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自由 ——论卢梭法哲学的主题及其演进

为了自由 ——论卢梭法哲学的主题及其演进

论文摘要

发现自然,人对事物的自主思考才有可能。古希腊人发现了自然,创建了哲学,并将有关政治的思考从天上拽到了地上,开创了政治哲学,表述了自然正义,此即古代自然法思想。一经创立它即对人们理解政治事物产生重大影响。罗马帝国晚期,基督教得以确立,它强调一切源于上帝,卑微的理性并不足以指导人的行动。人的理性受到压抑,强调世俗的自然法思想也自然被打入冷宫。托马斯·阿奎那以其宏大的法律体系,为理性赢得一席之地,自然法再次得以申张。不过,即使如此,在基督教一统天下的时代,理性永远是信仰的婢女。文艺复兴之后,人类历史翻开新的一页。人类开始再次注视自然,一系列重要成果得以问世。这些成果不仅恢复了人对自身理性的信心,而且颠覆了人对自然的传统观念。新的观念不断给人以勇气和工具去推翻传统信念,构建现代价值。所有这些促成了一个伟大的时代——启蒙时代。现代自然法思想正是诞生、发展以及完善于这个时代。卢梭身处这个时代,该时代的精神哺育了他,但他却成为这个时代最大的叛逆者。他的叛逆使得刚刚完善的现代自然法思想岌岌可危。为挽救它,他曾东奔西突,寻找出路。为此,其思想内容丰富、体系宏大,却也矛盾重重。然而矛盾重重的思想却有一个坚定不移的中心,那就是“人生而自由,并该永远自由”。自卢梭始,自由才真正成了人类谈论、思索、追求的对象。就此而论,他是现代不折不扣的立法者。早期的两篇应征论文全面展现了卢梭的问题意识,即他为何反叛、如何反叛。两篇论文,即《论科学与艺术的复兴是否有利于敦风化俗?》和《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俗称“第一论”和“第二论”。“第一论”中,他展开了对现代社会的全面攻击。他认为,现代自然法思想释放了人的贪欲。对金钱的追逐在带来大量财富的同时却造成道德的败落。虚假繁荣的背后是人吃人的事实。这并非科学与艺术本身的错,这是滥用科学与艺术的后果。科学与艺术犹如火,能够给人带来光明和温暖,却也能灼伤贸然靠近它的人。要有效利用科学,借助它建立自由的社会,就得将其交到少数人的手中。这些人天资极高,他们以自然为师,能够通过自身的努力而超过前人并最终引领人类到达新的精神境界。卢梭表示他就属于那些特定的人。“第二论”就是其以自然为镜而对人类作的一次深刻探讨。“第二论”中,他以科学的方法研究社会基础。通过援引人类学资料,他勾勒出原初的自然状态以及生活其中的自然人。为自爱心和怜悯心所控制的自然人孤独而幸福,他们没有婚姻、家庭、语言、理性,只具有潜在的自我完善能力。他们为人类展现了一幅自由的样板。然而,在偶然因素作用下,人的自我完善能力发展起来,人类开始从自然状态走向社会状态。其间人类经历了四个阶段:自然状态、家庭和私有制的产生、农耕和财产权的形成、社会和法律的起源。此过程表明,随着人类的发展,理性将窒息人原初的天性——自爱心和怜悯心。自然法也将被遗弃,因为自然法之起作用全凭人的天性。这表明,文明人的法律建构将放弃自然法而另寻基础。卢梭认为,该基础就是理性。因而,《社会契约论》旨在理性的基础上建立自由社会。其途径是寻找一种结合形式,使它能以全部共同的力量来卫护和保障每个结合者的人身和财富,并且由于这一结合而使每一个与全体相联合的个人又只不过是在服从自己本人,并且仍然像以往一样地自由。这就是通过“社会契约”建立共同体,统一个别意志而形成公意。建立共同体后,自然的人就变为了约定的人,即公民。要使共同体完美,每个成员必须保有公民的德性,必须去除自己的自然感情。然而,卢梭却又认为,公民的德性建基于公民对自己自然感情的认识。这是一个致命的矛盾。为解决此矛盾,卢梭甚至求助于至高无上的立法者。他具有“最高智慧”,能够改变人性,能够将每个自身都是一个完整而孤立的整体的个人转化为一个更大的整体的一部分,此个人就以一定的方式从整体里获得自己的生命与存在;能够改变人的素质,使之得到加强;能够以作为全体的一部分的有道德的生命来取代人人得之于自然界的生理上的独立的生命。然而,立法者再高明,他也是人,其智慧也是人的理性,而理性是历史的产物,它因受制于历史中的偶然因素而存在着内在的不确定性。如此,“最高智慧”能否达到并不确定。或许,卢梭所求助的立法者太高超,他并不受制于偶然因素。然而,问题在于,即使“最高智慧”可能,也无法使立法者为之立法的大众脱离自然、脱离偶然统治的自然。如此,自然仍然无法去除,自然仍然不可战胜。因而,建基于理性之上的自由社会只是一种可能,这种可能甚至只能在语言中存在。对此,卢梭保持了一份政治哲学家的清明,他没给我们提供任何实际的政治方案。既便在其巨著《爱弥尔》中的立法尝试,他也留有余地。当然,自由无法在公民社会中实现并不意味着自由无处可寻,卢梭为我们提供了另外一种可能。那就是像他那样的人所可能得到的自由,这种自由通过离开公民社会而实现,这就是其最后一部著作《孤独漫步者的遐思》中所展示的生活。卢梭的思想虽然没有给人提供实际解决方案,却开启了新的方向,对后世思想家产生巨大影响。康德就是其中一位,或许也是最重要的一位。经过康德的努力,原本虚无缥缈的自由有了坚实的根基和实践的可能性。

论文目录

  •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引论: 立法者卢梭
  • 第一章 自然法的古今之辩
  • 一、古代自然法思想
  • (一) 古希腊古罗马自然法思想
  • (二) 中世纪自然法思想
  • 二、现代自然法思想
  • (一) 霍布斯
  • (二) 洛克
  • (三) 孟德斯鸿
  • 第二章 卢梭的问题意识
  • 一、科学的滥用与道德的沦丧
  • (一) 基于历史的批判
  • (二) 科学与社会
  • 二、自然人的自由与文明人的奴役
  • (一) 自然人与自然状态
  • (二) 社会的起源与发展
  • 第三章 人生而自由却深陷枷锁
  • 一、人生而自由
  • 二、砸碎一切自由的枷锁
  • (一) 父权不能作为专制的理由
  • (二) 最强者的权利并非权利
  • (三) 基于压迫的契约论
  • 三、自由可能吗?
  • 第四章 契约社会的建构与解构
  • 一、共同体的形成及其运行
  • 二、共同体与个人、政府
  • 三、自然的人与约定的人
  • 四、自然之树长青
  • (一) 最初的约定即受制于自然
  • (二) 立法不能违逆人民的自然
  • 余论:漫步者卢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相关论文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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