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垄断规制研究

行政垄断规制研究

论文摘要

经过将近30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国民经济持续高速增长,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得到极大提高,综合国力大大增强,政治、经济体制得到了较大改革,完成了邓小平理论所设计的“三步走战略”中的第一步、第二步所要达到的“温饱”、“小康”两个目标。如今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行政垄断这个瓶颈的制约。在第一轮的改革开放中,我们更加注重的是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提升和政府职能的初步转变,改革还未深入到行政垄断的层面,导致行政垄断问题一直处于改革的边缘地带,并没有得到彻底解决。新时期,我们面临着进一步提高生产力水平、参与WTO全球竞争、让更多的人享受到改革开放的成果等诸多历史任务,行政垄断问题的解决成为了完成这些历史使命的先决条件,行政垄断问题已经从改革的边缘地带走向了改革舞台的中央,成为了新一轮改革的重点区域。“垄断”是与“竞争”相对应的概念,其本质就是滥用优势排斥竞争。我国现阶段出现的行政垄断,其本质是计划经济体制和市场经济体制两种体制弊端的结合。我国目前的垄断,几乎都是通过行政才又力建立起来的,完全意义上在竞争中形成的经济垄断目前在我国还基本上不存在。行政垄断有着自己的本质特征,它和相关概念有着较为明显的区别。经济垄断主要是在市场竞争中形成的;国家垄断是完全依据法律、法规,从社会公众利益出发而实施的;宏观调控的针对对象则是整个国民经济的宏观运行。行政垄断却是以行政权力为后盾而形成的垄断,它的本质是一种行政权力的滥用和行政权力对经济运行的不当介入,违背国家法律法规,以地区利益和行业部门利益为出发点。我国的行政垄断大致可以分为两个表现形式,一种是区域垄断,实施的主体是各地方政府;一种是行业垄断,实施的主体是国内垄断行业的管理经营者。无论是哪种形式的行政垄断,都给我国社会的各个方面带来了巨大危害,行政垄断分割国内统一市场,阻碍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和社会的进步,损害公众利益、滋生腐败问题,同时还拉大了我国国民收入差距、加重两级分化程度,不利于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东欧地区国家和前苏联地区国家和我国有着相似的计划经济经历,同样正处于体制转型时期,也存在着行政垄断现象。它们从转型之初起就致力于通过立法来规制行政垄断,大都有专门的反垄断法,都把反行政垄断作为反垄断的重要部分;设置了专门的层级较高的反垄断机构,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和独立性;同时对行政垄断的实施者处以较为严厉的法律责任,对行政官员施加足够的震慑力。这些经验都值得我们学习。我国目前的反行政垄断立法还存在较大问题,一直都缺乏统一、权威的《反垄断法》,关于反行政垄断的条文散见于各个法律法规中,执法机构不明确,法律责任设计也过于轻微,造成到今天为止我国还没有一例被正式查处的行政垄断案件,反行政垄断制度仅仅停留在象征意义上。国务院去年将《反垄断法(草案)》提交给全国人大常委会,让我们看到了统一法典出台的曙光。但是,草案在一些条文上也还存在缺陷,譬如对反垄断机构的设置不合理,层级过低;对听证制度的规定过于模糊,赋予了反垄断机构过大的自主权等,这些问题都需要做进一步的完善。我国行政垄断问题的解决,首先,要从思想认识上对几个认识误区进行正本清源,纠正目前国内普遍存在的对行政垄断“逢垄必反”和“一反到底”的偏执观点。正确认识行政垄断,正确对待行政垄断,特别是几个争议性问题。譬如,加强公有制经济的控制力与反行政垄断之间的关系;加强公有制经济对关键领域的控制力与降低门槛、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参与竞争之间的关系;反行政垄断与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主体地位之间的关系等等问题,笔者将对这几个基本问题进行梳理。其次,对行政垄断要从法律制度上进行规制,修改《反垄断法(草案)》,尽快出台正式的《反垄断法》,建立完备的反行政垄断法律制度,对行政垄断进行严格的法律规制;再次,要进一步深化改革,推进政企分离,彻底将行政权力从行政性公司手里剥离;同时,适当引入竞争,对大型行政性公司进行拆分,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市场竞争,打破垄断行业经营者独门生意的局面,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的选择;最后,还应该建立一套超额利润上缴制度,将垄断行业获取的利润收缴国库,杜绝全民利润被部门占有的情况继续发生,真正的做到全民资源,全民共享。

论文目录

  • 摘要
  • Abstract
  • 序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选题意义
  • 三、研究方法
  • 四、国内研究现状
  • 五、研究的重点与难点
  • 六、本文的创新点
  • 第一章 行政垄断的基本理论
  • 一、目前国内对行政垄断的定义
  • (一) 垄断的基本概念
  • (二) 目前国内对行政垄断概念的定义
  • 1.从生产方式来定义
  • 2.从市场竞争主体来定义
  • 3.从行政垄断的主体层面来定义
  • 4.从行政垄断的行为来进行界定
  • 二、行政垄断和相关概念的比较分析
  • (一) 行政垄断和经济垄断的比较分析
  • (二) 行政垄断和国家垄断的比较分析
  • (三) 行政垄断和宏观调控的比较分析
  • 三、行政垄断的分类
  • 四、对行政垄断中"行业垄断"的重新界定
  • 第二章 我国行政垄断的现状、危害及其成因
  • 一、我国行政垄断的现状
  • 二、我国行政垄断的严重危害
  • (一) 破坏了市场的开放统一和正常竞争
  • (二) 阻碍了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最终建立
  • (三) 维持低效率运营,阻碍社会进步
  • (四) 损害消费者权益,滋生腐败问题
  • (五) 加大两极分化,阻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 三、我国行政垄断的成因
  • (一) 强势政府的历史传统
  • (二) 转轨时期,两种体制弊端的交织
  • (三) 反行政垄断法律机制建设不完善
  • 1.没有统一的反行政垄断立法
  • 2.相关制度不配套
  • (四) 行政利益的过分多元化
  • 第三章 我国反行政垄断现行立法状况及评析
  • 一、我国反行政垄断的立法现状
  • 二、我国反行政垄断立法的缺陷
  • (一) 至今没有颁布专门的《反垄断法》,立法形式分散
  • (二) 现有的执法权归属难以保证反行政垄断的切实执行
  • (三) 法律责任过轻,起不到足够的惩戒和震慑作用
  • 第四章 国外反行政垄断立法的现状及经验借鉴
  • 一、国外规制行政垄断的现状
  • (一) 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反行政垄断法律体系
  • (二) 转型国家对行政垄断的规制
  • 1.转型国家对行政垄断各种表现形态的认定
  • 2.转型国家反行政垄断执法机构的设置及其权限
  • 3.转型国家对行政垄断法律责任的设计
  • (三) 转型国家反行政垄断立法经验总结
  • 1.反行政垄断是转型国家在转型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任务
  • 2.转型国家有大量专门、配套的立法对行政垄断进行规制
  • 3.反垄断机构权责明确,执法力度较强
  • 二、国外反行政垄断立法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 (一) 我国应该迅速制定统一的《反垄断法》法典
  • (二) 对责任主体规定更加广泛、严厉的法律责任
  • (三) 提高反垄断机构的法律地位
  • 第五章 对我国解决行政垄断问题的对策思考
  • 一、关于几个争沦陛问题的正本清源
  • (一) 反行政垄断是否应该纳入《反垄断法》体系当中
  • (二) 反行政垄断与增强国有经济控制力是否存在矛盾
  • (三) 反行政垄断与入世后加强民族产业保护是否存在矛盾
  • 二、解读我国《反垄断法(草案)》制度设计的缺陷
  • (一) 反行政垄断机构的设置不科学,层级太低
  • (二) 听证制度的设计不严密,不利于各方利益的保护
  • (三) 救济途径的设计不合理
  • 三、关于解决我国行政垄断问题的对称思考
  • (一) 完善我国的反行政垄断法律制度
  • 1.继续坚持将反行政垄断纳入《反垄断法》统一体系
  • 2.改革目前草案中对反垄断机构的设置的规定
  • 3.完善反行政垄断中的听证制度
  • 4.将反垄断机构对行政垄断案件的处理设置成诉讼前置程序
  • 5.修改现行《行政诉讼法》,与《反垄断法》形成配套
  • (二) 进一步推进政企分离,剥离行政性公司手中的行政权力
  • (三) 适当引入竞争,打破行政性公司"独门生意"的局面
  • (四) 提高垄断行业的利润上缴额,建立垄断行业超额利润上缴制度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相关论文文献

    标签:;  ;  ;  

    行政垄断规制研究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