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有改定与善意取得 ——否定说之批判

占有改定与善意取得 ——否定说之批判

论文摘要

动产善意取得制度与占有改定制度均是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产物,具有维护交易安全、促进交易便捷等优势,是现代物权立法对传统理论的突破,在各自的领域里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当这两种创新性的理论结合在一起时,更为复杂的问题便出现了,不具有物权公示效力的占有改定交付方式能否适用于善意取得制度呢?这一问题在我国研究较少,多数学者对此持否定态度。笔者通过对五种学说的介绍与评价,以及对其他国家立法例的分析,在利益衡量与价值分析的基础上,对该问题进行了反思和探讨,认为肯定说更具合理性。并在此基础上,对我国物权立法进行评论并提出修改建议。在引论部分,笔者从占有改定以及善意取得制度产生的基础及其理论价值出发,引出了本文所欲探讨的问题,即占有改定的交付方式下应否适用善意取得?换个角度考虑,也就是说,善意取得制度是否以受让人的现实占有为其成立要件?笔者以实践为基础,用图示的方法将现实中所可能出现的四种情形进行了列举,作为下一步论述的基础。第一部分:基础理论分析。因为本文所探讨的问题是以占有改定制度和善意取得制度的理论价值为基础的,因此,笔者在本部分着重分析了占有改定与善意取得制度的基本理论。指出,占有改定以牺牲交易安全为代价,简化了交易程序,促进了交易的迅捷化;善意取得以牺牲财产静的安全为代价,维护了交易安全,是以占有的公信力和维护交易安全为其理论基础的。第二部分:占有改定下善意取得之学说。占有改定下能否适用善意取得的问题在各国引起了激烈的讨论,形成了五种学说:“肯定说”、“否定说”、“折衷说”、“共同损失分担说”和“类型化说”。这五种学说以否定说的支持者最多,且极具说服力。第三部分:否定说之批判。本部分又分为两个小部分,笔者首先针对否定说所提的理由进行了有力的批判,然后对其他三种学说进行了评价,指出了其理论的缺陷。第四部分:肯定说之合理性分析。通过对其他四种学说的批判,自然引出笔者的观点,即占有改定的交付方式也应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并分别从理论和实践两个角度对其合理性进行了分析。第五部分:占有改定下善意取得之立法。在本部分,笔者首先考察了几个主要国家的立法例,然后对我国新出台的《物权法》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评价,并提出自己的修改建议。

论文目录

  • 论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论
  • 第一部分 基础理论分析
  • 一、占有改定及其价值分析
  • 二、动产善意取得及其理论依据
  • 第二部分 占有改定下善意取得之学说
  • 一、肯定说
  • 二、否定说
  • 三、折衷说
  • 四、共同损失分担说
  • 五、类型化说
  • 第三部分 对否定说的批判
  • 一、否定说评价
  • 二、对其他几种学说的评价
  • 第四部分 肯定说之合理性分析
  • 一、从理论上分析
  • 二、从实践上分析
  • 第五部分 占有改定下善意取得之立法
  • 一、比较法上的考察
  • 二、对我国物权立法的评析及建议
  • 参考文献
  • 后记
  • 相关论文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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