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别保护论文-胡江,黄丽钦

区别保护论文-胡江,黄丽钦

导读:本文包含了区别保护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企业产权,国有企业,刑法平等原则,刑法谦抑性

区别保护论文文献综述

胡江,黄丽钦[1](2019)在《不同所有制企业产权区别保护的刑法理念研究——以《刑法》第165-169条为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主流观点认为,应当根据刑法平等原则的要求同等保护不同所有制企业的产权。但是,不同所有制企业产权的价值是不同的,代表了多寡不一的公共利益,侵害不同所有制企业产权的社会危害性是不一样的。不同所有制企业的组织特征、经营特征以及员工义务也是不同的。为此,应当根据现有法律规定,坚守刑法谦抑性,对不同所有制企业的产权进行区别保护,拒绝扩大《刑法》第165-169条的犯罪主体范围。在内部治理不规范现象普遍存在的非公有制企业,如果采取与公有制经济完全相同的刑事法律保护手段,虽然形式上实现了平等保护,但实则会混淆了民刑界限,从而增加非公有制企业的刑事法律风险。为此,应当对国有企业产权强调刑法保护,而对其他所有制企业产权强调所有者监督和完善公司治理方式。(本文来源于《渤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3期)

刘丹阳[2](2019)在《论个人信息的区别保护》一文中研究指出时代发展有其典型特征,发展进程亦难逆转。随着互联网技术迭代至web3.0,个人主导自身信息共享与传播的局面被打破。以海量信息为基础,以数据库技术为依托,信息产业迈入“大数据时代”。这世界似乎比他取代的社会更为便捷、高效、资讯丰富,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忽视技术奇迹带来的不安。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在带来经济发展新机遇的同时,也带来对个人信息安全的新挑战。一方面,个人信息频繁遭遇大规模泄露及滥用;另一方面,对信息产业的过度限制与保护不仅遏制新业态的经济拉动力,甚至还危及言论自由等基本权利。立足此背景,面对信息利用与信息保护的平衡难题,迫切需要对个人信息进行分类和区别保护。然而,个人信息的分类研究虽旷日持久,却未出现考量周全且极具可行性的区分方式。因此,本文首先分析研究了个人信息区别保护的现实困境。回溯我国从名誉保护到隐私保护,从隐私保护再到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可以明显窥视到隐私与个人信息的“天然血亲”关系。但究竟是隐私包括了个人信息,还是个人信息包括了隐私,亦或二者兼而有之?不仅在理论上难以界定,而且在立法与司法实践中也难以理清。因此,隐私与个人信息交错保护的立法和司法现状,突出体现和反映了从理论上研究个人信息区分保护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其次,基于理论研究的现实需求,本文选取了欧盟和美国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进行比较研究。通过探究欧盟个人信息的保护进程,发现其在个人信息中区分出与隐私类似的“敏感信息”,采取了一系列较为严格的保护模式,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英、德等成员国。反观美国,出于对信息产业的保护和言论自由的维护,将个人信息包含于隐私范畴之内,以“识别性”区分个人信息,采取较为宽松的个人信息保护模式。两模式的侧重点不同,存在各自的弊端与优势。通过对个人信息区别保护的困境分析及比较研究,本文第叁部分对个人信息进行了理论再界定,认为个人信息应包含隐私。处于信息时代,不同信息具有不同人格属性和财产属性;大量信息不仅涉及人格利益,而且与公共利益息息相关。因此,有必要结合个人信息的基本分类,在立法上重构个人信息的类型,提出将个人信息区分为隐私型个人信息、公开型个人信息和中间型个人信息,以缓解隐私与个人信息的混淆问题,平衡不同类型信息的利用与保护。最后,针对各类信息的特点,本文主张对隐私型个人信息应借鉴欧盟模式,动态评估隐私风险,赋予公民“删除权”,引入依据场景的知情同意机制严格保护。对公开型个人信息则应采取宽松保护模式,坚持以利用为主的原则。为保障数据流通及言论自由,不仅不采纳删除权制度,信息处理也仅需默示同意。同时,通过对信息的去身份化处理和数据确权,激活大数据价值。中间型个人信息是一个动态变化的信息范畴,对此类信息的保护要遵循“场景”原则,在引入场景管理机制和风险评估监管的同时,强调信息处理者的自律。(本文来源于《郑州大学》期刊2019-05-01)

陆萍[3](2019)在《纸质档案与电子档案的区别及技术保护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由于信息技术与电子计算机技术的发展,档案管理也逐渐步入了信息化时代。传统的纸质档案管理工作与电子信息档案的区别逐渐拉大,二者的保存方式与保存技术有着明显的区别,档案管理人员要根据纸质档案与电子档案的特点,对二者进行不同的档案保护工作。本文主要对纸质档案与电子档案进行区别分析,并提出相关的技术性保护措施。(本文来源于《办公室业务》期刊2019年04期)

常明亮[4](2018)在《论外观设计专利保护与商标保护、着作权保护区别》一文中研究指出在知识产权领域,外观设计专利、商标权、着作权分属于不同的保护对象,叁者之间具有一定的联系,例如外观设计的设计方案具有一定的着作权性质,立体商标和外观设计专利在区分上也存在一定的难度。实践中常常会出现这叁者权利重迭或权利冲突的现象,本文将对这叁种权利在法律保护的主要区别做出分析。(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8年28期)

任江波[5](2018)在《浅论非遗“生产性保护”与“产业化”区别》一文中研究指出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近年来,政府对文化工作的关注度不断加深,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更是提出了"坚定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昌盛"的文化建设理念,让文化事业迎来了春天。非物质文化遗产(非遗)作为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其丰富的文化内涵延续至今,逐渐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焕发出了新的光彩。随着时代的进步,人们越来越注重利益得失,逐渐混淆了非遗"生产性保护"与产业化的概念。通过对二者区别的阐述,明晰了非遗的保护与发展的关系,促进非遗传统文化更好地传承与发展。(本文来源于《文化产业》期刊2018年04期)

闵庆文,马楠[6](2017)在《生态保护红线与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区别与联系》一文中研究指出自然保护地体系是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的基础。本文梳理了生态保护红线的概念及内涵演变,总结了我国自然保护地主要类型;按照保护地划定部门的标准及定义,将保护地或其功能区域中的核心区分为严格保护型、保护为主型、保护开发并重型叁类,并建议将严格保护型、保护为主型两类保护地全域以及保护开发并重型保护地中的核心区域划入生态保护红线范畴内,以确保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不降低、性质不改变、面积不减少。最后给出了生态保护红线中保护核心区域、缓冲区域等的保护建议。(本文来源于《环境保护》期刊2017年23期)

闫石[7](2017)在《P631与NSR691R变压器差动保护校验的区别》一文中研究指出介绍P631、NSR691R两种变压器差动保护的动作曲线、计算原理,比较两种变压器差动保护的区别及校验方法的不同。(本文来源于《电工技术》期刊2017年06期)

葛永坤,刘鑫,李志豪[8](2017)在《容错免责,为敢于担当者担当》一文中研究指出为敢于担当者担当,向不作为者亮剑,一纸免予问责,激活了全市党员干部的责任担当意识。日前,我市在全省率先实施《关于充分调动干部积极性激励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实施意见(试行)》,建立容错纠错和澄清保护机制,将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错误与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本文来源于《绵阳日报》期刊2017-04-21)

赵新宇,陈安[9](2017)在《航道通航尺度与航道保护范围划定的区别及重点》一文中研究指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出台实施后相关的配套法规体系建设正在逐步完善的背景下,为使各相关管理部门能够对航道尺度、航道通航尺度、航道保护范围等概念有统一认识,分析不同的管理部门对这些概念存在的不同观点,通过着重阐述航道尺度的相关定义、航道净空尺度与航道通航的关系、航道保护范围规范的衔接点及划定航道保护范围时的影响因素等,为管理部门的跨航桥梁等净空尺度论证和净空尺度对外公布等提供参考。航道管理者首先要正确理解航道通航尺度,在航道保护范围的划定方面应积极加强与海洋、海事、水利等部门沟通,取得一致认识,便于管理工作的展开。(本文来源于《水运管理》期刊2017年01期)

叶浩拉[10](2017)在《医患关系与消费关系的区别及患者权益的保护》一文中研究指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宗旨不只是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其更深层次的,是维护社会市场秩序的稳定与促进社会的发展。文章认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内容,并没有规定患者是消费者,所以医患纠纷并不意味着就要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张患者是消费者的观点有些偏颇。从医生与患者的关系来说,更多是救死扶伤的扶助关系,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消费关系有所区别。从医院来说,医院不是简单的商品经营者。从患者角度来说,如果说患者是弱者,那医生也是弱者。因此,患者的权益宜适用侵权法保护。(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经济》期刊2017年01期)

区别保护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时代发展有其典型特征,发展进程亦难逆转。随着互联网技术迭代至web3.0,个人主导自身信息共享与传播的局面被打破。以海量信息为基础,以数据库技术为依托,信息产业迈入“大数据时代”。这世界似乎比他取代的社会更为便捷、高效、资讯丰富,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忽视技术奇迹带来的不安。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在带来经济发展新机遇的同时,也带来对个人信息安全的新挑战。一方面,个人信息频繁遭遇大规模泄露及滥用;另一方面,对信息产业的过度限制与保护不仅遏制新业态的经济拉动力,甚至还危及言论自由等基本权利。立足此背景,面对信息利用与信息保护的平衡难题,迫切需要对个人信息进行分类和区别保护。然而,个人信息的分类研究虽旷日持久,却未出现考量周全且极具可行性的区分方式。因此,本文首先分析研究了个人信息区别保护的现实困境。回溯我国从名誉保护到隐私保护,从隐私保护再到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可以明显窥视到隐私与个人信息的“天然血亲”关系。但究竟是隐私包括了个人信息,还是个人信息包括了隐私,亦或二者兼而有之?不仅在理论上难以界定,而且在立法与司法实践中也难以理清。因此,隐私与个人信息交错保护的立法和司法现状,突出体现和反映了从理论上研究个人信息区分保护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其次,基于理论研究的现实需求,本文选取了欧盟和美国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进行比较研究。通过探究欧盟个人信息的保护进程,发现其在个人信息中区分出与隐私类似的“敏感信息”,采取了一系列较为严格的保护模式,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英、德等成员国。反观美国,出于对信息产业的保护和言论自由的维护,将个人信息包含于隐私范畴之内,以“识别性”区分个人信息,采取较为宽松的个人信息保护模式。两模式的侧重点不同,存在各自的弊端与优势。通过对个人信息区别保护的困境分析及比较研究,本文第叁部分对个人信息进行了理论再界定,认为个人信息应包含隐私。处于信息时代,不同信息具有不同人格属性和财产属性;大量信息不仅涉及人格利益,而且与公共利益息息相关。因此,有必要结合个人信息的基本分类,在立法上重构个人信息的类型,提出将个人信息区分为隐私型个人信息、公开型个人信息和中间型个人信息,以缓解隐私与个人信息的混淆问题,平衡不同类型信息的利用与保护。最后,针对各类信息的特点,本文主张对隐私型个人信息应借鉴欧盟模式,动态评估隐私风险,赋予公民“删除权”,引入依据场景的知情同意机制严格保护。对公开型个人信息则应采取宽松保护模式,坚持以利用为主的原则。为保障数据流通及言论自由,不仅不采纳删除权制度,信息处理也仅需默示同意。同时,通过对信息的去身份化处理和数据确权,激活大数据价值。中间型个人信息是一个动态变化的信息范畴,对此类信息的保护要遵循“场景”原则,在引入场景管理机制和风险评估监管的同时,强调信息处理者的自律。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区别保护论文参考文献

[1].胡江,黄丽钦.不同所有制企业产权区别保护的刑法理念研究——以《刑法》第165-169条为视角[J].渤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

[2].刘丹阳.论个人信息的区别保护[D].郑州大学.2019

[3].陆萍.纸质档案与电子档案的区别及技术保护分析[J].办公室业务.2019

[4].常明亮.论外观设计专利保护与商标保护、着作权保护区别[J].法制博览.2018

[5].任江波.浅论非遗“生产性保护”与“产业化”区别[J].文化产业.2018

[6].闵庆文,马楠.生态保护红线与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区别与联系[J].环境保护.2017

[7].闫石.P631与NSR691R变压器差动保护校验的区别[J].电工技术.2017

[8].葛永坤,刘鑫,李志豪.容错免责,为敢于担当者担当[N].绵阳日报.2017

[9].赵新宇,陈安.航道通航尺度与航道保护范围划定的区别及重点[J].水运管理.2017

[10].叶浩拉.医患关系与消费关系的区别及患者权益的保护[J].法制与经济.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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