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目的:了解广西地区成人体重指数(BMI)、腰围(WC)水平分布规律,了解超重率、肥胖率、中心性肥胖率及肥胖代谢特征,阐明广西成人肥胖的流行状况,为广西卫生决策肥胖防治提供科学依据;探讨肥胖相关疾病发病的相对危险度。方法:采用分层整群随机抽样的方法,于2003年7月2005年12月对位于广西的东、西、南、北、中部地区的城市和农村≥5岁常住人口开展糖尿病流行病学横断面调查。从中抽取有身高、体重及腰围等完整资料的≥18岁的34 737人列入本次分析。肥胖的诊断标准采用2003年《中国成人超重和肥胖症预防控制指南(试用)》标准,糖尿病(Diabetes Mellitus,DM)的诊断标准采用1999年世界卫生组织(WHO)糖尿病专家委员会提出的诊断标准。高血压诊断标准按照《WHO/ISH1999高血压指南》推荐的标准。血脂异常诊断标准按2007年《我国血脂异常防治指南》的标准。按体重指数、腰围分组,比较各组间广西成人肥胖患病率及其血糖、血脂、血压等的情况及其患肥胖相关疾病的相对危险度。结果:(1)广西地区成人总体、男性及女性平均BMI(x±s)分别为(23.13±3.21)kg/m2,(23.61±3.17) kg/m2,(22.57±3.17) kg/m2,BMI随年龄增长而增高,50-岁后逐渐降低。总体、男性、女性平均WC(x±s)分别为(78.94±9.90)cm,(82.28±9.40)cm,(75.03±9.00)cm,WC也随年龄逐渐增大,男性最高值在30-、40-岁年龄组,女性最高值在≥70岁年龄组。平均BMI及WC均为汉族高于壮族,BMI分别为(23.3±63.21)kg/m2,(22.46±3.07)kg/m2;WC分别为(79.65±9.83)cm,(76.88±9.79)cm。随文化程度的升高,BMI及WC也上升,BMI从(21.49±3.31)kg/m2上升到(23.62±3.06)kg/m2;WC从(74.83±10.45)cm上升到(80.03±9.41)cm。(2)率的标化采用2000年全国人口普查年龄构成作为标准,结果显示广西成人总体人群超重率、肥胖率、中心性肥胖率分别为31.3%,6.9%,36.8%,标化率分别为15.98%,3.28%,29.70%,男性超重率、肥胖率、中心性肥胖率分别为37.2%,8.0%,43.1%,标化率分别为31.33%,6.42%,35.65%,女性超重率、肥胖率、中心性肥胖率分别为24.4%,5.6%,29.4%,标化率分别为18.80%,4.03%,23.32%,各年龄组患病率有统计学差异(P均为0.000),随年龄而增高,超重率从8.8%上升到40.2%;肥胖率从1.4%上升到9.7%;中心性肥胖率从10.2%上升到48.5%。男女性超重率、男性肥胖率最高值在50-岁年龄组,女性肥胖率最高值在60-岁年龄组,男性中心性肥胖率最高值在40-岁年龄组,女性在60-、≥70岁年龄组。汉族超重率、肥胖率及中心性肥胖率均高于壮族,汉壮族超重率分别为33.8%, 24.2%,肥胖率分别为7.7%,4.6%,中心性肥胖率分别为39.5%,29.3%。(3)除HDL-C降低外,其余的血脂、血糖、血压等均随着BMI、WC的增高而增高,体重过低组(BMI<18.5kg/m2)、体重正常组[BMI(18.523.9)kg/m2]、超重组(BMI≥24kg/m2)及肥胖组(BMI≥28kg/m2)两两比较,除体重过低组与超重组的HOMA-β,超重组与肥胖组的TC无差异外,其他各指标两两比较均有差异(P<0.001),中心性肥胖与非中心性肥胖组比较除两组间的HOMA-β无差异外,其他各指标比较均有差异(P<0.001)。(4)单因素二分类非条件Logistic回归分析发现,体重过低组患糖尿病、高血压、血脂异常的风险分别是体重正常组的0.685倍、0.532倍、0.389倍;超重组患上述疾病的风险是体重正常组的2.012倍、3.094倍、3.480倍;肥胖组患上述疾病的危险是体重正常组的3.122倍、5.782倍、5.305倍。中心性肥胖组患糖尿病、高血压、血脂异常的风险是非中心性肥胖组的2.683倍、3.720倍、3.942倍。结论:(1)广西成人男性及女性的BMI、WC均岁年龄增长、文化程度升高而增高,汉族的平均BMI、WC均高于壮族。(2)广西成人超重率、肥胖率、中心性肥胖率均随年龄而增高,且均为汉族高于壮族。(3)血糖、血脂、血压等均随着BMI、WC的增高而升高。(4)随着BMI、WC的增高,患糖尿病、高血压、血脂异常的危险度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