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我国的立功制度是“立功受奖”刑事政策在刑事立法上的体现,是“立功受奖”刑事政策的具体化、制度化和法律化。立功制度的存在有其深刻的理论根源和实践需要,在司法适用过程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它是一把双刃剑,运用得当,就可以实现国家和立功者的双赢;运用不当,就会导致个案冲突,影响司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因此,对立功制度进行深入而系统的研究迫切而必须。在现行刑事立法和相关的司法解释的基础上,对我国立功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进行探讨,以期对我国立功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有一个更为科学而全面的认识。对立功的基础理论进行了一个详细的探讨。认为立功的时间应该始于犯罪后,截止至刑罚执行完毕之前。立功的本质应该是公正性和功利性相结合。构成立功必须具备主体要件、时间要件、行为要件和实质性要件四个方面。从而为论文的进一步展开提供了理论铺垫。从检举揭发型立功的认定、协助抓捕型立功的认定、共同犯罪立功的认定以及单位立功的认定四方面对立功在司法实践中的若干问题进行了详细而深入的探讨,并就其中的某些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为立功认定中疑难问题提出了解决方案,增加了立功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可操作性。从立功从宽处罚原则、立功从宽处罚的实施以及数罪与单位犯罪中立功从宽处罚的问题四方面就司法实践中的立功处罚问题进行研究和探讨。面对现行立功制度存在的立法和司法两方面的缺陷,也相应地提出了自己的完善建议。立法方面,应该从填补现有立法空档、修改现行立法、合理排列立法规范方面加大完善力度。司法方面,主要从对立功审查制度的完善、对裁判说理的完善以及制定相关的配套措施三方面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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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Abstract目录第1章 绪论1.1 选题背景与意义1.2 文献综述1.3 研究内容与方法第2章 立功概念及其本质与成立要件的再认识2.1 立功的概念2.1.1 关于立功概念的争议2.1.2 对立功概念的提炼2.2 立功的本质2.2.1 关于立功本质的争议2.2.2 对立功本质的辨析2.3 立功的成立要件2.3.1 关于立功成立要件的争议2.3.2 对立功成立要件的评析第3章 司法实践中立功的认定3.1 检举揭发型立功的认定3.1.1 如何理解他人的犯罪行为3.1.2 如何确定查证属实的标准3.2 协助抓捕型立功的认定3.2.1 如何认定协助行为3.2.2 如何把握捕而未果的情形3.3 共同犯罪立功的认定3.3.1 共同犯罪中立功与自首及坦白的区别3.3.2 对各共犯人立功的认定3.4 单位立功的认定3.4.1 单位能否成为立功的主体3.4.2 单位立功的成立条件第4章 司法实践中立功的处罚4.1 立功从宽处罚的原则4.1.1 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4.1.2 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4.2 立功从宽处罚的实施4.2.1 从宽处罚实施的一般情况4.2.2 从宽处罚实施的考量因素4.3 数罪与单位犯罪中立功的从宽处罚4.3.1 犯数罪时有立功情节的处罚4.3.2 单位犯罪有立功情节的处罚第5章 现行立功制度的缺陷及完善建议5.1 现行立功制度的缺陷5.1.1 立法中的缺陷5.1.2 司法操作中的缺陷5.2 完善立功制度的建议5.2.1 立功制度的立法完善5.2.2 立功制度的司法完善结论参考文献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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