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20世纪以来先后出土的简牍文献资料,如甘肃武威汉简、安徽阜阳汉简、河北定县汉墓竹简、郭店楚墓竹简、连云港尹湾汉简、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等,不仅对于考索古代风俗、礼制,丰富中国古代哲学与思想史研究,具有重要资料价值,其中包含的丰富文学成分,还为上古文学研究向深度和广度推进,提供了新的方向和契机。简牍文献中的诗学研究,是近期学术热点之一。简牍文献资料为诗学研究提供了极为重要的第一手资料,许多聚讼纷纭的论题由此得到新的认识。本文努力借鉴前人研究成果,进行专题性研究,力图提出自己的认识。文章采用“二重证据”法,以出土文献为中心,对照相关传世文献,运用历史与逻辑相一致的方法来探究竹书在诗学研究方面的价值。同时,立足于国内外学术界诗学研究现状,广泛吸收学界简牍文献诗学研究的新成果,力求言必有据,避免凭空说话,在把握、解读简文的基础上,佐以传世文献资料,以期对简牍文献中的诗学部分有一个全面的关照,对先秦诗学的整体风貌和水平有一个更为客观的认识和评述。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对逸诗概念进行了重新界定,指出逸诗内涵应该是对应《诗》文本而言的。在此基础上,系统探讨了逸诗产生的原因,认为一次次的修订《诗》文本是其产生的主要原因。详细考释上博简《交交鸣乌》、《多薪》的创作年代以及风格等情况,认为《交交鸣乌》为战国时代楚国贵族创作的楚歌,并受到《雅》诗的影响;《多薪》应该属于楚地之作,并未经“采风”修饰。通过分析上博简《采风曲目》中残存的先秦时期诗歌曲目,探究逸诗与先秦诗乐的关系。清华简面世后,学界多认为《耆夜》极有可能为《乐经》中的篇目,本文在对简文进行考释的基础上,将其与《穆天子传》中诗篇比勘,认为《耆夜》乐诗为战国楚士整合诗歌所编缀的历史故事,只能将其作为研究的参考,不可以当做信史对待。结合传世先秦文献引诗情况,对郭店简、上博简中的引诗状况进行分析,对简牍文献中的引诗方式和引诗意图作了详细的比勘探讨,将引诗状况划分为断章取义、引诗证事、引诗释礼和引诗以论诗四类,并将战国时代与春秋时代的引诗方式进行了比较。通过对《孔子诗论》简文的详细分析,研究《孔子诗论》的主要诗学思想;探明《孔子诗论》与《诗序》虽有诸多差异之处,但二者仍然是一脉相承的,属于同一说《诗》系统;对《孔子诗论》的诗学地位进行了详细论述。将汉简《阜诗》、《神乌傅》、《风雨诗》与《毛诗》相比勘,以《诗经》异文为突破口,系统梳理汉简诗与汉代四家《诗》之关系,考证《阜诗》自成一家。针对《阜诗》与《元王诗》、《鲁诗》的关系,作出两种推断:《阜诗》与《鲁诗》为同宗同源,都传授于齐人浮丘伯之手;《阜诗》与《元王诗》关系极为密切。文章以出土文献为基础,结合传世文献,从逸诗、论诗、引诗等方面,对简牍文献中诗学研究状况进行了归纳总结,对以往的《诗》学研究,特别是简牍文献诗学研究,努力进行了补充。由于学力所限,不足之处在所难免,恳请方家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