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监理企业如何走出怪圈(论文文献综述)
沈丁心[1](2021)在《日本经济外交的嬗变及其趋势研究 ——以第二届安倍政府时期为核心》文中研究表明2020年9月,安倍晋三内阁闪电辞职,菅义伟接任,日本政治从此开启了“后安倍时代”。安倍晋三两次执掌日本政坛,创下了日本战后政治家最长执政记录。安倍时代已去,但却为日本政坛留下了诸多政治遗产,其中,安倍有关经济外交的构想、政策行动与成效,对日本政治、外交以及经济社会等各方面影响依然深远广泛。“后安倍时代”的日本外交将向何方,格外引人注目。因此,从了解菅义伟政府外交政策取向和展望未来日本外交发展趋势的意义上,回顾与总结安倍执政时期日本经济外交的经验与教训具有非常特别的意义。自安倍晋三第二次执政后,日本经济外交的发展渐趋展现为相对积极的态势。全球化的趋势,尤其是经济全球化的趋势,在前所未有的程度上促动国际社会复合相互依存的逐步发展与不断完善;同时,逆全球化的趋势,亦在相当程度上与全球化共生同行,在相当复杂的国际战略互动中展现出突出的影响。在上述时代发展变化的背景之下,日本经济外交的内涵与外延正在逐步发生变化,其在日本对外交往和外交政策实行过程中的地位与作用不断提升。有鉴于此,本文将研究目标锁定在日本经济外交的嬗变过程、经济外交相关变量之间的耦合与交叉互动等问题上,通过这项研究以考察日本经济外交在新时代的现状与变化,把握其特征与发展趋势,为我国对日外交乃至我国外交的发展与未来方向塑造等提供有益的借鉴。本文综合运用国际关系理论与研究方法,以日本官方数据和政府资料等为主要基础数据,考察日本经济外交内涵与外延的变化,分析以安倍政府(第二次执政)时期为核心的日本经济外交的理念构想、实施内容、外延变化、主要特点和存在的问题,客观评价其实施效果。本文由绪论(研究目的、意义和研究现状分析)、正文(五章)和结论、以及参考文献等内容构成。本文的绪论部分,主要以第二届安倍政府时期日本经济外交的发展演变、内生变化与外在变迁等作为问题导向,通过对日本经济外交的研究目的、研究意义和研究现状等问题的梳理与分析,明确日本经济外交的研究前提,为其后展开的有关日本经济外交的基本构想、具体政策实践、政策实施的模式建构和发展趋势研究等提供必要的研究基础。本文第一章以日本经济外交研究的国际关系理论解读与释义为核心内容,通过对新自由制度主义、国际政治经济学和经济外交研究的相应理论解读来建构本文研究日本经济外交的理论分析框架。对日本经济外交研究的理论解读,不仅意在充实日本经济外交研究的国际关系理论认知,而且能为解读21世纪日本经济外交发展的指导理念提供更为明晰的线索与方法。如何有效评估日本经济外交的现状与未来趋势,需要充分发挥国际关系理论和经济外交研究理论的指引作用。本文第二章以时代演变中的日本经济外交嬗变为主题,梳理与解读战后日本经济外交的发展演变历史与现状,厘清日本经济外交的基本内涵,特别是第二届安倍政府时期日本经济外交嬗变与发展趋势的基本内涵。从纵向的视角分析安倍政府经济外交构想、布局的变化及其五大支柱(对外贸易、经济援助、对外投资、经济制裁、经济合作)的基本内涵与进展,以及与安倍国家战略与外交政策的相互关系。通过分析第二届安倍政府实施日本经济外交的具体战略构想与具体政策措施,特别是在国家战略的层面,日本在经济外交的各个领域具体实施经贸外交、投资外交与援助外交,乃至制裁外交,例如签署CPTTP、日欧EPA、日美贸易协定等等过程的分析,阐释经济外交与日本政治、经济与社会等的交互作用,展现日本经济外交在日本国家治理进程中的地位与作用。本文第三章以分析第二届安倍政府时期日本经济外交内涵与外延扩大为主题,通过对“大阪轨道”构想及其实施过程的全面分析和东日本大地震后危机外交公关的经济外交实施案例的实证分析,具体阐述安倍政府经济外交在新时期新形势下是如何适应国际环境变化而实现自身理念与政策实践升级的过程。第二届安倍政府经济外交实施的案例解读,是本文研究日本经济外交的重要方式之一。本章中对于“大阪轨道”的关注与研究,是针对日本外交整体实践中,基于主场外交与经济外交的关联性互动,阐释第二届安倍政府经济外交实施的案例研究。同时,针对第二届安倍政府经济外交的专门性案例研究,以“谣传损害”背景下的经济外交作为分析案例,从另一个侧面充实了有关第二届安倍政府经济外交的论证过程。同时,本章对于第二届安倍政府经济外交的比较研究给予了充分的关注,通过对比日本的政府开发援助(ODA)与中国“一带一路”建设,进一步阐释日本经济外交的嬗变过程。本文第四章以分析第二届安倍政府经济外交的动因、特点与评价为主题。对于日本经济外交嬗变的研究,本文的关注不单局限于日本经济外交嬗变本身,更注重在国际环境变化的时代背景下日本经济外交嬗变产生的动机与深层原因等问题方面。基于国家治理与国家战略的双重视角,尝试重新认识经济外交嬗变的动因、变化特点等问题。本文第五章以“后安倍时代”日本经济外交的发展趋势与展望为题,在综合分析日本经济外交嬗变及其影响的基础上,对日本经济外交的未来构想、面临的困境及发展趋势进行分析和展望。日本经济外交的未来展望,是分析、研究与评价日本外交未来发展趋势的重要变量之一。日本经济外交的发展趋势不仅取决于第二届安倍政府从国家治理到外交实践的相关构想与政策实践,而且与日本面临的外在国际环境变化密切相关。依据上述分析考察,本文尝试在结论部分提出以下几个结论:第一,本文尝试建构新的日本经济外交研究的理论范式,通过理论的、历史的和现实的三个维度,对日本经济外交的理念、政策及其属性嬗变进行梳理和分析,全方位地考察日本外交战略与政策的实践与发展变化,转变现有日本外交研究的思维定势,实现日本外交研究的理论创新。本文关于第二届安倍政府经济外交的研究,是对于已有研究成果的继承、优化与拓展。第二,日本经济外交的内在构成与自身的逻辑演变并非一成不变,而是伴随着时代的发展和日本国内外的环境变化,特别是日本国家发展的客观需要而不断地完善内涵,适时地扩展外延的有机整体。应对中国国力增长和国际影响力的扩大,特别是“一带一路”建设带来的地缘政治与地缘经济的巨大变化,安倍政府重新认识和调整经济外交的价值与作用,是其现实主义国家治理理念的最明显体现。第三,本文在研究中特别关注了经济外交内涵变化与外延扩大的问题。诸如经济外交中的文化属性问题、公共外交与国际文化传播与经济外交政策的交叉融合问题等,为全面认识和把握日本经济外交乃至日本外交提供了新的研究视角与独立的思考。本文认为,第二届安倍政府经济外交,既是战后日本经济外交在21世纪日本国家外交实践中的延续,也是安倍政府在和平主义外交与文化产业立国等治国理念指导下,主动顺应国际国内环境变化而适时调整经济外交内涵与外延的外交实践过程。第四,日本式的思维方式对日本经济外交特别是安倍经济外交提供了基本的理念基础和政策动力,同时也决定了日本经济外交的特性与发展困局。日本经济外交的嬗变既给日本振兴经济与国际合作,重振国家自信提供了助力,同时也无法避免受到社会文化心理以及国际认知等等的局限与约束,从而导致日本经济外交乃至日本外交无法摆脱既有的发展思路与框架,无法完全回应日本国家治理的现实需求。“后安倍时代”的日本经济外交能否摆脱困局,在日本经济与日本外交、日本国家转型与国际社会发展等等交汇过程中,继续发挥有效的链接与平衡作用,为日本的国力提升与国际影响力的扩大起到应有的作用还有待持续观察。
邓梨方[2](2020)在《基于增值的建设工程监理实施路径与方式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现阶段,基于增值的建设工程监理的实施已经迫在眉睫,研究其实施路径与方式具有很重要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论文阐述了建设工程监理的发展情况,探究了基于增值的建设工程监理的实施困境,深入剖析了产生这些困境的原因。根据探究得到的主要困境及原因,结合工程项目管理相关知识,综合运用价值链理论、蓝海战略价值创新逻辑及蓝海战略分析工具,指导工程监理企业实现价值创新,探索出了基于增值的建设工程监理的指导性实施路径。同时,运用文献分析法和专家调查法,提出了具体的实施路径,并根据这些具体路径产生的增值价值是否容易计量对其进行了分类。同时,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相关知识,构建了新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模式,作为基于增值的建设工程监理的实施方式之一。综合运用价值工程原理和层次分析法,计量工程监理服务无形增值价值,并将其作为另一个实施方式。最后通过案例分析,验证了论文提出的基于增值的建设工程监理实施路径与方式的可行性。论文研究的主要成果有:(1)提出了工程监理增值的概念,定义了工程监理增值服务;(2)探究得到了基于增值的建设工程监理实施的7个主要困境,剖析出造成这种困境的5个主要原因;(3)探索出基于增值的建设工程监理的指导性实施路径,提出18条具体的实施路径,并根据各具体路径产生的增值价值是否容易计量进行了分类;(4)从合同模式和计量工程监理服务无形增值价值2个角度,提出了基于增值的建设工程监理实施方式,通过构建新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模式和计量工程监理服务无形增值价值这两种方式来推动基于增值的建设工程监理的实施,同时,论文构建的新工程监理合同模式,不仅能激励监理人为业主增值,还能激励业主方,使双方满意,实现双方共赢。
苏锁成[3](2020)在《浅谈监理企业如何向全过程工程咨询转型》文中研究表明监理企业向全过程工程咨询转型,是新时期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创新工程建设组织模式的必然趋势。剖析监理企业的发展现状及转型存在的问题和挑战,探讨监理企业向全过程工程咨询转型的策略和思路,并提出一些建议,供业内人士参考。
李其成[4](2019)在《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中央与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问题的核心是金融监管权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是否需要以及应该如何配置。中国金融行业的发展,尤其是金融混业经营、金融创新以及地方金融业的繁荣,对中国现有中央集权垂直式的监管权力配置模式提出了巨大挑战,现有监管模式已经不能适应金融业的剧烈变化。当前各国都在着力加强对金融整体性风险的防范,如何对新型金融活动进行有效监管是亟需解决的问题。中国过去对于金融监管体制的研究都相对集中在中央一级政府部门间金融监管权的配置上,对地方政府能否享有以及如何享有金融监管权问题的研究相对缺乏。面对市场的新变化,地方政府实际已广泛参与到了地方金融监管之上,承担着属地风险处置责任和维稳第一责任。但不同地方金融监管模式差异较大,尚未形成成熟统一的模式,且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在定位、正当性、内容等重要问题上仍有待进一步研究。研究地方政府及其部门能否享有以及如何行使金融监管权,应首先明确金融监管权的性质、地位、特征等问题。金融监管权的根本属性是公权力,并呈现多元性与多重性特征,这决定了其行使需要合理配置。在权力的配置过程中,中央政府部门之间的权力配置以权力的“功能性”理论为基础,而监管权力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的配置则以“结构性”理论为理论基础。在“结构性”理论下,我国金融市场、权力结构、政府职能等因素共同决定并创生了中国进行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迫切内在需求,其中地方金融业的发展状况是第一大动因,地方政府的金融竞争是直接动力,维护金融安全是根本目的,而国家权力结构改革是其政治背景。我国现有监管模式的形成有其特殊的历史和国情条件。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的配置状况及其得失,对现有配置模式的建构和完善有重要意义。作为国家公权力之一的金融监管权,是国家权力体系中的一部分,服从并深受国家权力央地分配的制约。具体到金融领域,其历程可总结为:从金融中央集权到有限的地方竞争——中央逐渐削弱地方政府对金融行业的影响力——为应对全球局势而进一步向中央集中——金融领域市场化改革之路确立。当前,坚决走市场化道路,应是最大的国情,亟需金融监管权配置模式改革与之适应。中国当前监管模式为中央“一行两会”为主体、多头分工式的中央一级金融监管,中央监管权在地方通过地方派出机构履行职能,权力主要集中于中央一级,存在协调不力、监管真空、限制创新、制约发展等突出问题,亟需向地方政府配置权力,让地方政府参与监管,弥补中央政府监管的不足。当前地方政府通过中央政府及其部门政策、文件等方式获得一定的金融监管权,是一种实用主义做法,虽无法律、法规明确、具体的授权,但有模糊的事实上的监管权力。国家最新政策明确了地方政府金融监管的属地风险处置责任和维稳第一责任,呈现了双层监管的发展趋势。中国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模式发展至今,已经明显不能适应市场化的需求,存在诸多的困境。地方政府缺乏法定的金融监管权,对于金融监管事务的参与,均是通过中央行政管理部门的个别授权,或地方政府的主动承担,缺乏制度化、体系化的权力配置。这种监管权集中于中央一级的配置模式,不论是应对传统金融模式及其创新,还是应对发展迅猛的互联网金融和金融科技,都力不从心。其中最关键的缺陷在于地方金融监管权的合法性危机,导致监管对象覆盖不足、制度弹性缺失、地方立法权缺位、责任不明等问题。就央地分权而言,世界上现存在分权型多层监管模式以及单层监管两种模式,前者以美国和加拿大为典型,后者是大多数国家采用的监管模式。美国和加拿大存在联邦政府和地方政府两级金融监管机构,各自在金融监管的事务中发挥了关键作用。英、德、日等国均为非典型的金融监管央地分权模式,仍以中央政府监管为主。总体而言,其他国家或地区金融监管央地分权模式之于中国的启示,在于其权力配置方式和依据的法治化。相比较而言,中国地方政府并非完全不存在金融监管权,但在中国现有配置模式中,除个别地区通过地方法规形式予以确定之外,均是行政式的、实用主义的配置模式,缺乏法治化的特征。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启示还在于其无论何种央地配置模式,并不存在优劣之分,只有与国情合适与否。央地分层的监管体制与中央集权式的监管体制,受到联邦制或单一制国家形式的极大影响,但是二者并非一一对应,最终决定其模式的,是一国的金融市场及金融制度赖以存在的整个国情。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实用主义配置的现实,已经显着表明向其配置权力的必要性。而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配置的制度化,应该在重新厘清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动因、目标、价值及原则的基础上,将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的首要价值定位于维护地方金融市场的安全稳定;其次要有利于提升金融监管的效率;最后,还应有利于实现地方经济民主。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的目标,则是实现金融监管权理论上的结构化、制度上的法治化和实践中的高效率。为此,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应当以合理分权、依法分权和权责对等为主要原则,坚持法治化的根本路径。中国当前最根本症结并非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有无的问题,而在于法治化的缺失。考虑到地方金融市场的特殊性,依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应当充分发挥各地方权力机构的作用,通过地方立法进行地方金融监管权的配置。金融监管权主体、对象、内容的配置,应把握以下原则:主体上,要坚持地方监管机构的独立化、专业化和责任化,并建立地方统筹监管、中央指导的央地监管机构关系;内容上,必须厘清地方金融市场与政府监管之间、地方监管与中央监管之间的两个界限。此外,任何规范的有效运行都离不开其所在的制度体系,金融监管权的科学化央地配置,应当以完善的顶层权力配置为依托,改严格分业式监管为统筹式监管、完善中央与地方经济权力配置的关系、完善金融机构破产制度、国家救助制度和存款保险制度等,从而培育强大而稳健的市场机制,从根本上减少市场失灵。
陶亮[5](2019)在《建筑师视角下的工程设计管理策略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国内的建筑设计管理长期呈现出流程片段化的特征,这种粗放的管理体系在我国改革开放初期虽然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随着整个建筑行业由高速增长阶段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转变,以及投资模式、技术创新、信息技术发展、产业转型、人文变化和国际化趋势等一系列的变化发展,这种管理体系对社会发展的适应性已大大降低。随着2015年WTO过渡保护期的结束,国内建筑设计市场进一步全面放开,推行以建筑师为主体的全程设计管理,回归“建筑师负责制”已成为业界的共识。转变正在发生,在上海、广西、福建等地试点的“建筑师负责制”,体现了政府推进建筑业与国际接轨、提升品质的态度和决心。我国建筑设计行业的转型升级、专业的强化与新的建设项目运作模式的产生,促使我国建筑师的角色正在重塑,新的形势需要建筑师逐渐成为项目的潜在管理者,并在有限的资源约束下,运用专业技能及系统的观点、方法和理论,对项目涉及设计的全部工作进行有效地管理,从而全面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最终提供高品质的建筑产品。同时建筑信息化作为建筑现代化的重要特征之一,已经成为引领变革这个领域发展的重要趋势,正逐渐改变传统建筑设计行业的运作及管理模式。当建筑设计摆脱单一的图纸沟通的束缚,进而实现以BIM(建筑信息化模型)为代表的建筑信息化表达后,建筑师在整个建设流程中的作用将发生重大变化,从仅侧重于设计阶段的技术服务,到对工程全流程的整体掌控。建筑信息化技术已经把整个工程建设流程中大部分的设计问题前置化,为解决贯穿整个建筑工程活动中各个主体、各个阶段出现的问题,提供了有效且可行的工作模式,从而为建筑师成为解决这些问题的最合理角色提供了技术支持。这种变革发展的趋势也恰恰是建筑师负责制所倡导的----让建筑设计源头的建筑师,成为建筑工程全生命周期的领导者。在建筑设计行业这样的发展趋势下,本论文主要研究以建筑师为主导进行全程设计管理的意义及策略,对涉及到策划、设计、施工和运管等方面工作的各个阶段进行更加合理的阶段划分,并结合作为全程设计管理重要技术手段的建筑信息化技术,提出各个阶段相应的设计管理要求和策略。为此,本论文提出了“六序法模式”的全程设计管理方法,并探讨其与BIM进行结合的意义及有效途径。论文希望一方面能为推行适合中国的建筑师负责制提供一定的理论依据和方法,另一方面也希望进一步拓展BIM在建筑师全程设计管理中的应用。论文通过三个部分展开阐述:第一部分为基础研究。首先,论文的绪论部分通过对目前国内外关于建筑设计管理相关研究若干文献资料进行梳理和分析,提出研究的内容,阐述研究的方法、关键技术和思路。在第二章论述了建筑设计管理的职能、核心任务、主体内容和影响因素,并指出了建筑设计管理中知识信息管理的重要性和主要策略。在第三章通过分析对比中外通行的职业建筑师的职能体系和全程设计管理思想,探讨建筑师负责制框架下的建筑师全程设计与管理,在建造过程中的作用和意义,以及发展趋势及建构要素,为后续的理论实践研究奠定基础。第二部分为理论实践研究。首先在第四章以国际通行的职业服务内容和专业化、全程化的标准,提出适应中国建筑师负责制的建筑师全过程工程设计管理的职业服务体系----“六序法模式”,对各阶段的工作内容、工作流程、工作成果和工作要求进行阐述,并结合项目实例进行分析总结。接着探讨了建筑师进行全程设计管理所需要的基础组织形式----建筑工作室/事务所,以保持建筑创意为核心目的的组织机构管理策略。最后在第五章研究了BIM在建筑全程设计管理中的重要性和适应性问题,论证了在建筑全程设计管理中应用BIM的思维方式和方法,并提出了“BIM整同设计管理模式”和“复合总建造师”的相关概念。第三部分为策略研究。是在对上述研究的总结和拓展基础上,分别在构建以建筑师为主体的全程设计管理、创建适宜建筑师创作的组织机构、BIM在全程设计管理中的应用以及全程化建筑师的职业教育四个方面对建筑师全程设计管理提出了适宜的优化策略。最后对论文进行了总结,并指出了本研究需要继续完善的方面,展望了建筑师视角下并结合BIM技术的全过程工程设计管理的应用前景。
张跃峰[6](2017)在《战略管理在交通监理企业转型升级中的实践》文中研究说明以某品牌监理企业为例,分析了企业在发展历程中综合运用战略管理理论,确立企业的发展方向和战略目标,实施强有力的战略管理;交流了随着投资体制的改革、市场形势的变化以及国家对于整个行业的政策导向,对战略进行适时调整,实现转型和可持续发展的经验。阐述了监理企业发展需要战略,更需要战略的执行和战略的适时调整,内部的柔性和对外的敏捷性相结合,发展动态核心竞争能力对于工程建设监理企业的重要性。
陈雯[7](2017)在《工程共同体集体行动的伦理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工程对人—自然—社会系统的影响越来越大,人类业已进入“工程的世纪”。当代工程是工程共同体集体行动的智慧的结晶,工程共同体是工程活动的主体。然而,当代工程出现了诸多的伦理问题,工程共同体集体行动也面临多重伦理困境,由此,工程共同体集体行动日益成为社会和学界关注的热点。本文主要从伦理学视域运用概念辨析、历史和逻辑相统一、跨学科交叉研究等方法对工程共同体集体行动进行了探索。全文包括绪论、正文和结束语,其中正文部分有六章内容:首先,为了厘清工程共同体集体行动的伦理本质,主要从伦理学的视域解析了工程、工程共同体、工程共同体集体行动等相关概念及其伦理本质。强调本文所研究的工程共同体主要是指“项目工程共同体”,因而“工程共同体集体行动”主要指项目工程共同体集体行动;在此基础上,论述了统摄工程共同体集体行动的工程伦理精神及其相关的伦理机制。其次,从伦理学视域梳理了中西方工程共同体集体行动的历史演进。一是分别考察了中西方工程共同体集体行动的历史文化背景,在此基础上,通过剖析中西方历史上有代表性的工程范例,探索其集体行动的伦理实践及其相关的伦理机制;二是解读了中西方历史上相关文献中所蕴涵的工程共同体集体行动伦理思想;三是考察工程共同体集体行动的历史跃迁及其现代中外有关的工程共同体集体行动的相关范例,剖析其中蕴涵的工程共同体集体行动伦理精神与伦理机制,进而为当代工程共同体集体行动的理论建构提供实证基础。复次,依循工程共同体集体行动自身的现实逻辑,即按照工程共同体集体行动的动机—过程—后果的逻辑理路透视其伦理困境:一是工程共同体集体行动其动机的义利冲突境遇,主要包括,工程集体行动决策的伦理缺位、利益博弈中的义利冲突;二是工程共同体集体行动其过程的多重伦理失范,其中包括设计的伦理及其风险意识淡漠,实施过程的伦理失范;三是工程共同体集体行动其后果的多重伦理关系失调,其中包括工程共同体集体行动引发生态环境伦理困境凸显、导致人与人之间伦理关系的紧张。再者,在分析上述伦理困境的基础上,揭示了其生成的原因:一是工程共同体集体行动伦理精神的式微,其中包括,功利主义价值观凸显、工程共同体集体行动过程的伦理失序;二是工程共同体集体行动的制度伦理匮乏,其中包三是工程共同体集体行动伦理责任的消解,其括,组织制度和结构设计中的伦理责任缺位、现有制度伦理的责任追究乏力;中包括,集体行动诸环节伦理责任链的断裂与悬置、“有组织的不负责任”、工程共同体伦理责任意识淡薄等。上述三个方面的原因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关联、相互影响的。为此,本文从工程伦理理论建构的视域,提出超越工程共同体集体行动伦理困境的理论-实践方略。一是重塑工程共同体集体行动的伦理精神即以造福人类为根本宗旨,以珍爱生命为伦理底线,以追求卓越为崇高旨趣,并以此工程伦理精神统摄工程共同体集体行动的顶层设计和动机。二是重建工程共同体集体行动的伦理机制,即以制度伦理机制规范工程共同体集体行动和以伦理责任机制追踪工程共同体集体行动。以此推进工程与人文的融合、工程与伦理的契合,使工程共同体集体行动成为给人类带来幸福的“善举”,引领我们迈向更加幸福美好的明天。
陈文盛[8](2015)在《监理取费市场化带来的挑战与机遇》文中研究表明2015年初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取消监理服务取费的政府指导价,全面放开,执行市场调节价。国家相关部门对监理服务实施的"价格松绑",犹如重磅炸弹给监理行业带来巨大冲击。本文结合目前的实际情况,对监理取费市场化给整个行业带来的挑战与机遇进行分析,并就监理企业如何适应新的市场环境进行探讨。
时萌[9](2015)在《贵阳新宇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业务拓展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中国的建设工程监理制度于1988年设立,在26年的发展过程中,监理为中国工程建设质量的提高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我国监理制度建立较迟,各种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导致我国监理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出现诸多困难,监理企业加快业务拓展和转型升级已成为建设监理行业的当务之急。贵阳新宇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宇监理公司”)成立于1994年,经过20年的发展已成为了有色系统和贵州省内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甲级监理企业。但2013年起新宇监理公司开始出现业务数量减少、利润大幅下滑的状况,为了维持企业生存、改变现状,新宇监理公司开始着手走出单一监理的老路子,积极实施相关多元化经营战略,尝试拓展工程项目管理业务。论文主要通过对新宇监理公司内外部环境进行分析指出企业拓展业务的必要性,并对企业拓展工程项目管理业务的可行性进行研究,指出开展工程项目管理业务是适合新宇监理公司的发展方向。同时文中对新宇监理公司正在进行的项目管理案例进行分析,总结了新宇公司在拓展项目管理业务上获得的成功经验,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论文最后为新宇监理公司进一步拓展业务提出了对策和建议,为企业今后的发展做出参考。
纪振洲[10](2014)在《现阶段我国建设工程监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策略研究》文中指出我国为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借鉴国外先进的建设项目组织管理模式,建立了建设工程监理制度这一有着中国特色的工程管理模式,并强制推行。经过了二十多年的发展,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得到了极大推广,建设监理作为一个新兴行业也得到了迅速发展。但是,迄今为止也存在一些问题,如:社会各界对监理的定位不清;对于监理应承担的责任界定不明,并有扩大化的趋势;监理服务标准缺失、服务水平不高,职责履行不到位现象严重;监理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高素质人才不断流失;监理企业利润不断下滑且陷入恶性循环状态;监理行业组织结构不合理,恶性竞争现象严重;行业地位不高、社会形象不佳,等等。上述种种问题严重困扰着广大监理从业人员,阻碍着监理事业的发展。为解决上述种种问题,作者首先正本清源,把我国建设监理的发展历程和国外工程项目管理模式的发展史进行对照研究,找出两者的差别。进一步运用产业经济学的有关理论,结合中国的国情,分析问题症结所在。作者认为导致上述乱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强制推行”这一发展方式是重要原因。因为“强制推行”这一发展方式固然对于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迅速推广监理制度起到了巨大作用,功不可没,但是“成也萧何败也萧何”。随着工程建设监理行业在我国的发展壮大,这一政策的弊端也日益显现。根据目前的情况,作者认为政府应当按照“政府的归政府,市场的归市场”的原则,适时缩小“强制推行”范围,直至彻底取消“强制推行”这一方式。只有这样,才能去伪存真、汰弱留强,产生一批优秀的监理企业。同时,社会各界应统一对建设监理这一行业的认识,明确其定位和责任,使其回归社会咨询这一常态属性。我国应积极完善包括项目法人责任制在内的法律法规建设,为建设监理的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监理企业应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认真研究业主的真正需求,切实培养自身为业主提供高效、专业化工程管理服务的能力,不断的进行管理创新、技术创新。根据多年对于中国建设监理市场现状的深入研究,作者认为,目前对我国监理行业而言,强化自身的现场控制能力对于行业的发展和产业升级转型有着特殊重要的意义,是大多数监理企业的首要任务。作者对于为何要加强现场控制进行了分析,对如何加强现场控制能力提出了建议。
二、建设监理企业如何走出怪圈(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建设监理企业如何走出怪圈(论文提纲范文)
(1)日本经济外交的嬗变及其趋势研究 ——以第二届安倍政府时期为核心(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目的及研究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三、研究方法 |
四、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日本经济外交研究的理论建构 |
第一节 日本经济外交研究的理论框架 |
第二节 日本经济外交研究的理论范式 |
第三节 日本经济外交研究的理论延展 |
第二章 第二届安倍政府经济外交的核心内涵 |
第一节 日本经济外交的时代嬗变 |
第二节 安倍政府经济外交的设想与实践 |
第三节 安倍政府经济外交的五大支柱与“三大经贸合作协定” |
第三章 日本经济外交的外延扩大 |
第一节 “大阪轨道”:日本经济外交的话语构建 |
第二节 政府开发援助计划(ODA):日本经济外交的变异 |
第三节 应对“谣传损害”的危机公关:日本经济外交的新范式 |
第四章 日本经济外交嬗变的动因、特点与局限性 |
第一节 日本经济外交嬗变的国内外动因 |
第二节 日本经济外交的特点 |
第三节 日本经济外交的局限性 |
第五章 “后安倍时代”日本经济外交的趋势与展望 |
第一节 日本经济外交嬗变的影响 |
第二节 日本经济外交的演变趋势与困境 |
第三节 日本经济外交的展望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2)基于增值的建设工程监理实施路径与方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动态 |
1.3.1 国内研究动态 |
1.3.2 国外研究动态 |
1.3.3 文献评述 |
1.4 研究内容、方法、范围及创新点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4.3 研究范围及创新点 |
1.5 技术路线 |
第2章 核心概念定义及相关基础理论概述 |
2.1 核心概念的定义及术语解释 |
2.2 建设工程监理 |
2.2.1 建设工程监理相关概念及其性质的增值体现 |
2.2.2 工程项目生命周期与工程监理服务周期 |
2.2.3 建设工程合同与工程监理合同 |
2.2.4 当前工程监理服务方式、合同延期工程监理费支付及完善 |
2.2.5 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评价标准 |
2.3 价值链理论相关概述 |
2.3.1 基本价值链 |
2.3.2 价值链理论在论文中的应用 |
2.4 蓝海战略的相关概述 |
2.4.1 价值创新理论及蓝海战略分析工具 |
2.4.2 蓝海战略相关理论在论文中的应用 |
2.5 价值工程相关概述 |
2.5.1 价值工程的含义、特点、工作程序及价值提升途径 |
2.5.2 价值工程理论在论文中的应用 |
2.6 层次分析法(AHP)相关概述 |
2.6.1 AHP优缺点及不足的克服方法 |
2.6.2 AHP工作步骤 |
2.6.3 评价指标选择原则 |
2.7 本章小结 |
第3章 基于增值的建设工程监理实施困境及原因分析 |
3.1 建设工程监理发展情况 |
3.2 工程监理增值面临的主要困境 |
3.3 造成多重困境的原因分析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基于增值的建设工程监理实施路径分析 |
4.1 指导性实施路径分析 |
4.1.1 价值创新理论与工程监理增值服务的内在联系 |
4.1.2 工程监理服务价值链及其分析 |
4.1.3 工程监理服务价值增值环节分析 |
4.1.4 工程监理企业价值创新分析 |
4.2 具体的实施路径分析 |
4.2.1 具体实施路径的提出与分析 |
4.2.2 具体实施路径的分类 |
4.3 本章小结 |
第5章 基于增值的建设工程监理实施方式的提出 |
5.1 方式一——构建新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模式 |
5.1.1 新合同模式设计思路、构建目标、定义与形式 |
5.1.2 “市场约定酬金+风险分担奖励金”合同模式的构建 |
5.1.3 “工程监理增值”合同模式的构建 |
5.1.4 “工程监理增值”合同模式工程监理服务费计算 |
5.1.5 新合同模式的适用范围和优势 |
5.2 方式二——计量工程监理服务无形增值价值 |
5.2.1 运用价值工程理论的计量思路与评价人员选择 |
5.2.2 运用价值工程理论的计量步骤与内容 |
5.2.3 运用价值工程理论的计量优势 |
5.2.4 其他计量方式的提出 |
5.3 新合同模式与工程监理服务无形增值价值的关系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案例分析 |
6.1 案例分析的目的 |
6.2 基于增值的建设工程监理实施路径可行性验证 |
6.2.1 WH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价值创新分析 |
6.2.2 WH公司工程监理增值的实施情况及其发展情况分析 |
6.3 基于增值的建设工程监理实施方式可行性验证 |
6.3.1 项目概况 |
6.3.2 工程监理服务增值价值计量 |
6.3.3 新构建的工程监理合同模式适用性与可行性验证 |
6.3.4 实施方式可行性分析 |
6.4 本章小结 |
第7章 结论与展望 |
7.1 结论 |
7.2 论文的不足与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目录 |
附录 |
(3)浅谈监理企业如何向全过程工程咨询转型(论文提纲范文)
0引言 |
1 监理企业向全过程工程咨询转型的必然性 |
2 监理企业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的优势 |
3 监理企业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存在的问题 |
4 监理企业向全过程工程咨询转型策略的思考 |
4.1 整合资源,优化配置,融合专业,形成体系 |
4.2 实施人才战略,不断提升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 |
4.3 推进工程管理“四化”建设,努力向工程管理现代化模式转变 |
4.4 加强企业统筹与管理能力建设,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
5 建议 |
6 结语 |
(4)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三、研究路径 |
第一章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金融监管权理论基础 |
一、金融监管的公权力属性 |
二、金融监管的正当性理论 |
第二节 金融监管权的多元与多重 |
一、金融监管权主体的多元化 |
二、金融监管对象的全覆盖 |
三、金融监管内容的系统化 |
第三节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结构化”性质 |
一、国家权力的央地配置 |
二、“结构化”视角下的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 |
第四节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动因 |
一、地方金融业的发展状况是根本动因 |
二、地方政府金融发展的竞争需要是直接动因 |
三、维护金融安全是终极动因 |
四、国家权力结构改革是重要动因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我国央地金融监管权配置的变迁和现状 |
第一节 中央金融监管权模式的历史变迁 |
一、1949-1979:中央银行“大一统”时代 |
二、1979-1992:中央银行体制的建立与地方监督保障 |
三、1992-2003:分业监管与地方干预 |
四、2003-至今:分业监管与金融监管协调 |
第二节 我国地方金融监管权的历史考察 |
一、1949 年以来我国权力央地关系的发展 |
二、我国金融监管央地关系的变迁 |
第三节 我国央地金融监管权配置的现状分析 |
一、中央金融监管权配置现实 |
二、金融监管权集中配置于中央的弊端 |
三、地方金融监管权的配置现实 |
四、央地双层监管的显着趋势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我国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困境 |
第一节 地方金融监管的多重困境 |
一、应对传统金融的困境 |
二、地方金融监管法律依据普遍缺失 |
三、地方监管机构定位不清 |
四、应对互联网金融冲击的困境 |
第二节 金融监管权配置的合法性危机 |
一、金融立法现状 |
二、现行金融立法存在的问题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金融监管央地配置域外模式借鉴 |
第一节 分权型多层监管模式 |
一、美国的分权型双层金融监管权配置 |
二、加拿大分权型双层金融监管权配置 |
三、美国、加拿大分权型多层监管体制特征 |
第二节 集中型单层监管模式 |
一、英国金融监管权集权型单层配置模式 |
二、德国依托地方银行的地方监管模式 |
三、日本中央政府部门行政授权地方监管模式 |
四、欧盟合作性金融监管模式 |
五、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单层监管模式的特征 |
第三节 域外金融监管的比较分析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
一、域外金融监管权配置的制度化 |
二、监管权力央地配置模式的决定因素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制度建构 |
第一节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宏观设计 |
一、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价值取向 |
二、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配置目标 |
三、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主要原则 |
第二节 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的法治化路径 |
一、通过法律制度配置监管权力 |
二、充分发挥地方立法权的作用 |
第三节 地方金融监管权主体配置 |
一、监管机构配置的基本原则 |
二、中央指导下的地方统筹监管模式 |
第四节 地方金融监管权内容配置 |
一、厘清地方监管与中央监管之间的界限 |
二、厘清地方金融市场与政府监管之间的界限 |
三、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内容 |
第五节 配套制度设计 |
一、中央从严格分业走向行业统筹 |
二、完善中央与地方经济权力配置关系 |
三、创造地方金融监管权实现的条件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建筑师视角下的工程设计管理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课题的研究背景、目的及意义 |
1.1.1 课题的研究背景 |
1.1.2 课题研究的目的 |
1.1.3 课题研究的意义 |
1.2 相关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与述评 |
1.2.2 国内研究现状与述评 |
1.3 研究内容、方法、框架及创新点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3.3 研究框架 |
第二章 建筑工程设计项目管理研究 |
2.1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发展简述 |
2.1.1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概述 |
2.1.2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对象与内容 |
2.1.3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特点 |
2.2 建筑设计项目管理的概述与辨析 |
2.2.1 建筑设计行业概述 |
2.2.2 建筑设计管理辨析 |
2.2.3 建筑设计管理的职能管理分析 |
2.2.4 建筑设计管理与工程项目管理的辨析 |
2.3 建筑设计管理的核心任务和主体内容分析 |
2.3.1 建筑设计管理的核心任务 |
2.3.2 建筑设计管理的主体内容 |
2.4 知识管理在建筑设计管理中的应用研究 |
2.4.1 建筑设计知识管理的内涵和目标 |
2.4.2 建筑工程设计项目实施知识管理的必要性 |
2.4.3 建筑设计活动知识的内容及体系 |
2.4.4 建筑工程设计知识管理的主要策略 |
2.5 建筑工程设计管理的研究内容 |
2.5.1 范围管理 |
2.5.2 进度管理 |
2.5.3 质量管理 |
2.5.4 投资及成本管理 |
2.5.5 沟通管理 |
2.5.6 风险管理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建筑师的职能体系研究 |
3.1 建筑师、建造和建筑物的关系辨析 |
3.2 建筑师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分析 |
3.2.1 建筑师与业主的权利义务关系 |
3.2.2 国际职业建筑师的权利与义务 |
3.2.3 中国建筑师的权利与义务 |
3.3 建筑师职能体系的内涵与比较 |
3.3.1 建筑师职能体系的内涵 |
3.3.2 建筑师职能体系的国际比较 |
3.3.3 建筑师的职业资格及比较 |
3.3.4 中国建筑师的职业定位及服务现状 |
3.4 建筑师的职业经营和组织研究 |
3.4.1 建筑师的职业经营及比较 |
3.4.2 建筑师的职业组织---工作室和设计公司 |
3.4.3 建筑师的设计组织及管理 |
3.5 建构建筑师全程职能体系的策略 |
3.5.1 设计到代理 |
3.5.2 建成品导向与过程控制 |
3.5.3 职业化精神 |
3.5.4 经济和法律责任 |
3.5.5 全程建筑设计服务的要素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建筑师的全过程工程设计管理研究 |
4.1 建筑师全过程工程设计管理的模式研究 |
4.2 阶段1:前期/策划阶段 |
4.2.1 前期/策划阶段的工作内容 |
4.2.2 前期/策划阶段的工作流程 |
4.2.3 前期/策划阶段的工作成果及管理策略 |
4.2.4 前期/策划阶段的设计管理要求 |
4.2.5 案例讨论 |
4.3 阶段2:方案/开发设计阶段 |
4.3.1 方案/开发设计的工作内容 |
4.3.2 方案/开发设计阶段的工作流程 |
4.3.3 方案/开发设计阶段的工作成果及管理策略 |
4.3.4 方案/开发设计阶段的工作要求 |
4.3.5 案例讨论 |
4.4 阶段3:技术/施工文件设计阶段 |
4.4.1 技术/施工文件设计阶段的工作内容 |
4.4.2 技术/施工文件设计阶段的工作流程 |
4.4.3 技术/施工文件设计阶段的工作成果及管理策略 |
4.4.4 技术/施工文件设计阶段的工作要求 |
4.4.5 案例讨论 |
4.5 阶段4:施工招投标控制阶段 |
4.5.1 施工招投标控制阶段的工作内容 |
4.5.2 施工招投标控制阶段的工作流程 |
4.5.3 施工招投标的主要策略 |
4.5.4 施工招投标控制阶段的工作要求 |
4.5.5 案例讨论 |
4.6 阶段5:督造/施工监管阶段 |
4.6.1 督造/施工监管阶段的工作内容 |
4.6.2 督造/施工监管阶段的工作流程 |
4.6.3 督造/施工监管阶段的主要策略 |
4.6.4 督造/施工监管阶段的工作要求 |
4.6.5 案例讨论 |
4.7 阶段6:竣工及后期服务阶段 |
4.7.1 竣工及后期服务阶段的工作内容 |
4.7.2 竣工及后期服务阶段的工作流程 |
4.7.3 竣工及后期服务阶段的主要策略 |
4.7.4 竣工及后期服务阶段的工作要求 |
4.7.5 案例讨论 |
4.8 适宜建筑师全程设计管理的组织管理研究 |
4.8.1 适宜建筑师全程设计管理的组织形式 |
4.8.2 建筑师工作室的组织管理 |
4.8.3 建筑师工作室的创意人才管理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建筑信息化技术在建筑设计全程管理中的适应性研究 |
5.1 以BIM为代表的建筑信息化的技术应用及发展 |
5.1.1 BIM技术及相关理论概述 |
5.1.2 BIM技术应用及发展现状 |
5.1.3 BIM技术的问题及挑战 |
5.1.4 BIM技术的发展趋势 |
5.2 BIM在建筑设计全程管理体系中的理论研究 |
5.2.1 实施BIM对建筑行业的影响 |
5.2.2 BIM在建筑设计管理体系中的实施价值及目标 |
5.2.3 BIM对建筑设计全程管理的优化措施 |
5.3 BIM在建筑全程设计体系中的应用研究 |
5.3.1 BIM在建筑全程设计体系中的应用概述 |
5.3.2 建筑项目BIM的实施工作流程 |
5.3.3 前期/策划阶段的BIM应用研究 |
5.3.4 建筑设计阶段的BIM应用研究 |
5.3.5 施工招投标阶段的BIM应用研究 |
5.3.6 建设施工阶段的BIM应用研究 |
5.3.7 竣工及后期运维阶段的BIM应用研究 |
5.4 基于BIM的建筑师全程整同设计管理研究 |
5.4.1 由BIM推动的整合设计 |
5.4.2 BIM的协同工作模式 |
5.4.3 由建筑师实施BIM整同设计管理 |
5.4.4 教育与培训BIM整同设计管理团队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建筑工程设计全程管理的策略研究 |
6.1 构建以建筑师为主体的全程设计管理策略 |
6.1.1 以建筑师负责制为依托,强化建筑师在全程设计管理中的主导作用 |
6.1.2 以六序法模式为基础,不断完善建筑师全过程工程设计管理的内涵 |
6.2 创建适宜建筑师创作的组织机构策略 |
6.2.1 适宜创意的设计组织机构建构策略 |
6.2.2 重视组织机构的知识信息管理 |
6.3 BIM结合“六序法模式”在全程设计管理中的应用策略 |
6.3.1 建构BIM与“六序法模式”的深度融合 |
6.3.2 充分运用BIM分析功能优化全程设计管理 |
6.3.3 用BIM模型领导全过程设计管理 |
6.3.4 秉承Open BIM理念进行协同设计及管理 |
6.4 全程化建筑师的职业教育策略 |
6.4.1 树立建筑师全程职业化教育的思维 |
6.4.2 构建多元化的建筑教育体系 |
6.4.3 深化建筑师执业过程中的继续教育 |
6.4.4 加强以BIM为代表的建筑信息化技术的素质教育 |
本章小结 |
结论与展望 |
1、主要结论 |
2、论文的创新点 |
3、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1 工程实践案例分析与总结 |
1、深圳世界大学生运动会体育中心设计咨询项目 |
2、宝安体育场工程设计项目 |
3、2010年亚运会游泳跳水馆工程设计项目 |
4、“广州圆”--广东兴业国际仓储科研主楼工程设计项目 |
5、江苏省淮安体育中心工程项目设计及管理实践 |
附录2 、建筑设计组织机构管理研究 |
1 建筑设计机构的发展趋势 |
1.1 国内外建筑设计机构的现状研究 |
1.2 我国建筑设计机构的发展方向 |
2 建筑创意组织机构---工作室的职能与特征 |
2.1 建筑工作室的业务职能 |
2.2 建筑工作室的服务特征 |
2.3 工作室的业务管理特征 |
3 建筑工作室的创意人才管理 |
3.1 建筑工作室创意人才的资本特质 |
3.2 工作室的人事管理 |
3.3 工作室团队的平衡管理 |
3.4 工作室设计文化建设 |
3.5 工作室的人才技能发展 |
3.6 员工的绩效考核 |
4 建筑设计工作室的组织管理 |
4.1 工作室的组织管理框架 |
4.2 工作室的设计管理要素 |
4.3 工作室的市场营销管理 |
5 建筑工作室的信息与知识管理 |
5.1 工作室的信息管理 |
5.2 工作室的知识管理 |
致谢 |
附件 |
(7)工程共同体集体行动的伦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的缘起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四、可能的创新 |
第一章 工程共同体集体行动的伦理本质 |
第一节 工程及其伦理特质 |
一、工程的内涵 |
二、工程的伦理特质 |
第二节 工程共同体及其伦理特征 |
一、工程共同体 |
二、工程共同体的伦理特征 |
第三节 工程共同体集体行动及其伦理特征、伦理机制 |
一、工程共同体集体行动的内涵 |
二、工程共同体集体行动的伦理特征 |
三、工程共同体集体行动的伦理精神和伦理机制 |
第二章 工程共同体集体行动历史演进的伦理审思 |
第一节 我国历史上工程共同体集体行动的伦理审思 |
一、我国历史上工程集体行动的文化背景 |
二、我国历史上工程共同体集体行动的伦理实践 |
三、我国历史上相关典籍中所蕴涵的工程共同体集体行动的伦理思想 |
第二节 西方历史上工程共同体集体行动的伦理审思 |
一、西方历史上工程共同体集体行动的文化背景 |
二、西方历史上工程共同体集体行动的伦理实践 |
三、西方历史文化中蕴涵的工程共同体集体行动的伦理思想 |
第三节 现代工程共同体集体行动的历史跃迁与伦理实践 |
一、工程共同体集体行动伦理实践的历史跃迁 |
二、现代工程共同体集体行动的伦理实践 |
第三章 当代工程共同体集体行动的伦理困境 |
第一节 工程共同体集体行动动机的义利冲突境遇 |
一、工程集体行动决策的伦理缺失 |
二、工程共同体决策过程中的利益博弈和义利价值冲突 |
第二节 工程共同体集体行动过程的多重伦理失范 |
一、工程共同体集体行动设计的伦理及其风险意识淡漠 |
二、工程共同体集体行动实施过程的伦理失范 |
第三节 工程共同体集体行动后果的多重伦理关系失调 |
一、工程共同体集体行动引发生态环境伦理困境凸显 |
二、工程共同体集体行动导致人与人之间伦理关系的紧张 |
第四章 工程共同体集体行动伦理困境的成因 |
第一节 工程共同体集体行动的伦理精神式微 |
一、功利主义价值观凸显 |
二、工程共同体集体行动过程的伦理失序 |
第二节 工程共同体集体行动的制度伦理匮乏 |
一、组织制度和结构设计中的伦理责任缺位 |
二、现有制度伦理的责任追究乏力 |
第三节 工程共同体集体行动的伦理责任消解 |
一、集体行动诸环节伦理责任链的断裂与悬置 |
二、“有组织的不负责任” |
三、工程共同体伦理责任意识淡薄 |
第五章 工程共同体集体行动的伦理精神的重塑 |
第一节 工程共同体集体行动伦理精神的内涵 |
一、以造福人类为根本宗旨 |
二、以珍爱生命为伦理底线 |
三、以追求卓越为崇高旨趣 |
第二节 以工程伦理精神统摄工程共同体集体行动的顶层设计 |
一、优化工程共同体集体行动的伦理决策 |
二、完善工程共同体集体行动的伦理设计 |
三、以对话达成伦理共识 |
第三节 以工程伦理精神引领工程共同体成员的集体行动动机 |
一、启迪工程共同体成员的集体行动伦理认知 |
二、激励工程共同体成员的集体行动伦理情感 |
三、汇聚工程共同体的集体行动伦理意志 |
第六章 工程共同体集体行动伦理机制的重建 |
第一节 以制度伦理机制规范工程共同体集体行动过程 |
一、完善工程共同体集体行动实施过程的伦理规范 |
二、加强工程共同体集体行动实施过程的制度伦理监控 |
第二节 以伦理责任机制追踪工程共同体集体行动 |
一、“共同而有区别的责任”原则 |
二、强化工程共同体的集体行动伦理责任 |
三、加强政府、公众及媒体的伦理责任 |
结语 走向“善”的工程共同体集体行动 |
参考文献 |
读博期间发表的论文 |
后记 |
(8)监理取费市场化带来的挑战与机遇(论文提纲范文)
一、监理取费标准发展历程 (93、07、15+江浙沪三省监理协会发计价规则指导) |
(一) “92规定”。 |
(二) “07标准”。 |
(三) 全面放开市场调节价。 |
(四) 监理取费现状。 |
二、带来的挑战与机遇 |
(一) 利好。 |
(二) 弊端。 |
三、新政策下如何做促进监理行业平稳发展 |
(一) 政府及行业协会应加强管控。 |
(二) 监理企业应提高核心竞争力。 |
四、结语 |
(9)贵阳新宇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业务拓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Summary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选题意义 |
1.1.1 研究背景和目的 |
1.1.2 选题及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状况概述 |
1.2.1 国外研究状况 |
1.2.2 国内研究状况 |
1.3 本文研究主要内容 |
1.4 本文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2 理论基础 |
2.1 业务拓展的理论基础 |
2.1.1 企业经营战略的类型 |
2.1.2 多元化经营的优缺点 |
2.1.3 实施相关多元化战略的意义 |
2.2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理论 |
2.2.1 工程项目管理的概念 |
2.2.2 建设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的区别 |
2.2.3 监理企业拓展项目管理业务的趋势 |
3 新宇监理公司业务拓展的必要性分析 |
3.1 新宇监理公司内部环境分析 |
3.1.1 新宇监理公司简介 |
3.1.2 企业内部资源分析 |
3.1.3 企业业务状况分析 |
3.2 新宇监理公司外部环境分析 |
3.2.1 外部宏观环境PEST分析 |
3.2.2 监理行业“五力”模型分析 |
3.3 新宇监理公司拓展业务的必要性 |
3.3.1 打破传统主导业务量萎缩的僵局 |
3.3.2 走出业务单一、抗风险能力差的困境 |
3.3.3 摆脱传统监理行业恶性竞争的怪圈 |
3.3.4 回避监理行业未来发展趋势不明朗的现状 |
3.3.5 改善国有企业在低成本价格战中不具优势的局面 |
3.3.6 降低人才流失、员工整体素质下滑的趋势 |
4 新宇监理公司拓展工程项目管理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
4.1 新宇监理公司拓展工程项目管理业务的原因分析 |
4.1.1 国家重视发展工程项目管理企业 |
4.1.2 项目管理未来业务需求大 |
4.1.3 把握贵州区域发展的新机遇 |
4.1.4 参与国际竞争、接轨国际惯例 |
4.1.5 与主营监理业务相关程度大,利润较高 |
4.2 新宇监理公司拓展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业务所具备的条件 |
4.2.1 具有开展工程项目管理业务的资质 |
4.2.2 有较强的人力资源 |
4.2.3 监理经验丰富,熟悉我国建设程序 |
4.2.4 已开发使用项目管理信息系统 |
4.2.5 拥有贵阳铝镁设计院强大的后盾力量 |
5 新宇监理公司业务拓展案例分析 |
5.1 匀都国际项目介绍 |
5.1.1 项目简介 |
5.1.2 新宇监理公司项目管理开展情况 |
5.1.3 匀都国际项目所获得的成功经验 |
5.2 新宇监理公司拓展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业务所存在的问题 |
5.2.1 受传统监理模式的思维影响,管理理念局限 |
5.2.2 组织结构不健全,未建立起完整的项目管理体系 |
5.2.3 缺乏高精尖的项目管理人才,信息管理系统不完善 |
5.2.4 从事全过程项目管理业务的企业资质不齐全 |
6 新宇监理公司业务拓展的对策和建议 |
6.1 积极开发项目管理潜在市场,拓展相关多元化业务 |
6.2 接轨国际化经营模式,学习相关政策与知识 |
6.3 优化组织结构,完善企业管理制度 |
6.4 加快复合型人才培养,提升企业员工素质 |
6.5 提升企业资质,转变企业管理模式 |
6.6 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 |
6.7 重视企业文化,加大宣传力度 |
7 研究结论与展望 |
7.1 研究结论 |
7.2 后续展望 |
致谢 |
主要参考文献 |
(10)现阶段我国建设工程监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目录 |
Index |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相关研究概述 |
1.3 本文研究内容 |
1.4 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国外建设项目管理与我国监理发展过程及特点 |
2.1 建设项目管理综述 |
2.1.1 建设项目管理简介 |
2.1.2 有关建设项目管理的几个基本概念 |
2.1.3 小结 |
2.2 国外建设项目管理发展过程及特点 |
2.2.1 国外建设项目管理发展过程 |
2.2.2 国外建设项目管理行业的特点 |
2.3 我国建设监理行业发展过程及特点 |
2.3.1 我国建设监理发展过程 |
2.3.2 我国建设监理行业的特点 |
2.4 二者的比较 |
第三章 我国建设监理行业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3.1 产业经济学相关理论简述 |
3.2 我国建设监理行业发展现状 |
3.3 我国建设监理行业存在的问题 |
3.3.1 建设工程监理定位不清 |
3.3.2 监理业务实践已大大偏离了当初建立这一制度的初衷 |
3.3.3 监理业务水平不高 |
3.3.4 监理企业发展陷入恶性循环 |
3.3.5 建设监理行业积弊较重 |
3.3.6 发展之路不明 |
3.3.7 我国监理行业存在问题的例证 |
3.4 我国建设监理行业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3.4.1 “强制推行”方式的弊端越来越大 |
3.4.2 监理服务的社会需求市场发育缓慢 |
3.4.3 监理行业起点低资源匮乏 |
3.4.4 监理市场监管不够完善 |
3.4.5 对建设监理行业的发展规律的认识程度不够 |
第四章 我国建设监理行业的发展策略 |
4.1 统一认识合理定位 |
4.2 逐步取消强制监理 |
4.3 逐步调整行业组织结构满足市场的多样化需求 |
4.4 合理、准确界定监理责任 |
4.5 各方共同努力营造监理行业健康发展空间 |
4.6 监理企业要大力加强监理队伍建设 |
4.7 积极探索勇于创新 |
第五章 建设工程监理现场控制研究 |
5.1 背景 |
5.1.1 业主投诉最多的问题 |
5.1.2 “监理无用论” |
5.1.3 恶性循环怪圈如何打破 |
5.1.4 服务转型升级无处下手 |
5.2 现场控制的概念 |
5.2.1 基本概念 |
5.2.2 现场控制的内容及特点 |
5.2.3 现场控制的要求 |
5.2.4 现场控制的重点 |
5.2.5 现场控制经常存在的问题 |
5.3 做好现场控制的意义 |
5.3.1 是三大控制的基本要求 |
5.3.2 是市场需求的体现 |
5.3.3 是监理企业服务转型升级的前提和基础 |
5.3.4 有利于监理企业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打破恶性循环怪圈 |
5.3.5 破除“监理无用论”树立企业正面形象 |
5.4 如何做好现场控制 |
5.4.1 要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
5.4.2 现场监理人员要有必要的工程经验 |
5.4.3 现场控制工作要全面、及时 |
5.4.4 现场控制人员要善于沟通 |
5.4.5 现场控制人员要有强烈的完成目标的意志力 |
5.4.6 现场控制工作要加强信息化管理 |
第六章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件 |
四、建设监理企业如何走出怪圈(论文参考文献)
- [1]日本经济外交的嬗变及其趋势研究 ——以第二届安倍政府时期为核心[D]. 沈丁心. 外交学院, 2021(10)
- [2]基于增值的建设工程监理实施路径与方式研究[D]. 邓梨方. 昆明理工大学, 2020(05)
- [3]浅谈监理企业如何向全过程工程咨询转型[J]. 苏锁成. 建设监理, 2020(01)
- [4]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问题研究[D]. 李其成. 江西财经大学, 2019(07)
- [5]建筑师视角下的工程设计管理策略研究[D]. 陶亮. 华南理工大学, 2019
- [6]战略管理在交通监理企业转型升级中的实践[J]. 张跃峰. 建设监理, 2017(06)
- [7]工程共同体集体行动的伦理研究[D]. 陈雯. 东南大学, 2017(02)
- [8]监理取费市场化带来的挑战与机遇[J]. 陈文盛. 企业导报, 2015(22)
- [9]贵阳新宇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业务拓展研究[D]. 时萌. 贵州大学, 2015(03)
- [10]现阶段我国建设工程监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策略研究[D]. 纪振洲. 山东大学, 201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