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我国审计委员会制度是我国公司治理发展的产物。中国证监会和国家经贸委于2002年发布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应设立审计、战略、提名和薪酬等专门委员会,作为上市公司治理的一部分。审计委员会作为监察人,是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当前我国证券市场会计信息失真情况仍然存在的情况下,审计委员会作为一种抑制会计舞弊行为,减少虚假会计信息的手段,在实际应用中存在着广阔的空间。另外,审计委员会在完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等方面也产生着积极的影响。然而国内实务界对审计委员会制度缺乏了解,而学术界对其研究也停留在某些方面的介绍、探讨阶段,没有进行系统的、全面的研究。本文通过借鉴国外相关文献资料并结合我国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影响我国上市公司设置审计委员会的因素进行系统、全面的实证研究,从而加强对设置审计委员会有显著影响的因素的建设,促进我国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的设置,进而完善公司治理;但是因为现有的很多研究表明,审计委员会形同虚设,所以本文又对审计委员会的效果进行检验,检验设置了审计委员会是否对公司的财务信息质量起到应有的作用,进而提出具体可行的政策建议。本文共分六章的内容。第一章是本文的绪论,主要阐述了文章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研究内容、结构安排和研究方法等。第二章介绍审计委员会制度的相关理论,主要阐述上市公司设置审计委员会的相关理论依据,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及审计委员会起到的积极作用,以及我国审计委员会制度的发展状况。上市公司设置审计委员会的理论依据主要有代理理论与交易成本理论。审计委员会的职责表现在监督财务报告、保证审计质量与评价内部控制等方面。审计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下的一个专门委员会,起着一定的积极作用,如能增强董事会的监督职能、有助于董事会正确决策、规范公司的内部控制、提高外部审计的独立性等。但审计委员会制度在我国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一定的障碍,如法律规范的障碍、成员的独立性与素质方面的障碍等等。第三章是对国内外相关文献的回顾,主要对设置审计委员会的影响因素与审计委员会的效果进行相关的文献回顾。通过相关的文献回顾,笔者发现国外相关的研究要先于国内很多年,国内外对于上市公司设置审计委员会影响因素的研究中,相关的因素不外乎两类,一类是公司治理方面的因素,一类是公司财务方面的因素。然而对于审计委员会效果的研究,有关效果的衡量没有统一的标准。在以后的研究中,可以试图建立一个衡量审计委员会效果的指标体系,这将是值得进一步研究的课题。第四章是对于审计委员设置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包括研究假设、研究变量的选取、研究模型的设立、数据来源与样本选择以及实证结果分析。本部分的实证分析模型选取Logit回归模型,以上市公司是否设置审计委员会为被解释变量,以影响上市公司设置审计委员会的各种因素为解释变量来进行研究。文章将影响上市公司设置审计委员会的因素分为与公司财务特征相关的和与公司治理特征相关的两类变量。与公司财务特征有关的解释变量有:负债比率、盈利能力、成长性与公司规模四个变量。根据假设,这四个变量均与上市公司设置审计委员有正相关关系。与公司治理特征相关的变量有:股权集中度、董事会规模、董事会的独立性、董事会与总经理的兼任情况与管理层持股比例五个变量。根据假设,这五个变量中前三个变量与上市公司设置审计委员会正相关,后两个变量与上市公司设置审计委员会负相关。实证结果分为描述性统计分析与回归检验分析。结果表明,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的设置主要与公司的董事会规模、董事会的独立性与管理层持股比例三个变量显著相关,与其他变量也有一定的相关性,但影响并不显著。第五章是对于审计委员会效果的实证研究,同样包括研究假设、研究变量的选取、研究模型的设立、数据来源与样本选择以及实证结果分析。根据本文第三章的文献回顾,如何评价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的效果,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看法,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审计委员会的众多职责中,要衡量其效果,很多职责的效果不容易量化。因此,文章主要从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的这一职能来检验其效果。本文认为,审计委员会的设置对公司的盈余管理存在一定的抑制作用。该部分的检验通过修正的琼斯模型来实现。研究结果表明,在现阶段,虽然审计委员会在我国上市公司中的历史并不久,但已经可以从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上市公司盈余管理行为、提高了财务信息质量,说明我国审计委员会制度的发展还是很有成效的,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应有的监督作用。但这并不能排除一些上市公司为了向外界显示其公司治理的完善性而设置审计委员会,而其实形同虚设这种情况的存在。第六章是本文的研究结论与相关的政策建议,总结了实证分析的结果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本文的研究结论是:我国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的设置与财务特征方面的变量的相关性均不显著,主要与公司治理特征方面的变量有关,特别是与董事会规模与独立董事比例显著正相关,与董监事持股比例显著负相关。这可能是由于上市公司设置审计委员会本身就是完善公司治理的一个手段,因此在很大程度上受公司治理特征方面变量的影响。而对于审计委员会效果的实证检验结果表明,在我国现阶段审计委员会已经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其监督作用。根据上述结论,文章针对如何完善审计委员会制度提出以下政策性建议:1.加强相关的法律法规建设,从立法角度来肯定审计委员会的地位。本文第五章研究表明审计委员会制度在我国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效,因此笔者认为应以立法的方式强制规定所有上市公司必须设置审计委员会。2.确保审计委员会的独立性。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多为其独立董事,另本文第四章的研究也表明,独立董事所占比例是影响上市公司是否设置审计委员会的重要影响因素,因此在完善审计委员会制度建设的过程中应确保审计委员会的独立性。3.完善董事会的治理。根据本文第四章的分析,董事会的规模与董监事持股比例都对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的设置有着显著的影响,董事长兼任总经理也对审计委员会的设置有一定的影响,这三个因素都跟董事会有关。同时审计委员会又隶属于董事会,因此完善董事会的治理有助于完善审计委员会制度。4.进一步提高审计委员会成员的专业胜任能力。要使得审计委员会制度更加完善,必然要进一步提高审计委员会成员的专业胜任能力,包括成员的专业知识与实践能力。5.处理好审计委员会与各方的关系。包括处理好审计委员会与监事会、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的关系。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1.内容的创新。文章将上市公司设置审计委员会的影响因素与审计委员会的效果两个问题结合起来进行研究。这两个问题并不是孤立的不相关的两个问题。审计委员会的效果分析表明审计委员会具有一定的成效,因此上市公司都应积极设置审计委员会。而在设置审计委员会的过程中要综合考虑各种影响因素,重点考虑与其显著相关的因素。这些显著相关的因素又可以通过对设置审计委员会的影响因素的分析中得出。2.变量的创新。对上市公司设置审计委员会的影响因素中,本文将各类影响因素分为与公司财务特征有关的和与公司治理特征有关的两类因素,与其他文献相比,创新点是在与公司治理特征相关的变量中引入管理层持股比例这个变量。3.结论的创新。通过本文的实证研究,我国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的设置主要受公司治理方面的变量的影响,与财务特征方面的所有变量的相关性均不显著,尤其是本文的结论表明管理层持股这一创新变量与上市公司设置审计委员会负相关。这些结论都与其他相关文献有所不同,有利于提出相对应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