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涉他利益自认行为的效力

论涉他利益自认行为的效力

论文摘要

在民事诉讼中,法官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经过庭审质证的证据,再依据相关的法律做出裁判,因此,证据在整个诉讼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司法解释,该《规则》对指导司法实践起到过一定的现实作用,但随着时间的推进,该《规则》之粗陋显而易见,尤其在涉他利益自认规则方面存在一定的疏漏。由于立法未就自认对法院是否具有拘束力予以明确规定,导致各地法官对此认识不一:有的认为诉讼上的自认对法院具有拘束力,进而据此作出判决;有的则完全否认诉讼上的自认对法院具有拘束力,在当事人作出自认后,仍然要求对方当事人对自认的问题继续举证,甚至作出与自认相反的判决。后一种做法往往又使当事人产生了法院故意刁难自己的错觉,不仅引起当事人的不满,甚至导致当事人对判决的公正性产生了怀疑。我们认为,在将公正和效率作为审判工作主题的今天,通过立法确立完整、科学的自认规则,不仅是程序公正的内在要求,而且是提高诉讼效率的需要。首先应该明确,诉讼中为何采纳当事人自认,在于自认的证据价值在诉讼中较之于其他证据具有更大的证明力,自认更易较其他证据被采信。自认完全平息了双方当事人对案件事实的讼争,以此为基础的裁判也更容易为双方所接受。换言之,由于自认具有不争执性、自愿性和高度真实性的特点,受诉法院可以根据自认不经查证而直接地把不利于自认方的事实认定为案件事实,或者把经自认的材料证据直接作为定案证据。其次应该坚持,自认特别是涉他利益自认是重要的法律行为,是必然要引起法律效力的。我们主张,在确立涉他利益自认行为有何效力之前,首先要明确自认行为的效力,因为两者之间并非各自独立存在,而是有机的整体联系。当事人所作自认在法律上能够产生什么样的法律后果,应从自认的效力内容、依据、限制及排除等几方面加以分析。在此基础上,应该始终明确司法的功能在于解决纠纷、发现真实、实现司法正义与公平。因而,对于当事人涉及公共利益、他人利益的自认,法官既可以要求当事人进一步举证,也可以依职权调取证据及用其他方法加以核实。如果当事人之间陈述一致,内容与显著事实相矛盾,或与能够证明的案件事实相矛盾,则可不认为该一致陈述为真实,而以显著事实或已经证明的事实为真实,认定案件事实。在穷尽其他方法均无法确定案件事实时,法官可以自由心证确认其效力,但该事实的确认不应作为其他案件事实认定的依据。

论文目录

  •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前言
  • 第一章 问题的提出与思考的进路
  • 1.1 案例
  • 1.2 问题的提出
  • 1.3 思考的进路
  • 第二章 自认规则的内容评析
  • 2.1 国外有关自认规则的制定
  • 2.2 我国有关自认规则的制定及其理论研究
  • 2.2.1 学者的主要观点
  • 2.2.2 我国自认制度的立法历程
  • 2.2.3 自认规则的缺陷
  • 2.3 自认规则的基本属性
  • 2.3.1 意思表示说
  • 2.3.2 观念通知说
  • 2.3.3 证据规则说
  • 第三章 涉他利益自认的概述
  • 3.1 涉他利益自认的基本内涵
  • 3.1.1 英美法系涉他利益自认之概述
  • 3.1.2 大陆法系涉他利益自认之规定
  • 3.1.3 我国涉他利益自认之缺乏
  • 3.2 涉他利益自认证据的价值分析
  • 3.3 自认的效力及涉他利益之评析
  • 3.3.1 自认的效力内容
  • 3.3.2 自认的效力依据
  • 3.3.3 自认的效力限制
  • 3.3.4 自认的效力排除
  • 第四章 实践中的涉他利益自认
  • 4.1 婚姻家庭纠纷
  • 4.2 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义务
  • 4.3 船舶留置权人与所有权人的利益
  • 4.4 商品房买卖中的第三人利益
  • 第五章 我国涉他利益自认规则之构建
  • 5.1 系统比较分析,引进国外的自认证据制度以适应我国诉讼环境
  • 5.2 自认的举证、质证和认证规则设计
  • 5.2.1 自认证据的举证规则
  • 5.2.2 自认证据的质证规则
  • 5.2.3 自认证据的认证规则
  • 5.3 自认产生免证效果的例外
  • 5.4 设立相对应的处罚措施
  • 参考文献
  • 致谢
  • 相关论文文献

    • [1].论民事诉讼自认制度[J]. 中国集体经济 2011(12)
    • [2].古诗教法点滴[J]. 新课程(小学) 2014(07)
    • [3].论自认在司法实践中的认定[J]. 温州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2012(03)
    • [4].自认对法院的效力探究[J]. 法制与社会 2018(34)
    • [5].论自认的效力所及[J]. 商品与质量 2011(S8)
    • [6].试论民事诉讼中自认的效力[J]. 法制与社会 2009(08)
    • [7].诉讼上自认制度之实务探讨[J]. 司法改革论评 2016(01)
    • [8].论民事诉讼中的自认[J]. 时代金融 2011(23)
    • [9].浅谈“当事人自认”对申请人的利益影响[J]. 电视技术 2012(S2)
    • [10].民事自认的属性及效力之我见[J]. 经济研究导刊 2011(22)
    • [11].论我国民事“自认”制度的缺陷及完善[J]. 黄河科技大学学报 2009(04)
    • [12].被告人自认事实免证研究[J]. 西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3(06)
    • [13].论自认的非常态情形之研究[J].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08(02)
    • [14].自认构成要件的研究[J]. 商 2016(10)
    • [15].论民事诉讼上自认的效力[J].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2(05)
    • [16].我国民事诉讼中自认及虚假自认的效力[J]. 今日财富(金融发展与监管) 2011(07)
    • [17].自认含义的准确界定[J]. 中国商界(下半月) 2009(03)
    • [18].浅论拟制自认[J]. 法制与经济(下旬) 2012(01)
    • [19].由粗疏走向完善——论我国民事诉讼中的自认制度[J]. 淮海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17)
    • [20].论民事诉讼中的自认[J]. 长春教育学院学报 2014(18)
    • [21].民事诉讼中自认规则的理论与适用[J]. 法制博览 2016(27)
    • [22].论民事诉讼中的自认制度[J]. 科学之友(B版) 2009(02)
    • [23].道歉行为之立法化评析[J]. 法治研究 2019(05)
    • [24].民事证据中的自认[J]. 法制博览(中旬刊) 2014(01)
    • [25].无诉讼能力的未成年当事人能否作出自认之检讨[J]. 证据科学 2017(02)
    • [26].论民事诉讼上自认的性质[J].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3(03)
    • [27].民事诉讼被告不应诉案件中的事实认定[J].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2012(06)
    • [28].论民事诉讼中的权利自认[J]. 长江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12)
    • [29].论自认在司法实践中的认定[J]. 福建法学 2011(03)
    • [30].关于我国民事诉讼自认规则的探讨[J]. 劳动保障世界(理论版) 2011(12)

    标签:;  ;  ;  ;  

    论涉他利益自认行为的效力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