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是世界各国特别是西方经济发达国家对知识产权保护的一种方法,它是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特别是在国际贸易中出现大量的盗版和假冒商品等非法货物贸易的情况下,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地位和作用就更加突现。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是一种行政性的保护方式,即用行政手段对知识产权侵权产品的跨国交易进行规制。欧盟不仅有先进的知识产权保护理念,而且在立法和执法方面也有着相对发达的经验和做法,特别是在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方面更有许多值得我们研究和借鉴的地方。木文采用历史的、比较的、实征的研究方法,介绍了欧盟海关联盟的起源、发展和整合过程,指出欧洲海关联盟对建立统一的欧盟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制度有着重要的基础和促进作用;分析了欧盟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制度的产生背景和法律渊源,重点研究了欧盟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即Council Regulation(Ec)No1383/2003的制定目的、主要内容并对其作出评价。本文还介绍了《TRIPS协议》中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主要内容及其对欧盟的影响,并比较二者的差异。与欧盟相比,我国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制度起步晚,法律制度不健全,海关执法能力急需提高,企业的知识产权战略及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意识还比较差,这都需要我们结合中国的实际,借鉴欧盟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制度的做法。因此,笔者在最后一部分中分析了我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欧盟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制度对我国的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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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ABSTRACT引言第一章 欧盟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概述第一节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概述一、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制度二、海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历史发展和内涵(一) 海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历史发展(二)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内涵第二节 欧盟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制度基础—欧洲海关联盟进程概况一、欧洲海关联盟的由来二、欧洲海关联盟的整合第二章 欧盟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制度—兼论《TRIPS协议》第一节 欧盟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制度的法律渊源一、在专利保护方面二、在商标保护方面三、在版权保护方面四、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具体法律依据及其发展(一) 欧共体海关法典(二) 海关知识产权保护执行的细化规定及其发展第二节 Council Regulation(EC)No1383/2003主要内容一、制定目的二、Council Regulation(EC)No1383/2003主要内容(一) 适用范围(二)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方式(三) 在权利人申请保护情况下海关对知识产权保护所采取的措施(四) 货方的反担保(五) 侵权案件的处理第三节 对Council Regulation(EC)No1383/2003内容的评价一、《TRIPS协议》对欧盟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制度的影响(一) 《TRIPS协议》中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措施1. 《TRIPS协议》中对海关知识保护措施的规定(1) 协议规定的知识产海关保护的客体范围及环节(2) 协议规定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方式(3) 协议规定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主要措施(二) 《TRIPS协议》对欧盟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制度的影响三、Council Regulation(EC)No1383/2003的积极意义(一) 各成员国海关执法中的权力增大(二) 扩大了海关执法所涵盖的环节(三) 增加了海关执法的客体与侵权行为的种类(四) 对侵权货物的处理更为严格(五) 权利人的权利与义务更加平衡,权利人的作用十分明显(六) 条例所规定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制度从保护的申请、案件的调查处理等方面都体现了简便原则四、Council Regulation(EC)No1383/2003的不足之处第三章 欧盟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对我国的启示第一节 我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制度现状分析一、我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制度的法律体系二、我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国际合作三、我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一) 保护范围(二) 护保环节(三) 保护模式(四) 担保与反担保(五) 涉嫌侵权案件的处理第二节 我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制度存在的问题分析一、立法方面存在的问题(一)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客体的范围过于狭窄(二) 知识产权权利人申请海关保护的成本过高,权利人行使海关保护限制太多(三)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程序过于复杂(四) 一些条文规定太过简单、笼统,不具操作性二、海关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三、企业方面存在的问题第三节 欧盟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制度对我国的启示一、在海关知识产权保护立法、执法方面(一) 扩大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范围(二) 增加海关主动依职权保护知识产权的权力(三) 进一步降低权利人寻求海关保护的负担,并简化保护程序(四) 建立准确、高效的信息和情报机制(五) 收集、研究、汇总知识产权保护中的风险分析评估方法,用以指导各海关开展风险分析工作(六) 加强海关与国内专门的知识产权保护部门的合作机制(七) 切实履行海关调查权力与责任,加强主动保护工作二、对我国对欧外贸企业的启示(一) 对外贸企业要熟悉并运用我国及欧盟知识产权及其海关保护方面的法律制度(二) 对欧外贸企业要与海关部门合作,加强知识产权信息沟通,实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战略(三) 增强知识产权创新能力,从源头阻止欧盟的竞争对手采取基于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竞争策略结论参考文献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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