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生态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对经济的发展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但由于长期受到“环境资源无价”观念的影响,人们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自由攫取生态资源,造成环境资源的滥用与破坏。同时随着人类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物质要求的不断提高,流域出现了严重的环境问题,导致流域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退化甚至丧失。为了保护和维持流域生态环境,使流域生态系统能够充分发挥服务功能,应当建立流域生态补偿制度,并运用法律手段将其内容予以明确。流域生态补偿制度通过激励生态保护者实施保护行为,抑制生态破坏行为,从而维护生态系统的平衡,不但能够克服环境服务具有的“公共物品”属性导致的供给不足问题,将环境服务的外部成本内部化,还能化解利益冲突,使多方利益相关者实现共赢。鉴于此,本论文对流域生态补偿的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了研究,并分析了当前我国流域生态补偿的立法状况,对流域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的完善提出了一些建议。本论文结构如下:绪言部分指出本论文的研究背景和意义,对我国流域生态补偿的研究现状进行分析与总结,并简单介绍了本论文研究的主要内容。第一部分:流域生态补偿制度概述。首先从广义上和狭义上介绍了流域生态补偿的概念,并从本论文的研究角度提出了流域生态补偿的概念;其次对补偿与赔偿等相关概念进行辨析;最后分析了流域生态补偿的理论基础。第二部分:国外流域生态补偿的考察。本部分主要介绍了国外流域生态补偿的补偿模式和管理体制,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对我国的借鉴意义。第三部分:我国流域生态补偿制度现状。本部分主要从国家和地方两个层面的规范性文件介绍了我国流域生态补偿的立法状况,并结合我国流域生态补偿的实施状况分析了我国流域生态补偿的实践模式,提出了我国流域生态补偿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第四部分:我国流域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的完善。本部分主要针对我国流域生态补偿制度的立法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完善我国流域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