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股指期货自1982年在美国诞生以来,已有了近30年的发展。因其价值发现、套期保值和风险投资功能,在全世界资本市场受到广泛青睐,并一度成为全球金融衍生品市场的主流品种。2010年4月8日,股指期货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正式启动,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也于八天后的4月16日上市交易,标志着我国金融期货市场发展又迈出了关键的一步。与此同时,由于股指期货作为资本市场工具所具有的前沿性和高端性,威力和影响相当于资本战场的核武器,其研发和利用有着相当的风险和难度。由于我国股指期货运行时间较短、股指期货监管的高级人才还比较稀缺、以及运用现代金融科技监管的核心技术和能力尚不充足,从股指期货正式出台后就拉开了一轮股市暴跌的序幕,尤其是导致2010年“11·12”市场暴跌的深刻背景值得探究,“这其中固然有市场本身调整的需求,但上调印花税谣言,以及某国际知名投行向投资者群发卖出中国股票的邮件则是大跌的导火索,就在此前不久,正是该投行发布了积极看好中国股市投资前景的策略报告,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或有操纵股指牟利之嫌”。①所以,从保护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甚至保护国家金融安全的角度出发,通过法律化手段加强对我国股指期货的监管就显得尤为必要。本文主题的确定一方面是受国际国内一系列金融期货风险事件的启发,另一方面是基于我国股指期货刚刚上市的大背景。本文采用了比较分析、法经济学、法社会学和历史分析的研究方法。本文的中心主题是探讨在法律层面如何完善我国当前的股指期货监管体制。本文认为:我国金融期货市场从提议到上市行政干预的动作随处可见;构建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管理相结合的体系应当是金融期货监管的核心价值追求;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监管能否实现动态平衡、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能否受到应有的惩治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能否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是决定我国股指期货市场能否取得长足发展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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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Abstract第一章 导论1.1 研究缘起1.1.1 问题的提出1.1.2 本研究的目的1.1.3 本研究的意义1.2 国内外相关研究评述1.2.1 国内相关研究综述1.2.2 国外相关研究综述1.2.3 研究的评述与展望1.3 研究方法与分析进路1.3.1 研究方法1.3.2 研究路线1.3.3 论文框架1.4 本研究的创新点与难点1.4.1 本研究的创新点1.4.2 本研究的难点第二章 股指期货监管理论基础2.1 股指期货制度概述2.1.1 股指期货的含义和功能2.1.2 股指期货的历史发展2.2 股指期货监管的经济学理论基础2.2.1 监管成本—收益理论2.2.2 公共产品选择理论2.2.3 金融安全理论2.3 股指期货监管的法学理论基础2.3.1 股指期货监管的必要性分析2.3.2 股指期货监管的法理基础2.3.3 股指期货监管的社会本位属性第三章 股指期货监管法律制度国际考察与借鉴3.1 监管机构的设置与权力配置3.1.1 美国的二元三级监管模式3.1.2 英国的一元三级监管模式3.1.3 日本的多元三级监管模式3.1.4 香港的一元二级监管模式3.2 期货交易所的技术管理措施3.2.1 保证金制度3.2.2 价格限制制度3.2.3 结算会员制度3.2.4 持仓限额制度3.3 期货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管3.4 海外股指期货监管法律制度对我国的启示3.4.1 监管模式的选择3.4.2 监管手段的运用3.4.3 建立自律监管机制第四章 我国股指期货监管法律制度现状分析4.1 我国期货监管体制的演进4.1.1 多头监管时期4.1.2 集中监管时期4.1.3 三级监管体制4.2 我国股指期货监管体制现状与不足4.2.1 政府监管强于市场自律4.2.2 一个机构监管两个市场4.2.3 我国三级监管体制的不足第五章 我国股指期货监管法律制度回应5.1 期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管5.1.1 革新监管理念5.1.2 确立专职机构5.1.3 明晰监管权责5.1.4 健全品种上市机制5.1.5 防范政府过度干预5.2 金融期货交易所的监管5.2.1 确立非营利性5.2.2 矫正公司制度5.2.3 完善自律监管的措施5.3 期货业协会的监管5.3.1 行业协会的性质5.3.2 行业协会的功能5.3.3 完善自律监管的建议第六章 结束语6.1 研究结论6.2 研究展望参考文献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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