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积极修辞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修辞学研究,一门,语言学,修辞活动,积极修辞,《修辞学发凡》,西方修辞学,启发作用,修辞现象,借代
积极修辞论文文献综述
霍四通[1](2019)在《修辞学,一门被“剩”学科的苦痛与复兴》一文中研究指出今日修辞学的衰落是显见的事实。在这个背景下,为什么还要研究积极修辞?现如今人们都不打比方、不用排比、不去积极地修辞了吗?上百个辞格,我们一点儿·问题都没有吗?信息时代语言生活丰富多彩,就不再有新问题提出来吗?修辞活动对语言的发展一点儿影响也没有(本文来源于《语言文字周报》期刊2019-06-19)
王艺雅[2](2019)在《论裁判文书的积极修辞》一文中研究指出作为司法公权力运行结果的正式书面载体,裁判过程最专业权威的真实记录,司法裁判文书既是法官示明司法裁判结论、说明裁判理由的载体,同时也是受众最能直观面对的记载司法裁判过程的法律事务性文书。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司法民主化日益凸显,司法透明度不断提高,裁判文书通过网络以及其他媒体途径向全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的审视、监督。由于受众知识背景、利益立场等主客观因素存在差异,不同受众对裁判文书的理解也有所差异,在很多时候,单纯依仗理性逻辑推理以及消极修辞的传统说理形式难以满足多样化的理解需求,难以实现普遍的接受,因此,裁判文书公开的效果并不那么尽如人意,有时受众对裁判文书说理的不理解甚至会引发对司法公正的诘问、质疑。从修辞论证的角度看,消极修辞因其客观、理性等特点在裁判文书中一直备受青睐,一度作为司法裁判文书的唯一修辞论证方式而存在。但是事实证明,在上述大背景下,消极修辞很难凭借一己之力满足裁判说理被普遍接受的说服需要。无论主观上理解能力的差异,还是客观理解需求的多样都对裁判文书说理的修辞论证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为了确保裁判文书说理的说服力,感性、生动、内涵更丰富,更富感召力的积极修辞开始被关注、被重视,被运用于裁判文书的说理过程中。不得不承认,适当运用积极修辞,无论通过形式多样的具体修辞手法,还是通俗有感染力的文字内容,都能够丰富裁判文书的修辞论证方式,强化裁判文书的说服力,提高裁判说理的可接受性。纵观我国裁判文书积极修辞的运用现状,尽管积极修辞在裁判文书中的运用有其必要性以及实际意义,当前司法实践中积极修辞的运用却依旧存在着很多问题,值得反思。比如,由于社会不确定因素带来的信任危机、司法裁判文书长久以来的形式绝对化趋势,以及法官责任终身制的桎梏,使得在司法实践过程中,有的法官对于积极修辞避之唯恐不及,生怕感性的字眼、生动的表达模糊了自己中立客观的角色定位,让自己有了不专业、不公正的“嫌疑”;又如,由于缺乏相对具体的指导规则,法官不能够正确认识积极修辞的定位,忽视法律依据、不顾篇幅比例地运用积极修辞进行感性说服,一定程度上抹煞了司法裁判文书的法律专业性。在我国当下的司法实践中,积极修辞在裁判文书说理过程中应用的必要性凸显,其现实意义也是有目共睹。为了确保裁判文书说理的说服力,实现裁判文书说理的普遍可接受性,对积极修辞的应用不能回避,而应该予以辩证的看待,既不能只见其功不见其过,更不能“因噎废食”,因其短处而弃之不用。而要对积极修辞进行正确的定位,在必要、适当的范围内予以运用,丰富裁判文书的修辞论证,以期通过通俗、感性、生动的说理实现受众最大化的理解、接受,发挥积极修辞作为辅助性修辞论证方式,强化裁判文书说理、提高裁判可接受性以及传递法律价值、培养法律信仰的应有功效。(本文来源于《山东大学》期刊2019-05-23)
言者[3](2018)在《《汉语积极修辞的认知研究》出版》一文中研究指出复旦大学中文系霍四通副教授所着《汉语积极修辞的认知研究》一书于2018年4月由复旦大学出版社出版。该书对"积极修辞"进行了全新的界定,对传统的辞格研究进行了系统的梳理,综合运用认知语言学、语用学等研究方法考察修辞现象,在理论的深度、所讨论的修辞现(本文来源于《当代修辞学》期刊2018年03期)
周梅[4](2018)在《论汉语修辞中的“积极”和“消极”》一文中研究指出修辞是根据一定的语境,利用语言诸要素或其他表达方式对言辞对象进行艺术加工和选择。修辞上的两次"两大分野",即陈望道先生提出的消极修辞、积极修辞的两大分野和骆小所先生所提出的表层修辞、深层修辞的两大分野。本文主要论述积极修辞和消极修辞。(本文来源于《名作欣赏》期刊2018年09期)
牛俊超[5](2017)在《浅析数字在积极修辞上的运用》一文中研究指出数字在辞格的构成和运用中,风格奇异,功能独特,具有特殊的修辞作用。本文以比喻、借代、夸张、层递、镶嵌、互文、析数等辞格为例,分析了数字在积极修辞中的特殊修辞作用和独特表达效果,为理解汉语数字特有的社会文化意义奠定一定的理论基础。(本文来源于《课外语文》期刊2017年01期)
李文加[6](2016)在《《叁国志通俗演义》中的积极口语修辞举隅》一文中研究指出《叁国志通俗演义》,讲述叁国时代的政治军事斗争,体现各国之间的尔虞我诈,在描写这些场景时人物之间的交流是必不可少的,比如君主与谋士之间的商讨;君主对待将士,贤士的态度以及通过对话表现出自己的雄才伟略。这些都在口语修辞上有所反应,具体表现为《叁国志通俗演义》的积极修辞艺术,引用、反复、设问、感叹、层递、倒反、夸张等修辞的艺术运用有助于增强作品的表现力,有助于提高作品的接受感受。(本文来源于《湖北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期刊2016年03期)
黄明光,蒋玲玲[7](2016)在《《诗经》修辞手法在壮族山歌的表现及积极作用》一文中研究指出《诗经》赋、比、兴、重章迭句等修辞手法在壮族《孝丧》《风吹苇叶相交连》《唱段情歌给妹听》等山歌中的运用对壮族山歌的歌词表达、用词、用句、演唱方式等都产生巨大影响,对歌手创造山歌时的创新与保持山歌特色具有一定的影响。"赋"对保持少数民族真实历史及原生态山歌,具有积极作用。"比"增强了山歌的生动与鲜明性,提升了壮族山歌的文学价值。"兴"增强了山歌的描写范围与趣味性,提升了壮族山歌的艺术学价值。(本文来源于《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学报》期刊2016年01期)
刘思静[8](2015)在《以避讳辞格为例浅析积极修辞》一文中研究指出《修辞学发凡》于中国修辞学史而言意义非凡。试以陈望道先生的修辞学研究成果(修辞分为消极修辞和积极修辞)为基本根据,对避讳做以概述,借用古籍着作中相关避讳辞格的例子,并结合它与婉转辞格的异同,以此总结避讳辞格所表现出的"积极"特征,进而对积极修辞进行更深层次的探讨和认识。(本文来源于《鸡西大学学报》期刊2015年09期)
张倩[9](2015)在《试论消极修辞、积极修辞的由来》一文中研究指出消极修辞和积极修辞被称为中国现代修辞学的两大分野。早在日本明治时期,修辞学家岛村抱月在《新美辞学》一书中首次提出消极修辞和积极修辞,并对二者加以详细阐述。20世纪初,岛村抱月的消极修辞和积极修辞理论被译介到中国,对中国现代修辞学产生了重大的影响。本文将结合岛村抱月的《美辞学》和《新美辞学》两部修辞学着作,分析消极修辞、积极修辞提出的理论背景和原因。(本文来源于《第叁届国际语言传播学前沿论坛会议手册及论文集》期刊2015-04-17)
刘天琦[10](2015)在《积极修辞格在英文小说汉译中的翻译对策》一文中研究指出《集市上的艾玛瑞丽斯》是一部文学小说,作者是英国自然主义小说家杰弗里·理查德。故事发生在英国的库姆橡树区,主人公是位名叫艾玛瑞丽斯的十六岁小女孩。小说从普普通通的日常生活入手,例如父亲种土豆、主人公去集市见祖父并与他一同去潘门家族宅邸参观,以及主人公通过作画补贴家用等,来展现生活的快乐、艰辛和无奈。作为一部文学着作,本书语言优美,除了对风景细致到位的描写外,作者将故事中的人物刻画得栩栩如生,尤其是他们复杂的心理活动,使读者忍不住地想要继续读下去。在叙述故事的过程中,作者还会不时地抒发自己的所思所想,仿佛在于读者一同思考。在小说的创作过程中,作者通过使用大量的修辞手法营造出了特别的文体效果。这些手法贯穿于人物的刻画、环境描写和故事的发展,构成了作者风格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本报告将以翻译过程中译者所遇到的修辞现象为重点,通过列举原文中的具体例子来阐释如何选择翻译策略以在译文中重现修辞的效果。(本文来源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期刊2015-04-03)
积极修辞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作为司法公权力运行结果的正式书面载体,裁判过程最专业权威的真实记录,司法裁判文书既是法官示明司法裁判结论、说明裁判理由的载体,同时也是受众最能直观面对的记载司法裁判过程的法律事务性文书。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司法民主化日益凸显,司法透明度不断提高,裁判文书通过网络以及其他媒体途径向全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的审视、监督。由于受众知识背景、利益立场等主客观因素存在差异,不同受众对裁判文书的理解也有所差异,在很多时候,单纯依仗理性逻辑推理以及消极修辞的传统说理形式难以满足多样化的理解需求,难以实现普遍的接受,因此,裁判文书公开的效果并不那么尽如人意,有时受众对裁判文书说理的不理解甚至会引发对司法公正的诘问、质疑。从修辞论证的角度看,消极修辞因其客观、理性等特点在裁判文书中一直备受青睐,一度作为司法裁判文书的唯一修辞论证方式而存在。但是事实证明,在上述大背景下,消极修辞很难凭借一己之力满足裁判说理被普遍接受的说服需要。无论主观上理解能力的差异,还是客观理解需求的多样都对裁判文书说理的修辞论证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为了确保裁判文书说理的说服力,感性、生动、内涵更丰富,更富感召力的积极修辞开始被关注、被重视,被运用于裁判文书的说理过程中。不得不承认,适当运用积极修辞,无论通过形式多样的具体修辞手法,还是通俗有感染力的文字内容,都能够丰富裁判文书的修辞论证方式,强化裁判文书的说服力,提高裁判说理的可接受性。纵观我国裁判文书积极修辞的运用现状,尽管积极修辞在裁判文书中的运用有其必要性以及实际意义,当前司法实践中积极修辞的运用却依旧存在着很多问题,值得反思。比如,由于社会不确定因素带来的信任危机、司法裁判文书长久以来的形式绝对化趋势,以及法官责任终身制的桎梏,使得在司法实践过程中,有的法官对于积极修辞避之唯恐不及,生怕感性的字眼、生动的表达模糊了自己中立客观的角色定位,让自己有了不专业、不公正的“嫌疑”;又如,由于缺乏相对具体的指导规则,法官不能够正确认识积极修辞的定位,忽视法律依据、不顾篇幅比例地运用积极修辞进行感性说服,一定程度上抹煞了司法裁判文书的法律专业性。在我国当下的司法实践中,积极修辞在裁判文书说理过程中应用的必要性凸显,其现实意义也是有目共睹。为了确保裁判文书说理的说服力,实现裁判文书说理的普遍可接受性,对积极修辞的应用不能回避,而应该予以辩证的看待,既不能只见其功不见其过,更不能“因噎废食”,因其短处而弃之不用。而要对积极修辞进行正确的定位,在必要、适当的范围内予以运用,丰富裁判文书的修辞论证,以期通过通俗、感性、生动的说理实现受众最大化的理解、接受,发挥积极修辞作为辅助性修辞论证方式,强化裁判文书说理、提高裁判可接受性以及传递法律价值、培养法律信仰的应有功效。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积极修辞论文参考文献
[1].霍四通.修辞学,一门被“剩”学科的苦痛与复兴[N].语言文字周报.2019
[2].王艺雅.论裁判文书的积极修辞[D].山东大学.2019
[3].言者.《汉语积极修辞的认知研究》出版[J].当代修辞学.2018
[4].周梅.论汉语修辞中的“积极”和“消极”[J].名作欣赏.2018
[5].牛俊超.浅析数字在积极修辞上的运用[J].课外语文.2017
[6].李文加.《叁国志通俗演义》中的积极口语修辞举隅[J].湖北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
[7].黄明光,蒋玲玲.《诗经》修辞手法在壮族山歌的表现及积极作用[J].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学报.2016
[8].刘思静.以避讳辞格为例浅析积极修辞[J].鸡西大学学报.2015
[9].张倩.试论消极修辞、积极修辞的由来[C].第叁届国际语言传播学前沿论坛会议手册及论文集.2015
[10].刘天琦.积极修辞格在英文小说汉译中的翻译对策[D].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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