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博客自2002年首次被引入中国之后,以极快的速度得到了普及,成为继E-mail、BBS、ICQ(IM)之后的第四种网络交流方式,越来越多的人开始申请开通自己的博客,通过不断更新的文字或图片与人交流。做为网络新宠的博客,由于它传播和接收的匿名化、发布形式的自由化,使它在带来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进步的同时也必定会因其缺乏对社会责任的担当而带来一系列负面影响,如表达言论的偏激、个体虚无的扩大化、虚假信息泛滥和危害社会的信息猖獗等现象。这不得不使人们开始担忧:目前进入门槛几乎为零的博客世界,会不会成为自由化泛滥而失控的网络场所?会不会成为造谣、谩骂以及发表对国家、社会不负责任言论的温床?本文以博客侵权为切入点,通过翔实的事例介绍了发生在博客领域的侵权现象及其表现形式,分析了这种新型侵权形式的责任主体及其归责原则,其中对于业界讨论较多的博客托管商的责任作了重点论述,同时由于博客托管商的特殊地位,以及推动发展博客这一新兴事物的需要,提出了应当给予博客托管商一定的免责空间。对于是否为博客单独立法的问题,本文持否定的观点,并且列举了我国可以用来规制博客侵权的立法现状,提出了针对博客侵权的规制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