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慈善事业在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慈善救助是中华民族世代相承的传统美德。近代以后,慈善思想由传统向近代嬗变。青岛近代慈善事业在国民政府时期(1945-1949)有了新的发展。它是中国几千年传统慈济思想、制度实践酝酿的必然结果;是民国以后不断出现的天灾人祸的客观需求;也是十九世纪中叶以后西方慈善救济思想与中国传统慈救理念融合、交汇的产物;而近代以来青岛经济的发展则为其奠定了良好的物质基础。这一时期政府创办的慈善组织机构主要有:青岛市立救济院及其他临时性赈济机构,如青岛市冬令救济委员会等,这些机构的创设有力的支撑了政府慈救事业的开展。民间慈善团体也在1945年至1949年间得到恢复和发展,并呈现出与政府慈善组织不同的特色。宗教慈善组织虽然以传经布道为己任,但所举办的大量慈善活动客观上带来了西方的慈善救济理念。随着慈善团体的增多和其社会救助功能的扩大,青岛近代慈善事业的内容也越来越丰富:一方面继续重视济贫助困、赈灾救荒等传统的慈善活动;另一方面,则将范围拓展到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法律制度的不断健全让青岛慈善事业的发展更为规范,特征更为突出,如慈善机构呈现出多元化特色;在救济范围上突破狭隘的畛域观念;慈善筹款渠道多样化。国民政府时期面对千疮百孔的社会状况,各慈善组织都进行了力所能及的救助和扶持,在稳定政局、提倡人道主义、教化普众之心等方面产生了深远的社会影响。总之,国民政府时期(1945-1949)青岛慈善事业的发展,对当代慈善事业的发展及和谐社会的构建具有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