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本文采用比较法的分析方法,运用过失侵权理论,论述了以知情同意原则为前提的医疗过失理论。中外司法实践中,都是以存在医疗过失作为承担民事责任的依据,而我国目前却以医疗事故作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前提;医疗事故不是民事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因而以医疗事故为核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在医疗纠纷处理中,引起矛盾和冲突。本文建议以医疗过失为核心制定统一的《医疗民事责任法》;同时建立医疗过失非诉讼解决机制,促进医疗纠纷的理性化解决,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减少医疗纠纷。
本文采用比较法的分析方法,运用过失侵权理论,论述了以知情同意原则为前提的医疗过失理论。中外司法实践中,都是以存在医疗过失作为承担民事责任的依据,而我国目前却以医疗事故作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前提;医疗事故不是民事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因而以医疗事故为核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在医疗纠纷处理中,引起矛盾和冲突。本文建议以医疗过失为核心制定统一的《医疗民事责任法》;同时建立医疗过失非诉讼解决机制,促进医疗纠纷的理性化解决,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减少医疗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