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金融活动已经成为整个经济活动的基础和核心,在一国经济发展中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由于金融创新产品往往联系着做贸易的方法,涉及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一直以来被排除在可专利主题之外。所以专利在金融行业中一直起着非常有限的作用。随着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发展,商业方法可专利性的障碍逐渐消除。商业方法获得专利保护,无疑为金融企业通过专利的形式保护其金融创新产品以及增强企业竞争优势提供了更好的途径,同时,也使得同行业的市场竞争和创新竞争更加激烈。本文在国内外相关文献研究的基础上,综合运用基于资源基础观的企业持续竞争优势理论、专利战略理论和商业方法专利理论,采用规范研究、比较研究和实证研究相结合的方法,对商业方法专利法律制度框架及其对金融企业专利行为的影响、金融商业方法专利组合策略、金融企业专利动机及其专利诉讼策略等问题进行了全面而深入地研究,得出了具有一定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的观点和结论。本文首先基于专利战略理论,建立了金融企业专利策略运用的分析框架。本文把金融企业专利策略运用看作是一个大的系统,包括企业内部系统和外部系统。从企业内部来看,金融企业专利策略的运用主要包括专利监控、专利获取和专利实施等相互密切联系的三个领域。从外部系统来看,金融企业专利策略的运用在很大程度上要受到商业方法专利法律制度和金融行业贸易环境的影响。商业方法专利法律制度问题是金融企业专利策略运用的法律基础。论文对美国、欧盟和我国的商业方法专利制度框架和审查实践及其对金融企业专利行为的影响进行了比较研究。美国对于商业方法专利的授权标准最为宽松,而欧盟关于商业方法专利的“技术性”要求是其法律制度的最主要特征。我国商业方法专利法律制度在很大程度上借鉴了欧盟的标准,并且比欧盟更为严格。商业方法专利法律制度对金融企业的专利行为产生重大影响。在此法律框架下,美国金融领域商业方法专利申请和授权量最多,金融企业的专利策略运用也更为积极。基于专利组合理论,通过专利信息分析得出,非金融机构在金融领域进行战略布局,抢占竞争优势,非金融机构的专利布局构成了对金融机构的主要威胁;私人和小企业持有金融商业方法专利的数量要高于其它行业;金融商业方法基础专利集中度很强;尽管非金融机构在金融领域进行专利布局,但金融机构在金融创新中仍占据优势。金融企业已经纷纷通过构建专利组合策略应对竞争。金融企业的专利获取动机包括防御性战略、进攻性战略以及交易战略。此外,一种新的金融专利战略模式“专利钓饵”战略在金融行业的运用越来越普遍。这种新的故意“被侵权”金融专利战略模式可能对技术创新产生阻碍作用,并且加剧了“专利丛林”现象。与其它行业相比,金融企业可能遭受更多专利诉讼的影响。在金融专利诉讼中,金融企业通常不是原告,而是被告。该研究表明:在金融行业等与计算机软件有关的复杂性技术行业,企业申请专利的主要目的和动机是用于许可、交叉许可以及把专利作为提高谈判地位的筹码。商业方法专利价值和专利公开程度对于金融专利诉讼行为有显著的影响。价值越大的专利,诉讼的可能性越大。公开越多的专利,诉讼的可能性也越大。在专利价值的影响因素中,专利被引证量以及专利权利要求量对于专利诉讼行为的影响要高于专利家族的影响。而在专利公开的专利文献引证和非专利文献引证两个影响因素中,引证的专利文献对于金融商业方法专利诉讼行为的影响要大于非专利文献。进一步研究发现,在专利质量不同时,专利公开对于诉讼行为的影响存在差异。当专利质量较低时,该专利引证的专利技术文献越多,专利被诉讼的可能性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