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自来水工程公司
【摘要】溶洞主要存在于隐蔽的地层中,不能被人们直观地认识,即使使用地质勘探技术,也只能确定溶洞位置的大体范围,并不能准确识别溶洞的形状和规格。目前,对于桩溶洞处理的措施相对稳定成熟,但行业内对于溶洞处理尚未形成成熟和统一的计算方法,令发承包双方就其发生费用的计算方式存在较大的分歧。本文以某一工程为例,通过几个溶洞处理措施计价,总结出溶洞处理措施费用计价的要点。
【关键词】桩溶洞;处理措施;工程造价
1.工程概况
某污水处理厂为全埋式地下污水处理厂,总建筑面积80244m2,地上四层,地下两层的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基础采用桩筏基础,筏板板厚为1200mm,钻(冲)孔灌注桩桩径1200mm,共703条。场地基底岩石为可溶性灰岩,在地下水流的作用和地表构造活动的相互影响下,土层中有土洞及岩层中存在溶洞发育。钻探揭露溶洞有三种类型:充填溶洞、半充填溶洞及空洞。充填溶洞及半充填溶洞,充填物以流~软可塑状的粘性土为主,混灰岩碎块及砂粒。土洞见洞率为1.3%,溶洞见洞率高达43.4%。溶洞洞深一般10m以内,个别深度达二十多米,局部溶洞呈串珠状。
2.桩溶洞处理的几种措施
为摸清溶洞发育的分布、大小、填充情况、漏水情况等,在全面铺开桩基础施工前,设计部门已采用超前钻(一桩一钻)的方式进行勘探工作。
根据超前钻勘探结果,经专家意见和各方讨论同意以下桩溶洞处理范围、原则和方法:
(1)处理范围:
工程桩桩范围及桩底以下三倍桩径范围内的无填充或半填充溶洞需提前处理。
(2)原则与方法:
①对于规模较小(溶洞高度不超过3m)的未填充或半填充溶(土)洞可采用M10水泥砂浆或C20泵送混凝土进行注浆填充;
②对于规模较大(溶洞高度超过3m)的未填充或半填充溶(土)洞采用下钢护筒的方法穿越;
③对于全填充的且规模较大的溶洞,钻孔显示半漏水、全漏水或填充物为流塑土的情况采用回填粘土或石屑的方法进行处理,其余情况不另作处理。
3.几种溶洞处理措施的计价
根据上述桩溶洞处理措施的原则与方法,对应不同处理措施各选取6根溶洞高度接近的钻孔桩进行计价如下:
由上列数表可见,常见的几种溶洞处理措施中,注浆加固的造价最高,抛填片石的造价最低,但该比较是片面的。
从现场资料反映和计价过程中整理发现,即使溶洞高度和处理措施一样,计算出来的费用都不尽相同,且现行工程定额的计价编制依据,未能囊括所有溶洞处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行业内对桩基溶洞处理费用又一直未有成熟统一的计算方法,发承包双方就此常常产生分歧。这一切都由于溶洞本身在分布、大小、填充情况、漏水情况各异,无规律可循。
4.计价要点
针对溶洞本身的特殊性和行业现状,如何正确和合理计算处理溶洞期间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纵观工程造价管理的过程,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合同订立指引
任何建筑工程项目,无论工程策划如何合理,勘探设计何等精良,招投标清单编制专注细心,也难以避免地层会出现不可遇见的溶洞问题。施工安全方面有应急预案,救缓指引。而工程造价管理方面,因溶洞处理措施而新增项目,也应该在合同约定计价指引。例如:什么情况应使用清单原有报价;什么情况套用清单原报价但调整主材;新增单价的计价依据和原则又是什么。而对于那些无法使用工程定额计价的人工、材料和机械,就应该考虑市场价的指引。
(2)现场签证确认
溶洞本身无规可循的特殊性,溶洞处理发生的工程量就应以业主、监理及承包人三方现场签认记录为主。现场签证分两种:一种是实体工程量签证,另一种是人工、材料和机械的数量签证。
而究竟什么情况签证实体工程量,又什么情况签证工机料数量呢?这应结合合同清单计价区分,原合同清单已有的项目或新增项目可结合合同指引有新增清单的,应以实体工程量签证,个别零散辅助施工所发生的人工、材料或机械可以签证其实际发生的数量。而凡是能以实体工程量签证的,尽量不要拆分为人工、材料和机械签证数量。有些单位为现场计算方便,盲目以人工、材料和机械数量签证,证明材料又举证模糊,最终导致审核不通过。
(3)证明材料
目前,桩基溶洞处理技术相对稳定成熟,但其费用计算在行业内仍然没有统一的方法依据。因此,除了原合同文件和技术规范的同时,还必须保存相关费用发生的证明材料,以保证费用计算的完整性与合理性。需要的证明材料主要有:设计图纸、超前钻报告、施工方案(含相关会议处理意见纪要)、施工记录(如桩基冲孔记录,现场施工照片)和材料采购协议、发票等一切可为工程桩溶洞处理发生费用计算提供相应的依据。
4.结束语
在现阶段缺乏统一的计价标准的情况下,桩基础溶洞处理费用的计算方法各不相同,发承包双方均站在自己的立场上,务求将自己利益最大化,导致计价审核过程中常常发生分歧。笔者认为,在进行桩基础溶洞处理费用的计算时,业主、监理及承包人等各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加强沟通协商。作为工程承包方,更应注重溶洞处理过程中资料的收集和整理,不错算漏算之余,也应令每一笔工程费用有迹可寻,有据可依。最终减少分歧,使业主与施工单位达到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