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逮捕是剥夺人身自由的最严厉的强制措施;从我国目前的立法与司法现状看,一旦被适用逮捕,就意味着较长时间的羁押,其严厉程度甚至不亚于部分短期自由刑。因而逮捕决定权的配置更彰显了刑事诉讼程序中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的价值追求,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相博弈的现实图景。随着人权保障观念的日益深入人心,两大法系诉讼规则的逐渐趋同以及联合国刑事司法准则在各国的较好落实与贯彻,我国刑事诉讼审前程序中暴露的问题逐渐引起了学界甚至整个社会的关注,如刑讯逼供、超期羁押、审前羁押率过高、“以捕代侦”等,尤其是后几种非正常现象直接与我国目前逮捕决定权的配置现状有关。对此,诸多研究人员满怀着对现代法治的追求之梦,一方面呼吁加强权力制约,落实权利保障;另一方面又囿于司法现状的困境,展开了对逮捕决定权配置的完善问题应向何处走的探讨。本文将在历史沿革与现实发展、实证考察与价值分析的基础上,对我国逮捕决定权配置的立法完善问题提出己见。具体而言,全文共分五大部分:第一章—立法格局:首先对本文所谈探讨的“逮捕决定权”一词作出概念上的界定,进而在对该权力的配置进行历史沿革与现状考察的基础上,归纳出其现存立法格局的三大特点:决定主体上的检、法二元性,决定过程中的行政审查性和行使目的上的重权力实现性而轻权利保障性。第二章—实证分析:在上章阐述立法缺陷的基础上进行了实证分析,总结了我国逮捕决定权配置现状造成的六大弊端,即逮捕决定权的虚化,高逮捕率导致审前羁押常态化,惩罚性适用逮捕羁押,权力行使的倦怠性,逮捕后救济机制的缺失和诉讼不经济、司法资源浪费。第三章—域外考察:由于在我国逮捕必然引起羁押,所以笔者从比较法的视野进行了域外逮捕、羁押决定权配置的考察。该章又具体从两大法系相关制度与司法实践的共性,差异与特色及国际刑事司法准则中有关逮捕、羁押的规定三方面加以比较研究,从而有利于我们借鉴时取其精华,弃其糟粕,并与联合国刑事司法准则接轨。第四章—价值分析:任何制度都不单是技术规则,背后还蕴含着诸多价值。笔者在此章以价值的平衡与冲突为立论点,从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的价值之平衡和司法审查模式与检、法二元模式等现实之冲突展开逮捕决定权配置之价值探讨,以便为立法完善提供理念支撑。第五章—立法完善:针对立法缺陷和司法弊端,通过比较法考察和价值分析,笔者在本文的最后一章从改革应遵循的指导思想与基本准则,应思虑的制约因素以及具体改革思路三方面加以论述,提出了针对我国逮捕决定权配置的长远和当前两种完善方案,并强调要加强相关配套措施的同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