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伴随着企业破产重整制度的制定和修改成为当代国际上破产法改革和发展的主要潮流之一,我国也在2006年8月27日,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并于2007年6月1日起施行。新破产法引入了破产重整制度,它在立法理念,规范内容、操作程序等方面对1986年颁布的破产法进行了重大修改,对我国破产重整企业财务控制方面也产生了较大影响,值得我们认真去思考重整企业的财务控制问题。这次破产法的修订首次确立了企业重整制度,填补了我国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的一项空白。实践证明,破产重整制度的建立,适应了市场的需要,发挥了应有的功能,但同时又给如何对重整企业进行真正有效的财务控制带来了机遇和挑战,机遇在于新破产法提供了重整企业财务控制的法律依据和操作平台;挑战在于如何应用新的法律环境和经济背景对重整企业进行安全、有效的财务控制尚在探索之中,远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理论体系和操作方法,这些问题都亟待进一步研究并加以解决。本论文除引言和结语外,主要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破产重整企业财务控制基本目标与实现机制概述。该部分首先主要介绍几个典型的国家对破产重整制度的定义,通过对各国制度的考察,指出它们的共同之处。同时对我国传统破产制度的局限性进行分析,指出我国破产重整制度产生的社会环境。在此基础上着重分析破产重整企业财务控制的基本目标,并进一步探讨破产重整企业财务控制基本目标的实现机制以及二者的联系。第二部分:破产重整企业财务控制法律制度的国际比较。首先对几个比较典型的发达国家,如美国、法国、日本等国的破产重整企业财务控制的法律规定进行介绍。其次,通过对这几个国家的法律规定进行深入评析,研究它们的特点,以利于我国破产重整制度做一些修改和完善。第三部分:我国破产重整企业财务控制基本目标及实现机制。从我国破产重整企业财务控制的导向和基本目标出发,分析了我国破产重整企业财务控制基本目标的实现机制,揭示了相关实现机制之不足。第四部分:完善我国破产重整企业财务控制基本目标及实现机制之对策。针对我国破产重整企业财务控制基本目标之实现机制的不足,从完善破产重整企业财务控制组织机构、健全重整企业财务控制制度、加强信息沟通及内部监督机制等方面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论文目录
中文摘要英文摘要1 引言2 破产重整企业财务控制基本目标与实现机制概述2.1 破产重整制度的界定2.1.1 破产重整制度的含义2.1.2 我国破产重整制度的建立2.2 破产重整企业财务控制的基本目标与实现机制2.2.1 破产重整企业财务控制的基本目标2.2.2 破产重整企业财务控制基本目标之实现机制2.2.3 破产重整企业财务控制基本目标与实现机制的联系3 破产重整企业财务控制法律制度的国际比较3.1 发达国家破产重整企业财务控制的法律规定3.1.1 美国对破产重整企业财务控制的法律规定3.1.2 法国对破产重整企业财务控制的法律规定3.1.3 日本对破产重整企业财务控制的法律规定3.2 发达国家破产重整企业财务控制制度的评析及其对我国的启示3.2.1 美国破产重整企业财务控制制度的评析及对我国的启示3.2.2 法国破产重整企业财务控制制度的评析及对我国的启示3.2.3 日本破产重整企业财务控制制度的评析及对我国的启示4 我国破产重整企业财务控制基本目标及实现机制4.1 我国破产重整企业财务控制的基本目标4.1.1 我国破产重整企业财务控制的导向4.1.2 我国破产重整企业财务控制的基本目标4.2 我国破产重整企业财务控制基本目标之实现机制4.2.1 重整期间的自动冻结制度4.2.2 重整期间的营业授权机制4.3 我国破产重整企业财务控制基本目标实现机制之不足4.3.1 重整期间自动冻结制度的不足4.3.2 重整过程中财务控制主体的不稳定性4.3.3 债务人自行管理制度的瑕疵4.3.4 法官审理经验的欠缺4.3.5 破产重整企业财务控制的实施缺乏相关配套法规5 完善我国破产重整企业财务控制基本目标及实现机制之对策5.1 建立有效的破产重整企业财务控制组织机构5.1.1 明确破产重整企业中财务控制的主体5.1.2 健全相应的监督和仲裁机构5.1.3 培养专门的破产法官5.2 完善重整期间的自动冻结制度5.3 改进破产重整企业财务控制制度5.4 加强债务人的信息披露义务5.4.1 加强企业债务人在破产重整财务控制中的信息披露义务5.4.2 完善各部门的信息沟通渠道,积极落实财务控制活动5.5 破产重整企业财务控制必须严格按照程序进行6 结语致谢参考文献附录 作者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目录
相关论文文献
标签:破产重整论文; 财务控制论文; 基本目标论文; 实现机制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