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侵占罪是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行为。据此,侵占罪的犯罪对象可概括为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三类。由于该条法规所固有的简单抽象特征以及立法过程中存在粗疏之处,从1997年侵占罪被正式纳入我国刑法体系以来,理论界和司法实践界一直对侵占罪的犯罪对象存在争议和分歧。尽管学术界对侵占罪及其犯罪对象进行了大量的研究,但对于不法原因的委托物能否成为侵占罪的犯罪对象,理论界一直未形成统一认识。纵观其研究成果,多是对其一笔带过,并未进行过深入细致的研究。本文以王某侵吞代为行贿的委托物案例为切入点,在汲取国内外学者对侵占罪犯罪对象研究成果之精华的基础上,深入分析非法原因的委托物是否能成为侵占罪的犯罪对象。本文分五部分。第一部分首先介绍了案情。第二部分简单总括了案件所牵涉的主要争论焦点,即:一是在所有权的认定上是否保持民法的规定和刑法相一致的原则;二是王某在产生非法侵吞犯意前,如何定性王某对2万元的控制状态;三是本案所侵犯的客体,即2万元财物的所有权的最终应如何认定;四是以何种刑法原则为指导对本案定罪量刑。第三部分具体介绍了三个焦点所涉及的争议和分歧意见,提出了学者和案件讨论者的具体观点和分歧意见。第四部分逐一对四个争论焦点做细致分析,据此确定了本案不符合侵占罪的犯罪构成特征,即不构成侵占罪。第五部分为其他疑难问题研究,笔者通过研究分析,排除了本案构成盗窃罪、诈骗罪和行贿罪等其他刑事犯罪的定罪依据。最后,以现行法律为依托,笔者以本案所侵犯的法益(即客体)为基础,主张以刑法谦抑原则和罪刑法定原则为指导,提出了运用民法和行政法的手段来解决本案的建议,以期契合立法的真实目的,最大限度的减小社会矛盾,节约刑罚成本。笔者期望本文能为实践中正确认识和判断类似案件的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等定罪量刑的具体工作起到一定的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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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侵占罪犯罪对象之不法原因委托物研究[J]. 湖南社会科学 20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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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论不法原因给付与侵占罪[J].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2(06)
- [10].浅析侵占罪的犯罪对象[J]. 法制与社会 2015(27)
- [11].不法原因委托物能否成为侵占罪的对象[J]. 中国检察官 2011(24)
- [12].赃物在我国现行法下的善意取得[J]. 经济研究导刊 2011(14)
- [13].我国法律规定下的不法原因给付与侵占罪[J]. 刑法论丛 2009(01)
- [14].存款共同占有说理论根据的嬗迭和异化[J].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201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