某种程度上是沿袭了计划经济时期自上而下的决策机制,这势必会导致农村公共产品的供需脱节;在取消农业税后,甘肃省乡级政府的财政收入减少了,再加上农村地方政府机构臃肿,运行成本过高,使部分公共资金未形成有效供给,从而大大降低了地方政府供给公共产品的能力;而且,甘肃省目前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主体单一,尚未形成多元化的供给格局,在一定程度上严重限制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有效性;加之,在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体系中还缺乏有力的监督机制和法律保障机制,使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数量和质量无法保障。根据上述的探讨及分析,借鉴相关的研究成果,我们认为,改革未来甘肃省农村公共产品供给问题应重点从以下几方面入手:⑴建立合理的公共产品区域性投放机制;⑵中央应加大对甘肃省的扶持力度;⑶实现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主导型向需求主导型转变;⑷加强财政资金的投入力度拓宽筹资渠道;⑸构建多元化的新型供给格局;⑹健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监督机制和法律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