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演进,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中的水资源安全问题已越来越突出,跨行政区的水污染、水短缺和水浪费三种现象并存,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瓶颈。加快构建和完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采取经济和法律手段解决下游地区对上游地区、开发地区对保护地区、受益地区对受损地区的利益补偿,对于维持流域上下游行政区际生态建设“义务与权益”的平衡和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等都具有重要意义。论文共分五章。第一章探讨了流域生态补偿法的调整对象及其与相关法律的关系;第二章探讨了建立流域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的经济学的理论依据、法理学依据及现实依据;第三章探讨了国外包括我国环境管理实践中许多行之有效的管理手段和工具。通过制度借鉴与比较,可以看出流域生态补偿机制,事实上已经在某种程度上得到了应用,只不过还缺乏对该制度的理论分析和精确设计;第四章构建流域生态补偿制度的基本框架。流域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的设计,主要围绕“谁补偿谁、补偿多少、怎么补偿”三个基本问题,明确补偿标准、补偿方式以及流域生态补偿资金的监督、管理和使用。流域生态补偿既包括流域生态受益者补偿生态贡献者,又包括流域生态破坏者对生态受损者赔偿以及流域上下游行政区际政府之间的转移支付;流域生态补偿应当坚持的原则;流域生态补偿资金的征收标准;流域生态补偿方式;多渠道筹集生态补偿资金,实现生态补偿资金的统一管理和专款专用,建立规范的项目招标和监管机制,建立补偿资金使用效益的评价机制。第五章最后分析了建立流域生态补偿制度的现实障碍,并从环境保护意识上、制度设计上予以加强和完善。最后提出完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建议和立法建议,以期推动相关政策的出台和立法的完善。当前我国尚未出台全国性或区域性的流域生态补偿法规,加快完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及其立法工作具有重要意义。论文从“技术可行性——经济可行性——政治可行性”等多个层面系统阐述流域生态补偿立法的目标、指导思想、基本框架、制度技术障碍及其对策等,为相关部门立法提供具有决策参考价值。这也是论文可能创新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