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我国目前的“基本刑事政策”。通过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适用,既有力打击和震慑犯罪,维护法制严肃性,又尽可能减少社会对抗,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的目的。在当前的和谐社会建设中,这项刑事政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从理论和现实相结合的角度出发,共分为四章。第一章为刑事政策概述,阐述了刑事政策的基本理论,探讨了刑事政策的概念、本质和功能。刑事政策是国家和社会整体制定的反犯罪斗争的各种战略、策略、方法以及具体措施的系统整体,实质在于国家和社会为防控犯罪而对刑事资源进行的配置,具有指引、调节和符号功能。第二章回顾了新中国刑事政策的沿革并解读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内涵。新中国的基本刑事政策经历了从“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刑事政策到“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的刑事政策再到“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的调整过程。文章从“宽”“严”“济”三个方面解读了该政策的内涵。第三章为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理论基础,分别探讨了该政策“宽”“严”“济”三个方面的理论基础。刑法的谦抑性、犯罪标签理论和刑法人道理论构成“宽”的理论基础;报应刑论的回归、刑罚的必然性原则和重刑的传统理念构成“严”的理论基础;罪责刑相适应和对立统一是“济”的理论基础。第四章立足检察公诉工作实际,分析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实务工作中主要存在的问题——“严打”惯性思维的限制、工作评价机制和办案程序的限制和相对不起诉制度很难适用于外来人口,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个人见解:转变观念,树立审慎追诉和积极追诉相统一的思想、修改立法,规范工作评价机制,简化办案程序和建立暂缓起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