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石油分公司510620
摘要:近年来,内部审计加强了对企业中违纪违规问题查处力度,但效果不是十分理想,究其原因,就是缺乏内部审计追究制度,内部审计问责很难实现,导致“年年审年年犯”问题突出。本文分析了内部审计问责现状,阐述建立内部审计问责的必要性,提出了建立和完善审计问责的策略。
关键词:内部审计问;必要性;策略
一、内部审计问责现状
(一)审计问责机制不完善
在内部审计活动中,审计监督和服务功能是显而易见的,但由于没有具体的机构和专职人员负责,一般采取“谁审计谁负责”方式,审计问责就会产生责任追究不到位、不了了之情况,审计整改效果难以体现。二是责任主体本身的疏忽或实施问责的问题没有解决,既是“裁判员”和“双重身份”的球员。三是内部审计部门其自身的责任追究权比较有限,造成审计问责主动性不强,并且缺乏对问责之后的跟踪管理机制,问责处理对企业的建设与发展是否起到了作用,问责的人近况如何,是否存在此处问责、易地上任等情况,无人问津。
(二)审计问责范围不明确
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发现领导经营决策失误,国有资产没有得到合理有效使用、未实现保值、增值;资产、负债、损益不真实、不合规,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挪用及截留资金、隐匿、滥支、挤占收入成本;工程项目虚假立项、违规立项、违规招投标等问题,哪些是集体的责任、领导责任、个人责任等导致的责任,这些都没有明确的规定,没有系统性,客观性,适用性强,可操作的内部审计问责标准,可以很容易地导致即使问责了,也可能是“替罪羊”承担了责任。
(三)被审计单位整改态度消极
实施审计整改单位的态度大部分是积极的,但一些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采取拖延,或采取“选择性整顿”,对简单易行的整改,如加强企业内部管理的建议就积极采纳,对涉及自身利益的问题,采取蒙混过关、避重就轻的做法。再则,就事论事,如挤占、挪用、多报多领等问题,本次整改好了,下次审计中又会发生,今年是这个部门,下一年类似的问题又发生在另一个部门,屡查屡犯,导致内部审计问责流于形式,问责效果不佳。
二、建立内部审计问责的必要性
内部审计部门通过对企业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审计,对违纪违规问题进行及时纠正和处理,对规章制度、内部控制管理方面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建议,促进企业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因此,实行审计问责是帮助企业防范经营风险,加强企业内部管理的需要,同时也是增加审计工作透明度的要求。
(一)审计问责是适应现代企业管理的需要
内部审计是企业管理体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它通过对企业的经营、财务、内控和风险等活动进行监督,能够阶段性预警企业面临的种种问题,帮助企业抵御风险危机,控制内部管理中薄弱环节,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内部审计是企业管理体系有机组成部分,与此同时企业管理体系又为内部审计职能的有效发挥提供基础保障。企业治理的核心是建立一种“制衡机制,审计问责是现代制衡机制的主要手段。
(二)审计问责是顺应内审工作发展的需求
内部审计对违规违纪问题问责必须是“铁数字”,这需要高质量的审计结果,从而需要一个高层次的审计质量。为保证审计质量,应该建立健全审计质量责任体系,审计项目质量评价和奖惩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审计人员通过深入的检查发现的问题,验证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将审计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和风险降至最低。因此,审计问责,对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是一个重要反作用力。
(三)审计问责是实现内部审计价值的有效途径
内部审计的价值是为企业带来增值效应,国际内部审汁师协会(AII)内部审计的定义表明了内部审计的宗旨是为企业增加价值,内部审计通过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分析其经营风险,评价企业运行效果,有针对性地提出有效建议和措施,促进企业效益增长,为企业发展发挥预期的职能作用。内部审计问责是提高企业管理效果的有效途径,通过问责找到问题产生的根源,警示及约束违规违纪的人和事。因此,内部审计问责在企业管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同时也是实现审计和企业“双向”价值增值的助推器。
三、内部审计问责实践策略
(一)确定内部审计问责对象
对审计查出问题要将责权利逐一划清责任界限,不管是负有直接或间接领导责任的企业责任人,还是集体负责或个人负责等问责对象要有明确的界定,找出应当负责的人或集体并且让其负责。不能以冠明“相关”二字,对直接责任人和间接责任人造成的责任划分不清,互相扯皮、互相推诿;集体决策执行的事项出了问题由集体负责,实际上谁也不承担责任等情况。因此,明确问责对象,有助于审计问责工作顺利开展,切实增强审计问责工作的威慑力。
(二)明确内部审计问责内容
从内部审计内容划分,主要是经济责任审计、财务收支审计、工程预结算审计、绩效审计、内控管理评价等审计类型,违规违纪问题产生的审计问责内容通常在这些审计类型中得以具体反映和相应体现。所以,内部审计问责应该结合具体情况,明确划分如经济责任审计中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财务收支审计中资产、负债、损益不真实、不合规,截留、挤占收入成本;绩效审计中企业效益流失等问责内容,缩小问责内容的弹性空间,提高审计问责效率。
(三)加大内部审计问责力度
内部审计对企业违规违纪问题的暴露,不能停留于内部整改,并没有问责,对拒不落实整改要求的,从重追究责任;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从严处理;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审计出来的问题“亡羊不补牢”。再则,要及时跟踪审计整改情况,穷追猛打,才能避免在同一个地方摔倒两次。三是加强运用负面典型案例,加大剖析和通报力度,起到警示作用,收到“追究一人、教育大家”的效果,只有严肃问责,才能真正树立审计工作的威信,违规违纪事件不敢再越雷池一步。
参考文献
[1]姜文祥.中国审计问责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社会纵横,2011(8)
[2]张文秀、郑石桥.国家治理、问责机制和国家审计[J].审计文摘,2012(12)
[3]王仁贵.审计风暴背后的制度建设[J].审计文摘,2014(1)