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莲都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浙江,丽水,323000)
【摘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作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概预算的评审部门,在财政资金把关和提高使用效益发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实际评审过程中要与众多单位进行沟通与交流,如发改、建设、业主单位、设计单位、咨询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等,每个环节部门都能对项目的工程造价产生影响,本论文选取其中设计单位对工程造价产生的影响进行进一步分析,因为设计单位对工程总造价影响的比重最大,不仅关系到建设项目总投资金额,而且影响到建成交付使用后经济效益的发挥,政府投资项目更是如此。
【关键词】评审;设计;质量;造价管理
根据政府性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建设项目一般需经过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阶段(概预算编制评审)、招投标阶段、实施阶段。设计单位是贯穿整个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第一步,也是极其重要的一步。在项目总投资中,工程设计费用虽然只占工程全部费用的不到1%,但在决策正确的条件下,它对工程造价的影响程度可达75%以上,因此设计单位的设计方案好坏将直接影响工程造价总投资以及项目的实施,如概算调整,工程重大设计变更等,在我区实施的众多项目中也充分的印证了这点。因此重施工、轻设计的传统观念需得到转变。
一、设计单位在工程造价控制中存在的问题
在政府投资项目评审过程中发现设计单位往往存在着许多自身的不足,以致于忽视了工程造价的控制。
1、工程设计与造价控制未做到相辅相成,融会贯通。
在实际工程项目管理中,部分设计单位人员只管工程设计内容,而忽视对造价的控制,或干脆不管。工程概预算由以前具有工程概预算资格证书人员编制逐步变成由工程设计人员编制,这也许存在了一定的原因,建设单位习惯喜欢把设计与预算一并进行招投标。因此造成了设计人员在项目设计中各行其道的局面,很难做到设计与造价相统一,没有很好的形成技术与经济相辅相成的局面。导致设计人员对工程概预算管理只起到促进合理使用建设资金的作用,而没形成技术与造价控制相约束的局面。这也是设计单位对资金管理没起到很好控制的主要原因。
2、方案设计阶段偏离投资估算(概算)控制
建设项目投资估算(概算)一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必须严格按批复估算(概算)实施。由于设计单位承担经济责任的法律、法规不是很完善,使得设计单位逐级控制工程造价的责任不明,奖罚不分,难以对设计单位进行考核管理,我区目前对设计单位也没有出台相关的管理措施,因此对设计单位在造价控制管理方面考核存在有心无力的局面。在设计招投标中,设计单位只注重设计方案的好坏,对投资估算(概算)只是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额不负责的采用暂列金额。而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偏向设计方案技术性、使用性、安全性,往往忽略了经济性问题,这就忽视了工作造价控制的源头控制。
3、设计单位与建设单位串通,夸大做大项目造价
在设计工程招标中,由于我国招投标法律结构体系尚不健全,部分工程设计招投标项目存在恶意规避招投标,弄虚作假“搞明招暗定”,建设单位在委托设计单位上有一定的自主权,因此设计单位为了能中标,无原则的讨好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提出的要求一并采纳、往往现在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时喜欢将项目做大,争取更多的资金,因此下意识会要求设计单位在概算中多列暂列资金、搞“钓鱼工程”,或要求设计单位编制虚假的投资估算及初步设计概算使得工程造价准确性先天不足,以致设计单位控制工程造价无从谈起。
4、设计单位质量参差不齐
近年来,设计单位“挂靠”现象变得十分的泛滥,从施工、监理、咨询、设计都有挂靠现象存在,贯穿工程项目的始末。由几个设计人员组成的“皮包公司”就能从事无轮大小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技术设计,他们只要每年向挂靠单位缴纳管理费,就能以该公司的名义从事设计。且被挂靠单位只管收取高额的挂靠管理费用,又不对挂靠公司进行管理与考核,更不用提对其出的施工图成果,质量进行把控,这对后期的工程实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如超概算、工程设计变更,给项目的顺利实施带来巨大的困难。如今年我区五水共治项目的设计单位就存在以上所述问题,导致项目推进困难,投资增加。
二、针对设计单位在工程造价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建议
1、管理部门应制定设计行业相关的奖惩制度。
针对社会上长期以来设计单位形成的重披术轻经济的特点,相关部门应制定一套设计奖惩制度,严格控制设计单位的从业管理。明确对设计单位的考核应从技术方案与经济方案并重原则。制定详细可行的操作办法奖励那些设计方案优秀、工程造价经济的设计方案,处罚那些因设计浪费而造成经济损失的设计方案,建立设计单位黑名单库,与设计单位资质、从业资格、范围等相挂钩,建立良性循环的设计单位招投标、业务委托管理办法。从制度上激励设计人员提供优秀的设计方案,重视设计方案的经济性,使得设计单位在对待方案设计上不敢掉以轻心,随心所欲。
2、加强对设计单位实行限额设计的督导措施,确保工程造价的控制
设计单位在设计时应严格遵循限额设计原则,按发改部门批复的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总概算,逐级严格控制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对后续项目实施中发现由于设计单位问题引发的重大概算调整,重大设计变更,应实行严厉的追责制度,该处罚的严厉处罚甚至解除合同,政府部门应制定详细的追责制度,确保设计单位对政府投资项目不敢随意怠慢,在实行限额设计的同时注重优化设计,兼顾各方面要求。
3、严格执行设计委托业务的招投标工作
建设单位在选取设计单位时,应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并加强招标监管。对特殊项目确实需规避招投标的应执行逐级报批制度,并建立备案制度。建立一套强有力的监管制度,对在招投标过程中的暗箱操作、串通业主单位等事宜实行严厉的问责追责制度。在招投标中应增加保障设计单位话语权的措施,避免设计单位为中标无原则的讨好建设单位,确保设计单位能更好的发挥自己专业特长的优势。
4、政府部门应加强设计单位的资质和挂靠监管工作
针对社会上设计单位挂靠现象严重的情况,政府部门应加强设计单位的资质和挂靠监管工作。制定严格的设计单位准入门槛与资质监管工作,对一些挂靠单位实行严格的准入机制,制定严格的招投标审查机制,杜绝自身资质低,实力差的设计单位从事设计工作。从源头上堵住挂靠单位泛滥的根本原因。政府应制定强有力的追责制度,对一些提供挂靠的公司实行严格考核,制定严格的追责制度,让被挂靠单位主动承担起挂靠单位的审查和监管工作,杜绝被挂靠单位只收钱不管事的局面。
结束语:
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贯穿于整个工程建设的全过程,需要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只有在参与工程建设各方面的积极配合和共同努力下,实行对工程造价全过程的控制,才能使有限的建设资金创造出最大的投资效益,使得政府性投资的项目更好的服务于民,便利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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