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死刑复核程序作为我国特有的一种刑事诉讼制度,以保障生命权之名而生,符合国际上保护人权、尊重生命的立法理念,在确保我国死刑适用合法,对被告人实现公平审判,起到了不可磨灭的作用。从2007年1月1日起,死刑复核权收归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以来,已经过去了4年多的时间,在这4年之中,一系列的冤假错案和在全国范围内有重要影响的案件一次一次把死刑复核程序这个关乎被告人最基本人权——生命权的最后保障推向了法学理论研究和社会舆论的风口浪尖。对于刑事诉讼法的改革也在进行之中,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初次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这其中关于死刑复核程序也有相关的修改建议,对于推动死刑复核程序的改革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拟从当下社会关心的几个死刑复核案件中挑选出来的2009年夏俊峰涉嫌故意杀人案出发,对于案件涉及的死刑复核程序相关的问题进行简单的评析,从而引申出当下死刑复核程序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完善的建议。本文正文分为三部分,主要内容如下:第一部分介绍夏俊峰案件的案情以及案件最新进展情况。第二部分从死刑复核程序的启动方式、审判组织组成方式与活动原则、审查范围和方式、参与性以及死刑复核程序的审判期限等五个方面,结合上述案例,分析了现阶段死刑复核程序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可能。第三部分首先介绍了三种学界对死刑复核程序的改革方式的理论构想,在此基础上,针对第二部分五个方面分析的结果,提出笔者的完善建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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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死刑复核程序论文; 被告人诉讼权利保障论文; 诉讼化再造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