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资源环境压力倍增。生态保护已成为当前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首要任务,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有效途径,也是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然而由于工业开发和相关政策的限制,使得生态保护地区以及为生态保护做出巨大贡献的地区经济普遍比较落后,面对这种贡献与回报脱节的情况,急需一种新的机制来解决此类问题。流域作为一个完整的自然区域,通常被不同的行政区域所分割。作为经济利益相对独立的地方政府,其经济活动一般以本地区利益为导向,这不可避免地在各行政区域之间产生利益冲突。特别是上下游地区在生态环境整治、经济开发上存在的实施主体与受益主体不一致的矛盾,需要建立区际生态补偿机制,以实现流域内各行政区域的共赢和共享,推动流域区际的协调发展。本文以珠江流域为研究对象,采用实证研究方法,对珠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进行初步的探讨。珠江流域目前实际上属于流域所有省份都拥有的“公共物品”,但现实的发展又不允许灾难性的“公地悲剧”现象发生。珠江流域生态的保护面临生态补偿机制不明、区域合作权责不清、国家财政投入不足等多种问题。本文旨在以珠江流域为典型,对跨区域河流生态补偿机制的有关问题进行初步探讨,试着从经济学角度对棘手的珠江流域生态补偿问题提出初步解决方案,以期对政府决策部门和珠江流域生态保护实践提供参考。本研究以可持续发展理论、生态经济学、资源与环境经济学等科学理论为指导,以文献研究、资料收集、实地调研为基础,分别从机会成本角度、生态服务价值角度、水权交易角度初步估算珠江流域的生态补偿数额。分析了大量资料,结合珠江流域的实际情况,总结出:通过征收生态补偿税、建立流域生态补偿专项基金、实行信贷优惠、引进国外资金项目等方式加大政府投入;通过建立排污权交易制度、建立水权交易政策等方式引入市场机制筹集补偿资金。本文还提出建立生态补偿联席会议制度、引入省际水质断面交接标准、人才交流也是补偿方式、引入社区参与实现生态补偿与农民生产相结合等新观点。本文对珠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中的补偿主体与客体、补偿经济尺度、补偿资金来源进行了系统分析研究。主要内容分为如下几个部分:1.生态补偿理论基础分析。以环境资源价值理论、经济外部性理论和公共产品理论为基础,讨论流域生态补偿的原则、流域生态补偿的标准、流域生态补偿方式、流域生态补偿途径以及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建立的必要性。2.当前珠江流域生态补偿的实施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分别分析了当前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江西五省区生态补偿的实施情况。指出当前珠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存在如下问题:补偿途径单一,市场补偿制度尚不成熟;补偿方式简单;条块分割缺乏协调性;补偿标准难于确定;相关的法律制度存在操作困难。3.研究如何全方面构建珠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主要分析补偿的方式和补偿的标准、额度。提出完善法律法规,实施绿色GDP核算,建立健全流域统筹管理机制。总结加大政府投入健全投资融资机制的方式:征收生态补偿税、建立流域生态补偿专项基金、实行信贷优惠、引进国外资金项目。提出引入市场机制筹集补偿资金的方法:建立排污权交易制度、建立水权交易政策。还论述了流域“异地开发”、社区参与生态补偿、智力补偿等补偿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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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Abstract导论一、研究缘由及意义(一) 珠江生态问题严峻(二) 珠江实施有效生态补偿机制势在必行(三) 当前珠江流域补偿机制面临诸多棘手问题二、文献综述与理论借鉴(一) 国外研究状况(二) 国内研究状况三、主要观点及结论四、研究方法与文章结构(一) 研究方法(二) 文章结构第一章 生态补偿的理论综述第一节 生态补偿的理论基础一、生态补偿的含义二、生态价值理论三、可持续发展理论四、公共物品理论五、经济外部性理论六、外部性的科斯解第二节 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基本理论一、流域补偿的主体二、流域补偿的对象(一) 水源地生态环境的建设者(二) 水源污染的受害者三、流域补偿的原则(一) 公正原则(二) 政府补偿与市场补偿相结合原则(三) 水质和水量相结合的原则四、补偿标准(一) 机会成本法(二) 生态服务价值法(三) 跨区域河流污染补偿办法第二章 当前珠江流域生态补偿实施情况及问题分析第一节 珠江流域生态问题严峻,实施有效补偿机制势在必行一、生态危机制约珠江流域的可持续发展(一) 水量减少,引发咸潮(二) 水质下降,污染严重(三) 水土流失,灾害频繁二、生态补偿是珠江流域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第二节 当前珠江流域生态补偿总体实施情况分析一、广东生态补偿实施情况(一) 财政转移支付政策、补贴政策(二) 资源与环境容量有偿使用政策二、广西生态补偿实施情况(一) 退耕还林,实施珠江防护林工程(二) 对生态公益林进行补偿三、云南生态补偿实施情况(一) 实施珠江防护林工程(二) 对生态公益林进行补偿(三) 开展地方性电力生态补偿四、贵州生态补偿实施情况(一) 对生态公益林进行补偿(二) 试点国家赎买人造公益林五、江西生态补偿实施情况(一) 对生态公益林进行补偿(二) 对东江源区实施生态补偿第三节 珠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一、补偿途径单一,市场补偿制度尚不成熟二、补偿方式简单三、条块分割缺乏协调性四、补偿标准难于确定五、相关的法律制度存在操作困难(一) 生态补偿主体不明确(二) 生态补偿方式较单一(三) 生态补偿管理不规范(四) 生态补偿标准不明确第三章 构建全方位的珠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第一节 完善法律法规,明确补偿责任和义务一、建立完善的流域管理体制二、构建流域环境权交易市场三、完善流域财政收支制度第二节 完善管理体制,实施绿色GDP 核算一、传统GDP 核算方式的弊端二、当前环保部门管理制度的缺陷三、建立绿色GDP 核算制度第三节 建立健全流域统筹管理机制一、建立生态补偿联席会议制度二、完善流域管理委员会职能第四节 加大政府投入,健全融资机制一、征收生态补偿税二、建立流域生态补偿专项基金(一) 建立专项基金的必要性(二) 专项基金的补偿标准三、实行信贷优惠四、引进国外资金和项目第五节 引入市场机制,筹集补偿资金一、建立排污权交易制度(一) 排污权交易制度(二) 排污权交易的经济效果(三) 建立排污权交易制度应做的工作二、实施水权交易政策(一) 水权交易政策(二) 东阳和义乌的水权交易实践(三) 引入省际水质断面交接标准(四) 实施水权交易,补偿上游三、探索“流域环境协议”模式第六节 开展流域“异地开发”实践一、流域“异地开发”二、可以借鉴的两种“异地开发”模式三、建立和完善珠江流域水源地保护“异地开发”模式第七节 引入智力补偿方式一、智力补偿二、“造血式”补偿需要技术、项目、人才的补偿第八节 社区参与,实现生态补偿与农民生产相结合一、经济补助未必是生态补偿的最好形式二、美国的流域补偿经验三、借鉴国外经验,引入社区参与生态补偿结论及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一、结论(一) 珠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主体分析(二) 珠江流域生态补偿标准分析(三) 补偿资金来源与补偿模式分析二、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一) 珠江流域上游资源价值研究(二) 建立完整的珠江流域生态补偿模型注释参考文献致谢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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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珠江流域论文; 生态补偿论文; 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论文;
珠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研究 ——基于广西、云南、贵州等民族地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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