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城市公交车与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紧密相联,是城市居民出行的一种主要交通工具。目前,我国正处于城市化的快速发展阶段,今后将会有成千上万的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这对城市公共交通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此,国家提出了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战略。而城市公交车是城市公共交通当中的主要主体,承担着城市运输客流量的大部分。因此,在国家提出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战略的情形下,对城市公交车客运合同中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系统的梳理与研究,势必对我国城市公交事业的发展以及城市居民的和谐生活具有重大的帮助和现实的指导意义。文章从城市公交车客运这一具体的生活场景出发,立足于我国现行合同法中的规定,对城市公交车客运合同的成立、生效与履行当中所涉及到的现实问题展开分析,给予法律上的说明。并且,文章试图根据城市公交车客运合同的特点以及现有的法律规定在解释城市公交车客运这一具体场景时所遭遇到的困难,来揭示我国合同法发展的某些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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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ABSTRACT前言第一章 城市公交车客运合同概述第一节 城市公交车客运合同的概念一、运输工具的特殊性二、承运人主体资格的特殊性第二节 城市公交车客运合同的特征一、城市公交车客运合同是一种短途运输合同二、城市公交车客运合同是诺成合同三、城市公交车客运合同内容的格式化与法定化第二章 城市公交车客运合同的成立第一节 合同的成立方式一、合同成立方式的概念与相关立法二、我国的法定缔约方式第二节 对要约-承诺规则的功能评价一、要约-承诺规则的双重功能二、要约-承诺规则的理论基础——契约自由原则三、契约自由的衰落与要约-承诺规则功能的弱化第三节 城市公交车客运合同成立的具体过程分析一、《合同法》第289 条述评——强制缔约释义二、要约-承诺规则的具体运用第三章 城市公交车客运合同的内容第一节 合同内容的确定方式一、合同内容的概念二、约定义务与法定义务第二节 城市公交车客运合同内容的构成及其法定化的正当性说明一、城市公交车客运合同内容的构成二、城市公交车客运合同内容法定化的正当性说明第四章 城市公交车客运合同的生效与履行第一节 城市公交车客运合同的生效一、城市公交车客运合同生效的时间二、对“坐错车”乘客的法律救济第二节 城市公交车客运合同履行中的相关问题一、合同履行的概念与原则二、城市公交车客运合同完成履行的时间三、承运人对乘客人身或财产损害的赔偿责任第五章 关于合同法的三点思考第一节 城市公交车客运合同中的缔约方式第二节 对合同内容法定化的反思第三节 合同法发展的一种可能性——为场景立法结语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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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公交车客运论文; 合同的成立论文; 生效与履行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