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艺术存在论的主要问题是:艺术作品是何种类型的实体?不同种类的艺术作品如何关切于艺术家和观众的心理状态,以及如何关切于物理对象或抽象的视觉、听觉或语言结构?在何种条件下,作品进入存在、持存,或终止存在?围绕这些问题产生了大量争议。然而,分歧常常发生在更深的层面,因而难以获得简单的解决。——人们不只是对艺术作品的看法有分歧,而是从根本上站在了不同的哲学立场。为此,我们建议在艺术存在论问题上采取更为宽容和公正的态度。我们将尝试一个新的研究策略。它是中立的,从而为不同的存在论立场提供了一个共同的讨论框架;它还是操作性的,从而为解决这些冲突提供了一个具体的思路。我们的讨论建立在托马森的范畴理论和英伽登的分层结构理论的基础上。正文可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了存在论的基本问题及其方法。第二部分是对一般的艺术存在论问题的讨论。第三部分则分析了书法作品的存在论状态。基于这些讨论,我们对书法作品的存在样式和基本结构提出了新的理解。我们把书法作品视为一个分层的系统,一个由异质的层次构成的整体。这些层次包括:视觉形式、笔锋运动和意象层。由于不同层次的材料及其作用的多样性,作品呈现出复调的性质。也就是说,每个层次都以自己的方式、以自己的特殊性质呈现在人们面前。同时,它们对于作品整体的审美价值,也具有独立的贡献。在此基础上,许多明显的判断上的冲突可以得到解决,而不需要求助于主观主义或物理主义,——只要注意到人们可能在书法作品的不同层次上作出他们的判断。这将使我们能够理解不同作者的不同体裁的作品,以及不同时期的作品。因为它们在不同层次上的侧重可能是不一样的。同时我们也不需要把这些变化看作是构成了对以下观念的破坏:即,所有这些都是连续的书法传统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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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论文文献
- [1].作为现代叙事的“艺术存在论”[J]. 内蒙古社会科学(汉文版) 2016(05)
- [2].艺术存在论的争议[J]. 美苑 2013(01)
- [3].英伽登的艺术存在论[J]. 同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